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实验小学学校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浏览:53312024-08-07
XX实验小学学校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舍建筑必须履行建筑合同,按国家建筑标准施工验收。
二、校舍建筑设施必须专人负责管理,并将施工管理情况作好记载,建立档案。
三、学校建筑设施(大型构造)必须实行永久性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四、学校建筑设施使用情况必须定期检查,作好记载。
五、建筑设施的修缮、管理必须定期检查,若有损坏,及时维修。
六、每周必须对学校教室、寝室、围墙、厨房等进行一次检查,若发现危房等及时报告,立即停止使用。
篇2:学校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安全管理由使用部门和总务处共同负责,使用部门负责发现、报安全隐患。总务处负责维修排除、安全隐患。
二、总务处对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安全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大检查,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制度。
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总务处及时作出反应,如放置提示牌:危险勿近;暂停使用等并尽快排除隐患。
四、对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改造或拆除,必须报总务处,由总务处安排实施。
五、消防设施及用品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未经总务处同意,不得动用。
六、总务处对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安全隐患排除实行定人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总务处负责制订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管理学习和演习活动。
八、总务处负责向学校报告安全管理工作,建议学校对部门、个人进行奖惩。
市北区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