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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二中经费预算开支审核审批及报销的规定

浏览:37872022-09-16

  波宁二中经费预算开支审核、审批及报销的规定

  为提高学校财务管理和服务水平,科学、合理、规范地使用各项资金,防范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支出凭证必须有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对实物支出的原始凭证,还须有实物验收人签字验收。外来发票要符合规定。审核审批权限如下规定:

  一、经费审核权限:

  1.教务主任审核权限:

  教学人员出差的差旅费、节假日辅导(训练)津贴、代课津贴、自修课下班津贴,500元以下的图书、教学用书(资料)、音像资料费、讲义费、教师业务奖以及实验用品。

  2.教科处主任审核权限:

  教师教科研成果奖,500元以下的培训费、课题经费。

  3.总务处主任审核权限:

  500元以下常规维修、绿化经费、基建、物资、设备、生活办公用品、零星临时用工劳务费,邮电费、水电费。

  4.办公室主任审核权限:

  行政人员出差的差旅费、教师探亲旅费、教师子女按规定报销的子女幼托费、子女医疗统筹费,值班(加班)费、日常工作量(课时)津贴、岗位津贴、考勤奖,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奖、奖教金,招待费、会议费,500元以下汽车维修费、汽油费,驾驶员出车补贴、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印刷费、因公出国(境)费。

  5.政教处主任审核权限:

  值周费、代班主任费、学生助学金、奖学金、班主任考核奖,500元以下医务室药品费。

  6.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核权限:

  500元以上的培训费、课题经费、图书费、教学资料费、音像资料费、体育教师服装费、实验用品费、教研组(备课组)考核奖、学业水平考试、高考成果奖、教师辅导学生竞赛奖。

  7.分管教科研副校长审核权限:

  专家讲课费、500元以上的培训费、课题经费。

  8.分管后勤、行政副校长审核权限:

  500元以上汽车维修费、维修、绿化经费、基建、物资、设备、物业、生活用品、零星临时用工劳务费、印刷费。

  9.总支书记审核权限:

  党支部、工会、团委、民主党派、退休教师等有关活动经费,500元以上医务室药品费。

  二、经费审批权限:

  500元以下校长授权总务主任审批;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校长授权分管财务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5万以下支出项目,省外出差的差旅费、出租车发票、会议费和招待费开支等由校长审批;5万元以上支出须经校务会议审批。

  三、经费预算

  各部门应在每月20日前向财务室报送本部门下月开支预算草案。财务室根据单位年度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汇总编制下月开支预算网上申报国库,凡未报下月开支预算的部门不得领用经费和报销。

  四、报销

  1.执行《票据法》,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财政兼章的事业收据或非经营收据。报销时,票据需经经手人、审核人和财务校长签字后才能报销。

  2.购物报销。必须凭审批单和发票报销。购物发票必须要素齐全,既要有日期、单位名称、品名、数量、单价、金额, 印章要清楚。又要有经手人、校产保管人验收签字、处室负责人或分管校长审核、财务校长签字,财务人员才能受理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3.差旅费报销。出差人员差旅费必须凭有关会议培训通知,回校三日内报销。报销必须经财务人员按波宁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有关规定审核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处室负责人审核、财务校长签字后报销。如经学校批准出国培训需要借款的特殊情况,要求填写借款单,经财务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借款,财务人员并按有关规定打入公务卡。

  五、对不按本规定办理审核、审批手续或审核、审批手续不齐全的,财会室有权拒绝办理支付业务。

篇2: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

  一、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三、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安全设备设施,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各处室、各场所的责任人,各功能教室的责任人及其他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安全设施的隐患,学校安全检查小组要认真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上报,学校将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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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生工作部经费管理制度

  学生工作部经费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工作部各项资金合理合法有效地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经费预算

  各科(室)于每年12月上旬做好第二年经费预算草案交主管部领导汇总,部务会议研究,部长审定后报学校计财处。经费预算应实事求是,并附有预算依据。

  2、各科室(各岗位)使用经费前须向主管部领导和部长报告,经部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经费。

  3、经费审批

  经费审批按学校财务制度实行部长“一支笔”签字制度,发票先由经手人和验收人签字,分管部领导和部长先后签字后方可报帐。若遇部长出差,则由副部长、副处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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