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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二小招生工作方案

浏览:21982022-08-27

  兴永二小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年招生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年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年兴永第二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本校按规定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进行书面考试或其它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无正当理由不拒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本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本施教区的范围和招生日程安排;公示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名单;公布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增加招收新生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二、组织机构

  本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项公伟

  副组长:王雪平、范长江

  成 员:班子成员

  三、招生计划数与招生对象

  经龙湾区教育局批准,本校****年计划招生5个班,共200人。

  招生对象为****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的证明。

  第一批:(施教区对象)户籍在乐一村、乐二村、永乐村、永民村、大塘村、小塘村、五溪村、下兴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1.户籍在兴永街道其它村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本施教区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本施教区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居住在本施教区内符合以下六个条件的龙湾区新居民子女:

  1.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证明)。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持有“e居卡”取得居住证,并且连续居住登记一年以上的。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4.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龙湾区用人单位签订由劳动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

  5.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6.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注:居住证、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有效期从****年5月(含5月)开始计算。

  四、照顾对象

  下列对象可享受照顾安排:

  (一)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烈军属等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二) 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龙湾区(温州高新区)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高层次创业创新项目中的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子女。

  (三)区委、区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的干部子女;

  (四)对龙湾区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子女:

  1.区级及以上“三坛”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2.近三年获得区级及以上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

  3.当年区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五)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六)参加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得分前40名者的子女可优先照顾到就近公办学校就读。

  五、报名办法

  (一)户籍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房产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校报名。

  (二)****年6月30日之后登记或迁入的本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持上述的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二科报名,经核查后作统筹安排。

  六、招生工作步骤

  按第一至第三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额满为止。

  1.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优先招收户籍迁入时间较早和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适龄儿童少年,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第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启动第二批招生,若报名学生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若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由学校动员分流或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额满为止,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第二批学生录取后还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启动第三批招生,若报名学生少于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若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原则上按照学生父母的社保、用人单位、居住证均在龙湾者优先。

  第一批招生对象报名时间:7月12日 注册时间:7月13日

  第二批招生对象报名时间:7月15日 注册时间:7月16日

  第三批招生对象报名报名:7月18日 注册时间:7月22日

  声明:如果上一批招生对象学额已满,本校就立即停止下一批招生对象的报名与注册程序,注册时间家长无需到校。

  八、招生纪律

  (一)本校将严格按照温龙教基[****]18号精神进行招生,不擅自变更招生办法。

  (二)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组织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和招生总容量,尽一切努力确保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三)本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四)严格按照事业计划均衡编班,不办重点班、快慢班及未经批准的艺术类、体育类特色班等。

  九、本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zz。

  龙湾区兴永第二小学

篇2:市四平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市四平小学20**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20**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14号)和《z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二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面向三叉社区、景秀社区内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二) 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年6月23日至24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z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z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三、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6月14-17日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 6月18日 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 6月22日下午 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的政策培训

  4 6月23-24日 学校报名登记

  4 6月23-29日 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 7月3日前 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 7月8日 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 7月9-27日 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 8月5日 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 8月25日(暂定) 一年级新生家长会分班

  10 8月31日前 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篇3:城北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城北小学20**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20**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16号)和《江干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三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面向所属服务区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1、常住户籍学龄儿童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新塘路以西)、景秀社区

  2、非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动态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景秀社区五福社区(新塘路以东)、三堡社区、钱江苑社区、钱塘社区、运新社区

  (二) 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年6月22、23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z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凭预登记码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z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依据)、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均在我区的学生,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四、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6月14-16日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6月17日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6月21日下午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进行政策培训

  46月22-23日学校报名登记

  46月24-28日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7月2日前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7月7日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7月8-26日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7月28日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8月25日(暂定)一年级新生家长会分班

  108月31日前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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