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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浏览:20082024-07-23

  XX农业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赣农大发[2008]23号

  为加强校级实验中心建设,提高实验室综合能力和教学水平,建设一批较高水平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争取突破省级乃至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XX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05]6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示范中心”建设目标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加大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室建设的力度,高标准,高起点,分期分批建设一批基于网络平台的,布局合理、机制灵活、开放共享、各具特色、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通过“示范中心”的建设,推进我校实验教学资源的优化、重组与整合,推进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的开放共享,推进实验室管理机制和教学模式创新,提高教学实验室建设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与实验室效益,为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力争使若干“示范中心”建设成为省级乃至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示范中心”建设内容

  以建设点立项建设的方式,依据建设、评估验收标准进行建设,并达到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具有先进的、以人为本的实验教学理念。树立正确的教学实验室建设导向,形成以学生为本、知识能力并重、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的现代实验教学理念,并切实贯彻落实于实验室建设及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培养实践中。

  (二)形成有利于资源优化整合的实验室良性运行机制。依据学校和学科特点,优化整合实验教学资源,理顺教学实验中心管理体制;加强统筹管理,形成服务多学科、多课程的实验室运行机制,推动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的良性互动。

  (三)构建结构优化、各具特色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模式适应不同学科专业对实践教学的具体要求;实验内容包括基本实验、提高型实验(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等)、研究创新型实验三个层次,且与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和各类社会应用实践密切联系;实验课程符合学科特点并具有自身系统性和科学性;实验教学手段现代化,现代教育技术在实验教学中运用广泛。

  (四)形成人性化、网络化、开放式的实验室管理模式。按照“以人为本,质量第一,服务为先,效率为重”原则,建立实验室信息化管理运行平台,实现实验教学、基本工作信息和仪器设备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健全实验室开放运行的政策、人事、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创新实验考核方法,大力推进学生根据兴趣和爱好,自主进行实验;建立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五)具有先进的实验仪器设备和现代化的实验教学环境。仪器设备配置先进,数量配备合理,组合优化,使用效益高,满足各类型实验教学要求;实验室用房、设施、环境、安全等符合国家规范;实验室具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运行维护保障措施得力。

  (六)拥有教育理念先进、研究能力强、教学与管理经验丰富的实验教学队伍与实验管理队伍。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制定规划,健全制度,鼓励广大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与实践;推行理论课教师从事实验教学、实验教师兼任理论课教学,形成学科带头人或高水平教师积极投身实验教学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示范中心”建设点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

  1.有利于推进实验教学资源的调整,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实验室的开放共享,有利于调动实验室改革与建设的积极性。要注重受益面、影响面。

  2. 坚持标准,公平竞争。根据申报实验室的整体建设水平、开放共享程度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依据标准,择优遴选。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遴选为“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实验室,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包括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学科大类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专业实验教学中心、综合性实验教学中心。

  2、实验教学资源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优化重组,具有实验室开放的实验教学环境和工作基础;

  3、有新型实验教学理念,实验教学工作有一定特色,在培养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方面基础较好;

  4、有满足实验教学要求、符合国家规范的教学实验设施、环境。

  5、有人员齐备、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管理队伍。

  四、“示范中心”建设点的立项及管理

  1、“示范中心”建设点采取一次性申报立项、分年度资助、分批验收挂牌的方法建设。

  2、“示范中心”建设点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负责“示范中心”建设点的设立、检查、验收,学院负责“示范中心”建设点的项目建设、具体管理和自查自评。

  3、根据“立项论证、合同管理、跟踪建设、严格验收、注重效益”的项目管理原则,“示范中心”建设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申请立项阶段。学院对照 “示范中心” 建设标准确定拟申报立项建设的实验教学中心,递交“示范中心”建设点的立项申请报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后发文公布。

  第二阶段:实施建设阶段。批准设立为“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实验教学中心实施项目建设,学院加强建设、管理,进行自查自评。学校不定期抽查,视情况组织中期检查或现场经验交流会。

  第三阶段:验收挂牌阶段。立项单位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提交项目完成总结报告、学院自评报告和项目完成验收申请。学校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项目总体验收,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实验教学中心,授予“示范中心”称号,正式公布并挂牌。

