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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专业学校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浏览:73692024-07-29

  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实训实习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实习实训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学生实习实训安全工作。

  第三条 全校教职工均有维护、保障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应自觉服从学校指派,履行学生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相关职责。

  第二章 教务处职责

  第四条 教务处及时制定校外实习实训安全预案,全面负责实习实训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第五条 教务处应加强对实习实训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生实习实训前,向学生宣讲实习实训安全协议的各项规定,在学生理解实习实训安全协议的条款后,要求每位学生签订《实习实训安全协议》。

  第七条 建立实习实训管理网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汇报制度、巡视检查制度,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信息通畅,保障有力。

  第八条 及时指派教师与实习实训学生进行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及时稳妥地处理实习实训学生和单位之间的分歧和矛盾。

  第九条 发现校外实习实训学生从事的工作有安全隐患,及时与实习实训所在单位交涉并向学校汇报。

  第十条 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问题并向学校汇报。

  第三章 指导教师职责

  第十一条 认真履行《实习指导教师职责》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 实习实训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宣讲实习实训安全协议的各项规定。

  第十三条 认真管理和关心实习实训学生,随时掌握学生信息。

  第十四条 教育学生注意交通、餐饮卫生、户外活动、消防等各项安全。

  第十五条 发现安全隐患和学生离岗离职等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汇报。

  第十六条 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问题并学校汇报。

  第四章 实习实训学生纪律

  第十七条 实习实训学生应自觉接受安全教育,认真阅读并签订《学生实习实训安全协议》。

  第十八条 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学校荣誉,热爱集体,尊敬指导教师,尊重实习单位职工。

  第十九条 遵守实习实训纪律和实习实训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等制度。

  第二十条 注重人身、财产安全。讲究饮食卫生,穿越马路、乘车、骑自行车等要遵守交通规则,管好自身财物。

  第二十一条 遵守实习实训作息制度和规定,因病、事不能参加实习,认真履行请假手续(不请假擅自离开实习实训地点按旷课处理)。

  第二十二条 遇到危险有自救自护意识及能力,冷静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第二十三条 违反实习实训纪律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者, 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四条 当发生学生人身伤害情况时,相关指导教师首先应联系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第二十五条 当发生一般财产损失情况时,在场指导教师与学生应保护好现场,视情况报告学校及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首先报告消防机关,请求救援,同时视情节轻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救灾。

  第二十七条 当发生重大事故后,教务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以书面形式上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2:小学微机室实践活动室等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微机室、实践活动室等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实训前学生应充分做好准备,认真预习,明确实训目的、内容和步骤2、进入实训场所应听从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争先恐后,擅自调换位置,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场所。

  3、要注意保持实训场所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场所。严禁带食物进实训场所。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4、为保持实训场所的整洁和设备的安全,工具及所带物品要按指定地点摆放。

  5、实训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率,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6、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7、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应认真指导学员实训操作,对于不按照规定操作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对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8、要爱护设备,不得在设备上随意涂抹字画,如发现设备有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

  9、禁止学员在教学机上玩游戏和登陆与本课程无关的网站,严禁学生在任何时间玩游戏,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有责任认真巡视督查,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直至通报批评。

  10、不准擅自携带U盘等上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没收。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使用。

  11、下课前应按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方可离开。

  12、每次实训完毕后,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要填写好本次实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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