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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山中学选修课程学分认定办法

浏览:58122022-10-17

  湾龙中学选修课程学分认定办法

  一、课程主要内容

  根据学校课程设置方案,修课程主要包括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和社会实践类。

  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主要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学科的选修课程,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科研究性学习等。

  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主要包括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地方经济技术等课程。

  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主要包括体育类、艺术类、健康教育类、休闲生活类及知识应用类等课程。

  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调查探究活动。(2)社会实践活动。(3)校园文化活动。

  二、选修课程学分认定办法

  (一)选修课程按模块认定学分,修满一个选修模块获得学分1分。

  (二)知识拓展类选修课学分认定办法

  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的主体是该学科的任课教师。学生在校参加选修课程学习,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间的2/3、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课程考试(考查)合格,参加课程有关测试并合格,即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取得学分。

  考评原则上按如下要求:

  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综合成绩(100分)=出勤情况(20分)+学习过程性评价(30分)+学习成果(50分)。

  1.出勤情况分A、B、C、E四等,由任课教师提供。

  2.学习过程性评价包括学习表现、交流合作、作业完成分A、B、C、E四等,分别给予此项分值中的满分、四分之三、二分之一、零分。由任课教师提供。

  3.学生的学习成果通过考试或考查获得的成绩。学术选修课程学习成果可由各选修班根据该门课程特点自行组织考试或考查。考查形式有操作、论文、作品展示、演绎等。分A、B、C三等,分别给予此项分值的满分、四分之三、二分之一。该项等级由任课老师评价提供。

  3.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参考下表标准认定学分:

  学科竞赛学分认定标准

  类别个人获奖集体获奖

  市级省级及以上市级省级及以上

  一等奖3434

  二等奖2323

  三等级1212

  备注: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方可确认相应学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取其中一次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

  4.学生可到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普通高中、高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或利用网络修习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修习完成后可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分。

  (三)职业技能类选修课学分认定办法

  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的主体是任课教师。

  1.教师可根据学习过程的管理和记录,并通过一定的考试(考查)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授予规定学分。

  2.学生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课堂教学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间的2/3、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考试(考查)合格,即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取得学分。

  3.学生参加经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认可的高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选修职业技能类课程,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审通过后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分。

  4.学生获得初级、中级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经市、县(市、区)教育局相关部门认定后,可分别获得2或4学分。同一项目,有多级证书的,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四)兴趣特长类选修课学分认定办法

  1.选修课程学分认定

  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

  学生在本校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课堂教学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间的2/3、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课程考试(考查)合格,即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取得学分。知识应用类课程也可以采用成果认定学分的形式。

  学生到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认可的高校、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或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修习兴趣特长类课程,修习完成后可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分。

  2.特长学分认定

  学生具有音乐、美术和体育上的特长,可获得一定的学分。学生获得经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机构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参加经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机构组织的考试,获得某项资格或证书,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按以下标准认定学分。

  (1)音乐

  音乐特长学分认定标准

  证书发证机构学分

  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小B级市、县教育局相关部门2

  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市、县教育局相关部门3

  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省教育厅艺教委4

  业余音乐考级证书六至八级经教育部门确认的相关机构1

  八至十级2

  音乐竞赛获奖学分认定标准

  类别个人获奖集体获奖

  级别等第学分市级省级及以上市级省级及以上

  一等奖3434

  二等奖2323

  三等奖1212

  备注: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竞赛活动方可确认相应学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取其中一次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

  (2)美术

  美术特长学分认定标准

  证书发证机构学分

  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小B级市、县教育局相关部门2

  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市、县教育局相关部门3

  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省教育厅艺教委4

  美术竞赛获奖学分认定标准

  类别个人获奖集体获奖

  级别等第学分市级省级及以上市级省级及以上

  一等奖3434

  二等奖2323

  三等奖1212

  备注: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竞赛活动方可确认相应学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取其中一次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

  (3)体育

  体育特长学分认定标准

  证书发证机构学分

  一级运动员省体育局4

  运动健将国家体育总局5

  体育竞赛获奖学分认定标准

  类别个人获奖集体项目获奖(主力队员)

