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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教师调停课管理规定

浏览:59152024-08-15

  XX学院文件

  XX院教字〔2018〕10号

  签发人:

  XX学院教师调(停)课管理规定

  为规范教学秩序,确保课程教学的科学性、严肃性。现就调(停)课管理办法制定如下:

  1. 调课是指因故改变上课时间、地点、临时更换任课教师和班级等涉及课表任何一项信息的确定性变更;停课是指任课教师所担任的某门课程因故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授课,而需要安排在其它时间补课的行为。

  2. 调(停)课管理遵循最大限度减少数量的原则,严格控制调(停)课次数,以保证教学有序进行。任课教师因工作原因每学期每门课调(停)课次数不超过三次,每次调(停)课不超过6节。任课教师确因生病等原因调(停)课超过三次需经教务处处长批准。

  3. 教师因公出差、参加学术会议需调(停)课,须提供课程归属学院领导批示的会议通知复印件方可办理。

  4. 教师因身体原因需调(停)课,须提供相关诊疗证明;如无法提前办理,须由教师所在学院(部门)出具证明,并及时补办调(停)课手续。

  5. 教师本人填写《XX学院调(停)课申请表》(一式二份),经课程归属学院院长批准后,办理调(停)课,并通知任课班级。申请表由课程归属学院、教务处分别存档。

  6. 调(停)课手续由教师本人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因突发事件而不能亲自办理手续者,应采取电话或委托他人等方式先向课程归属学院请假,并提前通知任课班级。任课教师应在事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补办调(停)课手续。

  7. 补课是指教师因故办理调(停)课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补上调整或者停上的课程。办理调(停)课手续时,应在《XX学院调(停)课申请表》中注明补课的时间和地点。

  8. 对违反调(停)课管理规定,未在教务处备案擅自调(停)课或调(停)课后未能补课造成教学事故者,学校按照《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追究任课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9.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原《XX学院关于调课、停课的管理办法》(南晓院教字【2004】44号)废止。

  本规定自颁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XX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10日

篇2:平安小学教师上课、调课、代课制度

  平安小学教师上课、调课、代课制度

  1、贯彻教书育人原则,严格课堂要求,保证教学秩序顺利进行。重视课内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和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2、严肃上课纪律。教师应在学校音乐铃声停止之前到达教室,巡视学生准备情况,认真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和课间操,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营造平等和谐的良好教学氛围。(如到在实验室、专用教室及室外上课,一、二年级学生必须提前由任课教师带领,三至六年级学生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由任课教师提前带领到专用教室,其余时间在保证学生能够准时、安静、安全到达专用教室前提下可以由小干部带领。)

  3、教师要精神饱满,文明上课。讲普通话,注意课堂用语规范化,紧扣内容,有效保证每堂课的教学质量。坚持正面教育,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上课严禁抽烟,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教室或接听电话。下课不提前,不拖堂。

  4、强化课堂教学安全意识。任课教师对班级的课堂纪律负责,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及时妥善处理学生的各种课堂行为问题,课后主动与班主任联系。发现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要及时了解学生去向,并做好记录。

  5、教师应按课程表规定上课,不随意调课,确需要调课,须报教导处批准。因公外出,一天内自行调课,将调课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教导处;二天或二天以上,需教导处调课的,必须提前一天告知教导处,由教导处安排,原则上课节的60%调课,其余课节代课处理。因私外出原则上自行调课,并报教管中心。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课务统一由教导处安排。

篇3:京口实小教师调课制度

  口京实小教师调课制度

  1.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表,按确定的教学目标、教学计划,上好每一节课。

  2.教师因各种原因需调课的,都必须提前一天到教导处填写调课申请单(除突发情况外),同意以后生效。调课由外出教师自己到教导处领取调课单,对照总日课表调好课,通知相关调课老师后,填写好调课单送教务处留存。

  3.凡开会需调课者,必须提前一天凭会议通知调课。

  4.凡因病因事不能来上课者,请事先通知有关部门,因病需凭病假单,因事需向办公室填写事假单。

  5.教师按课表上课不能迟到,中途不准离开教室,不得私自调课,更不能任意放课,发现者按教学常规事故处理。

  6.我校因各种原因调课,涉及到被调课的人员,都必须服从,有困难时可向教导处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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