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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浏览:89872024-04-26

  xx中学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宣传舆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上级各种舆情防控会议、文件等要求,为快速妥当处置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被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发布、登载;或对本校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淄博市xx中学舆情防控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办公室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微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xx中学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党委书记X同志任组长,分管副校长X同志任副组长,X以及各级部、各处室宣传舆情员为成员,主要负责我校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序引导网络监督。

  (二)主要职责

  各级部的分管副主任负责监控各年级家长群、班级群的舆情情况,对出现的误导性信息,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引导和处置,同时对重点人员加强监控;同时做好防控期间新闻宣传的稿件收集和投稿工作,宣传科负责统一宣传;依托微信公众号,建立信息联动更新制度;加强舆情监测管控及研判,严格落实宣传发布审核机制,严格防范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风险,制定舆情应急预案,建立舆情日报制度,做好舆论引导、舆情应对,快速处置有关舆情。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对我校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马上要报告学校舆情防控处置领导小组:分管副校长X同志、校长X同志,报区教体局宣传科,报学校辖区公安部门,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析研判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置措施。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于发现后三小时内以单位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跟帖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或答疑释惑,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科室、级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分管副校长X同志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舆情防控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办公室副主任X和各级部的分管副主任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五、工作保障

  动员信息技术老师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在教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网络舆情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并上报。网民队伍成员包括X、各学科备课组长、全体班主任。

篇2:中学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xx中学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宣传舆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上级各种舆情防控会议、文件等要求,为快速妥当处置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被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发布、登载;或对本校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淄博市xx中学舆情防控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办公室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微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xx中学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党委书记X同志任组长,分管副校长X同志任副组长,X以及各级部、各处室宣传舆情员为成员,主要负责我校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序引导网络监督。

  (二)主要职责

  各级部的分管副主任负责监控各年级家长群、班级群的舆情情况,对出现的误导性信息,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引导和处置,同时对重点人员加强监控;同时做好防控期间新闻宣传的稿件收集和投稿工作,宣传科负责统一宣传;依托微信公众号,建立信息联动更新制度;加强舆情监测管控及研判,严格落实宣传发布审核机制,严格防范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风险,制定舆情应急预案,建立舆情日报制度,做好舆论引导、舆情应对,快速处置有关舆情。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对我校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马上要报告学校舆情防控处置领导小组:分管副校长X同志、校长X同志,报区教体局宣传科,报学校辖区公安部门,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析研判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置措施。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于发现后三小时内以单位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跟帖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或答疑释惑,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科室、级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分管副校长X同志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舆情防控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办公室副主任X和各级部的分管副主任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五、工作保障

  动员信息技术老师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在教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网络舆情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并上报。网民队伍成员包括X、各学科备课组长、全体班主任。

篇3:某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某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产权的行为。

  第三条 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应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资产明细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和会计制度执行。资产处置由后勤处具体负责,协同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对所管理资产达到报废、报损条件的,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经学校研究同意后,上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履行报批手续。

  第四条 国有资产处置中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应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章 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和方式

  第五条 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主要包括:

  1.闲置资产;

  2.继续使用不经济、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国家规定强制报废的资产;

  3.因技术原因并经过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4.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因事故或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法修复的资产等)的资产;

  5.已超过国有资产折旧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国有资产折旧年限并非强制报废年限,超过但仍具备使用价值的,应该继续使用,或缴入市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调剂使用。

  第六条 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损、报废、捐赠等。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1.出售、出让、转让是指变更学校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并相应取得处置收益的行为;

  2.置换是指以非货币性交易的方式变更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或占有权、使用权的行为;

  3.报废是指经有关部门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对已经不能继续使用的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的行为;

  4.报损是指学校国有资产发生的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销产权的行为;

  5.捐赠是指学校依法自愿无偿将其所有权处分的国有资产赠与他人的行为;

  6.无偿调拨(划转)是指国有资产在不变更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行为;

  第三章 国有资产处置的权限和程序

  第七条 学校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等具有特定经济用途的专项资产,或因学校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转移的资产处置事项,履行校内审批手续后,报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审批备案。

  第八条 国有资产处置遵循先调拨、捐赠,再报废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 资产处置时,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并填写相关表格,一一核实后,提供有关资料,转交后勤处总管理员汇总、审核,经学校党委会研究、领导签字后,上报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审批。

  1.资产处置过程中,须提供涉及到的有效价值凭证、产权证明、评估鉴定文件、相关决定的会议纪要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房屋、土地处置时,还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的立项、拆除等批复文件,以及涉及到的合同协议等。

  3、处理已完成报废手续的资产时,单项价值大于10万元的,应当由中介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技术证明、法律意见,采取公开拍卖形式。单项价值较小的,经学校同意采用竞价或参照市场价处理。

  第四章 国有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

  第十条 处置收入是指在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国有资产过程中获得的收入。

  第十一条 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 校产管理员和财务科应及时调整有关资产会计账目,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五章 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学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在授权范围内审批的国有资产处置情况进行的监督,及其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国有资产处置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

  第十四条单位与个人在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擅自越权对规定限额以上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处置材料予以审批;串通作弊、暗箱操作,压价处置国有资产;截留资产处置收入;其他造成单位资产损失的行为。

  第十五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本办法执行过程中的违纪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本办法若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符,按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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