  级别名次学分市级省级及以上市级省级及以上

  1-33434

  4-62323

  备注: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方可确认相应学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取其中一次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

  非高中阶段取得的荣誉、证书或成果,需经过学校组织的测试,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分。

  (五)社会实践类选修课学分认定办法

  1.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社会实践的内容主要包括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其内容包括:

  (1)军训:主要进行国防教育、军事知识教育、军事技能训练和纪律的养成教育。

  (2)国旗班、值周班管理:主要指学校培训的国旗班、组织的各班级值周活动。

  (3)校园文化活动、社团会活动:主要是指学校组织的科技节、体育节、语言文化节、艺术节等活动,以及学校社团及社团文化节。

  (4)社会实践活动:只利用双休日或寒暑假开展的社会调查、课题研究等活动。

  (5)社区服务:指社会各行各业的体验性活动,通过进入社会情境,接触社会现实,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积累社会生活经验;理解社会规范。

  2.认定依据与学分:

  类别认定依据学分数

  军训出勤、态度、技能、军事知识2

  国旗班、值周班管理入选国旗班成员、年级各班值周优秀学生可赋予相应学分。1

  校园文化活动、社团会活动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并提供活动名称或社团名称、活动内容、活动记录、活动总结等材料。各类活动时间折合成学时,修满13.5小时为1学分。

  社会实践活动完成课题,提交开题报告、过程记录、结题报告、信息搜集记录、心得体会、评价结论等材料。完成一个调查探究课题为2学分。

  社区服务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供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活动总结以及活动所在单位提供的证明。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时间折合成学时,修满13.5小时为1学分。

  (1)校园文化活动时间折合成学时,另获得体育节前三名的同学,艺术节(语言文化节、科技节等)一等奖同学为1学分。

  (2)社团通过期末展演的形式进行考核,棋类、球类社团以比赛的形式进行;手工类社团用作品展览作为考评方式;器乐、舞蹈、小品、剧社等社团以学期末的汇报演出的形式来进行学分考核和认定。参加每一个社团,按社团规定参加活动,每学期可认定一个学分,同一个社团三年内最多认定二个学分。

  湾龙中学

  学分认定委员会

篇2:校本培训学分认定标准

  百合小学校本培训学习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教师教学综合素质技能的训练。塑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校必须把教师的综合素质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要有长远规划。

  二、综合素质培训学习要由校长专人负责,确定有针对性的学习内容。

  三、按时参加学习,每次学习要点名。

  四、学习时间一般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要请示校长或培训组长。

  五、学习时不许说话,不许批改作业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六、学习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记录,讨论时积极发言。

  七、按时完成作业,要把学习与教学实际相结合。

篇3:浮云中学学生学分认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国民素质,使学生在学业、综合实践活动、体育和艺术、心理素质等方面获得丰富的学习经历,全面而有个性化的发展,向高等院校选送高质量的人才,奠定每个学生终生发展良好的基础,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培养目标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1、学校以学分制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管理。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量,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获得课程规定的学分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2、将终结性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认定学生的学分。强化过程性评价,淡化分数与评比,充分发挥学分的激励、诊断和发展功能。

  3、对学分进行程序化和量化的认定和管理。体现认定和管理的科学性、原则性、灵活性、公平性、公开性和操作性。

  学分认定和管理的实施办法

  1、学年学分制管理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情况。”普通高中实行的是学年学分制,学年学分制是通过学分的认定对学生的学习过程与成果进行管理,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所选模块的学习,修够一定的学分,并要求每学年要在所有领域里获得一定学分。它有修业年限、最低毕业学分及必须参加修习的课程和活动的规定,学生只有符合这些规定方能准予毕业。

  2、普通高中毕业的学分要求

  (1)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要必须获得一定学分。

  (2)必修学分修习的规定:学生在高中三年必须获得所有学习领域的全部必修模块的116必修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的23学分)。

  (3)在选修II中至少获得6学分。

  (4)总学分达到144学分。

  完成高中阶段学习的基本学分,是对高中学生的学分最低要求,是所有高中学生“共同基础”学习的反映。

  浮云中学是省一级学校,也是浮云城区的一所窗口学校。她一项重要任务是向高等院校输送高质量的人才。因此,学生不仅要完成144学分的学习任务,还要在此基础上尽可能修到180学分以上,以达到高考的较高要求。