  五、建设经费

  根据遴选出的“示范中心”建设点的类别与规模,学校每年选取部分建设点,投入适当经费资助建设。建设经费专款专用。

  六、本办法授权设备处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2:农业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XX农业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赣农大发[2008]23号

  为加强校级实验中心建设,提高实验室综合能力和教学水平,建设一批较高水平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争取突破省级乃至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XX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05]6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示范中心”建设目标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加大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室建设的力度,高标准,高起点,分期分批建设一批基于网络平台的,布局合理、机制灵活、开放共享、各具特色、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通过“示范中心”的建设,推进我校实验教学资源的优化、重组与整合,推进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的开放共享,推进实验室管理机制和教学模式创新,提高教学实验室建设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与实验室效益,为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力争使若干“示范中心”建设成为省级乃至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示范中心”建设内容

  以建设点立项建设的方式,依据建设、评估验收标准进行建设,并达到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具有先进的、以人为本的实验教学理念。树立正确的教学实验室建设导向,形成以学生为本、知识能力并重、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的现代实验教学理念,并切实贯彻落实于实验室建设及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培养实践中。

  (二)形成有利于资源优化整合的实验室良性运行机制。依据学校和学科特点,优化整合实验教学资源,理顺教学实验中心管理体制;加强统筹管理,形成服务多学科、多课程的实验室运行机制,推动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的良性互动。

  (三)构建结构优化、各具特色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模式适应不同学科专业对实践教学的具体要求;实验内容包括基本实验、提高型实验(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等)、研究创新型实验三个层次,且与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和各类社会应用实践密切联系;实验课程符合学科特点并具有自身系统性和科学性;实验教学手段现代化,现代教育技术在实验教学中运用广泛。

  (四)形成人性化、网络化、开放式的实验室管理模式。按照“以人为本,质量第一,服务为先,效率为重”原则,建立实验室信息化管理运行平台,实现实验教学、基本工作信息和仪器设备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健全实验室开放运行的政策、人事、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创新实验考核方法,大力推进学生根据兴趣和爱好,自主进行实验;建立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五)具有先进的实验仪器设备和现代化的实验教学环境。仪器设备配置先进,数量配备合理,组合优化,使用效益高,满足各类型实验教学要求;实验室用房、设施、环境、安全等符合国家规范;实验室具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运行维护保障措施得力。

  (六)拥有教育理念先进、研究能力强、教学与管理经验丰富的实验教学队伍与实验管理队伍。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制定规划,健全制度,鼓励广大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与实践;推行理论课教师从事实验教学、实验教师兼任理论课教学,形成学科带头人或高水平教师积极投身实验教学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示范中心”建设点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

  1.有利于推进实验教学资源的调整,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实验室的开放共享,有利于调动实验室改革与建设的积极性。要注重受益面、影响面。

  2. 坚持标准,公平竞争。根据申报实验室的整体建设水平、开放共享程度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依据标准,择优遴选。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遴选为“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实验室,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包括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学科大类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专业实验教学中心、综合性实验教学中心。

  2、实验教学资源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优化重组,具有实验室开放的实验教学环境和工作基础;

  3、有新型实验教学理念,实验教学工作有一定特色,在培养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方面基础较好;

  4、有满足实验教学要求、符合国家规范的教学实验设施、环境。

  5、有人员齐备、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管理队伍。

  四、“示范中心”建设点的立项及管理

  1、“示范中心”建设点采取一次性申报立项、分年度资助、分批验收挂牌的方法建设。

  2、“示范中心”建设点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负责“示范中心”建设点的设立、检查、验收,学院负责“示范中心”建设点的项目建设、具体管理和自查自评。

  3、根据“立项论证、合同管理、跟踪建设、严格验收、注重效益”的项目管理原则,“示范中心”建设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申请立项阶段。学院对照 “示范中心” 建设标准确定拟申报立项建设的实验教学中心,递交“示范中心”建设点的立项申请报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后发文公布。

  第二阶段:实施建设阶段。批准设立为“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实验教学中心实施项目建设,学院加强建设、管理,进行自查自评。学校不定期抽查,视情况组织中期检查或现场经验交流会。

  第三阶段:验收挂牌阶段。立项单位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提交项目完成总结报告、学院自评报告和项目完成验收申请。学校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项目总体验收,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实验教学中心,授予“示范中心”称号,正式公布并挂牌。