  3、构成学分认定的充要条件:

  (1)必修模块:

  ① 纸笔测验成绩,占60%

  ②课堂学习过程评价,占40%

  (2)选修模块(包含选修I和选修II):

  ① 纸笔测验成绩,占60%

  ②课堂学习过程评价,占40%

  (3)综合实践活动

  ① 原始材料(记录)和结果展示评价,占60%

  ② 《学生学习过程评价表(自评)》,占20%

  ③ 《指导教师评价表》,20%

  说明:

  (1)以上各项为独立评价单元,每项都要合格,不作相加。

  (2)评价以等级制进行,分为优异、优、良好、一般、合格、不合格等6个等级。其换算分值为:优异:100%、优:90%、良好:80%、一般:70%、合格:60%、不合格为40-50%

  (3)学科模块成绩构成:学分+等级。学科模块等级为:A、B、C、D、E、F六等。学科模块等级记录的是学科笔纸测验的分数。A:90%(含90%)以上;B:89-80%(含80%);C:79-70%(含70%);D:69-60%(含60%);E:59-40%(含40%);F:40%以下。

  5、学分认定的程序

  (1)获得纸笔测验成绩。原则上,每学完1个模块,学校组织统一考试,考卷统一使用百分制,学生参加考试即可获得纸笔测验成绩。学生如果对第一次考试成绩结果不满意,可向学分认定委员会申请重考1次,重考成绩即为学科模块考试的最终成绩。重考安排在考试周后的第二个星期的周末。考虑到操作的需要,学科模块学分认定以一个学期为单位,可安排在学期考试结束有进行。

  (2)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每学期进行一次。展示由学分认定委员会组织学分认定委员会成员和指导教师进行评价,将所得成绩公示,即为该领域的学科(模块)成绩。

  (3)获得纸笔测验成绩后,科任教师将《课堂学习过程评价表》收集、整理和进行总评,上交给校学分认定委员会;综合实践活动的《学生学习过程评价表(自评)》和《指导教师评价表》由指导教师收集、整理、进行总评,上交给校学分认定委员会。

  (4)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以上学生的个人资料,对学生的学习作出认定学分、补考、重修等决定。认定后将结果输入学校学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并将结果给予公示。

  (5)在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学分委员会确认认定结果,并将结果记录在学生个人档案中。如有异议,由学生本人向学校学分认定仲裁小组提出重新认定申请,并由学生本人向仲裁小组提供学分重新认定的材料,交由学分认定仲裁小组进行学分重新认定,学分认定仲裁小组的认定为最终认定结果。由学分仲裁小组通知学生本人。

  学校对学生个人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由教学处负责。

  6、补考、重修和重选

  以下情况之一出现,学生必须参加补考方能获得学分:

  (1)参加学习的学时不足模块学时要求的5/6者。

  (2)纸笔测验成绩为F级者。

  (3)构成学分认定的评价中有一项不合格者。

  学生如遇到上述情况,也可选择重修或重选。

  以下情况之一出现,学生必须重修或重选。

  (1)参加学习的学时不足模块学时要求的3/4者。

  (2)构成学分认定的评价中有二项不合格者。

  (3)纸笔测验成绩为F级+构成学分认定的评价中有一项不合格(或参加学习的学时不足模块学时要求的5/6)。

  (4)参加补考不及格者。

  学生如遇到上述情况,也可选择重选。

  重选模块必须在同一领域内进行。

  在高中三年学习期间,学校允许学生有一次重修机会、一次重选机会和一次重考机会、一次补考机会。

  毕业、肄业

  1、学生在高中三年修满课程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成长记录(个人档案)合格者,学校准予毕业,并发给《浮云中学高中毕业证书》。

  2、学生在高中三年未能修满课程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所得学分在116-144之间,成长记录(个人档案)合格者,或在高中三年修满课程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成长记录(个人档案)不合格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3、未能修满学分的肄业生,可在离校两年内可申请重修或补修未能取得学分的课程,合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成长记录不合格的肄业生,可在两年后由用人单位提供评价文件,合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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