  五、建设经费

  根据遴选出的“示范中心”建设点的类别与规模,学校每年选取部分建设点,投入适当经费资助建设。建设经费专款专用。

  六、本办法授权设备处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3:技术学院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20**年技术学院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办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泉委教宣《泉州市教育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力、创新力、领导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1、重要意义。当前,我院正处于通过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后的整改与调整阶段,学院发展面临重大历史机遇,站在新的起点上,对全体党员的思想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实现知识更新,才能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在时空变换中把握机遇,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掌握主动。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为学院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产业发展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2、总体要求。高举***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理论和“20**”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全面贯彻党的**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学院工作大局,以提高党员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学院工作发展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牢固确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形成多模式、广覆盖的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格局。

  3、主要原则。一是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准确把握我院通过评估后所处阶段特征,深入学习研究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用科学理论指导学院发展新的实践。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推动学院及各部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坚持领导表率示范。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工作的根本途径,以学习力培育领导力,先学一步,学深一些,作持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四是坚持积极探索创新。尊重所属党支部和党员的首创精神,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主义理论体系。要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20**”重要思想、20**和**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党和国家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力推动***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切实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二)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党员的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的优良传统、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三平”为内涵的新时代海西精神,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学院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化。

  (三)学习掌握学院管理和教学教育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形势政策、教育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学院党建工作新要求。立足工作岗位,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努力学习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在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把握规律中,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成为教育教学的行家里手。

  (四)学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深刻认识世情、国情、党情、院情的新变化,准确把握学院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学院重大的决策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上来。

  三、探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方法和途径

  (一)建立学习形式和制度。一是不断丰富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注重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联系学院工作实践创新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二是进一步落实党支部学习制度和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三是各党支部要根据党委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需要和党员实际状况,自主安排学习内容,撰写学习心得,在学院院报上选登优秀的学习心得体会。四是各党支部要走出校园参观和学习交流,丰富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五是召开座谈讨论会。党员干部交流各自学习活动的情况,各党支部分享各自开展学习活动的经验,互相借鉴。六是邀请专家辅导。定期举办专家辅导讲座和理论宣讲,邀请专家学者对党员进行党的创新理论、现代知识技能等专题辅导。

  (二)创新教育培训形式。一是充分利用学院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开展党员教育、干部教育。党校老师在讲授党史、章程知识外,还应对国家当前时事政策、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传授。二是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和专业知识竞赛。三是邀请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举办专题学习讲座。四是举行教师培训和读书活动,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组织专家和名师开展理论宣讲和教学指导,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既要向书本学习,又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增强学习实效。

  (三)加强对党支部的考核。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纳入党建工作评估考核指标,每年对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过程和学习内容的管理,强化督促检查,提高学习质量。

  (四)支持党员干部终身教育需求。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终身教育理念,支持党员干部参加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培养具有高学历、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逐步形成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教育、在职培训等多层次学习模式,满足党员干部不断增长的学习需求。

  (五)推进网上学习。鼓励党员干部利用互联网等开放、高效、便捷的网络远程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网上多内容、可选择、跨时空的学习条件。根据自己的学习需求和学习条件,自由选择学习资源,以合适的方式和速度进行学习。优化学院校园网的功能,构建网上办公、学习、交流和成果共享平台,实现全院工作信息化、学习网络化。

  (六)开展实践活动。鼓励党员人人制定学习计划,把学习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学习提高有计划、职业发展有方向、能力提升有目标,促进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七)建立健全学习检查激励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不断强化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不断提高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党委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陈师宪副书记为组长,吴志伟副院长为副组长,党务工作部负责人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实施。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务工作部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务工作部要协调有关部门成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加强统筹,加强督查,切实发挥牵头负责作用;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各处室、系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落到实处。

  (二)发挥领导表率和党员主体作用。各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学得更深一些,掌握的理论和知识更丰富一些,以自己的示范作用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在自我组织、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等方面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以深入学习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重点,以推动创新为目的,积极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切实增强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三)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分别提出相应的学习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台、校报、宣传栏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营造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舆论环境,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务工作部定期对各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要求。

  各支部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

  *z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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