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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学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浏览:88392022-02-03

  为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无锡市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做好“自主招生”的探索性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与培养目标

  1.招生对象:无锡市区范围内(不含江阴、宜兴)各中学综合素质全面、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学业成绩突出、具备发展潜能的初三毕业生。

  2、培养目标:

  对综合素质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实施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培养。基于一天中学30年超常教育的探索,回应国家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呼唤,作为江苏省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一天中学高中部设立“高中优才班”,对优秀学生实施“理想引导、发展指导、潜能充分发展”的培优教育,近期目标是为清华、北大等国内外一流大学输送优秀学生,远期目标是涌现拔尖创新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标准

  1.招生规模

  自主招生人数为今年招生总计划的15%,其中面向锡山区自主招生人数占自主招生总人数的50%。

  2.招生标准

  综合素质优秀、志向远大且有强烈的好奇心,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性格阳光,习惯良好,学业成绩优秀,或某一方面已显示特殊才能和发展潜能,有望进入一天中学后脱颖而出的学生。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志向远大、有社会责任感、核心素养优秀;

  ②有良好学习习惯,学业成绩突出;

  ③对文学、科学等某一方面有浓厚兴趣,在艺术、运动某一方面有个性特长,有发展潜力者;

  ④由初中校长特别推荐,综合学业评定优秀,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和良好培养潜能者。

  三、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自主招生报名、面试、预录取工作5月15日起,详细时间见学校公告。

  1.报名工作:

  (1)个人自荐和所在初中推荐均可。

  (2)凡要求参加江苏省一天中学自主招生的学生,可以到一天中学招生办公室登记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①初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②反映学业水平或个性特长的其它证明材料;

  ③户口薄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3)自荐学生和推荐学校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虚假等情形,学校将不予录取。

  2.选拔环节:

  (1)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审阅学生材料情况、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

  (2)由专家组对初审学生全面审核,并进行综合能力面试。

  3.预录取和签约:

  (1)根据材料、面试情况确定江苏省一天中学“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及相应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分为以下等第:

  特等: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录取,并直接编入“高中优才班”。

  优秀: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录取,并获得参加“高中优才班”的选拔测试资格。

  (2)学校与预录取学生签订自主招生协议书,被确定预录取的推荐生需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签订协议的学生填报志愿时必须第一志愿计划内填报江苏省一天中学,学校也确保严格履行协议职责。

  四、招生纪律承诺

  1. 努力探索创新拔尖人才苗子的选拔方式。

  2. 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确保录取的公平、公正。拟录取的优秀学生、特长学生名单均在校园网、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 学校党委将制订“一天中学自主招生廉洁、规范条例”,所有参与招生人员与党委签订招生纪律责任书。

  五、组织机构

  1. 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方案》和《通知》精神,制订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

  组长:z

  组员:z等

  2. 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z

  组员:z等

  3. 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小组,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规范、公平、公正。

  组长: z

  组员: z等

  五、监督举报电话

  江苏省一天中学:0510-8***018

  江苏省一天中学

篇2:一中高校自主招生学校人选实施方案

  一中高校自主招生学校推荐人选实施方案

  一、推荐条件:热爱祖国、志向远大、品学兼优的高三年级应届学生。

  二、推荐依据:

  以学业成绩为主,结合平时表现和综合素质测评择优推荐。在同一高校的报名人数多于自主招生校荐名额时,原则上以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和高三以来的月考成绩(以高校自主招生推荐函到学校的时间确定月考次数)的平均名次为依据。名次靠前者优先推荐。

  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原则上按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顺序推荐。

  每位同学只能获得一次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校荐资格。

  三、推荐流程:

  1、教务处收集高校自主招生相关资料,登记造册。

  2、教务处在学校指定位置公示各高校给我校的自主招生校荐名额及报名截止时间。

  3、高三学生在班主任处报名申请,由班主任把关签字后汇总到年级部。

  4、年级部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推荐依据确定推荐人选。

  5、年级部将推荐人选报送到教务处,经教务处核实确认后,由年级部负责通知被推荐学生到教务处领取相关资料,办理高校自主招生的报名手续。

  6、由年级部配合,教务处负责统计、登记、汇总自主招生报名和通过自主招生考试的情况,并作专档留存。

  四、过程监督:

  学校推荐高校自主招生人选的过程,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五、推荐说明:

  本方案是学校推荐高校自主招生人选的工作原则,学生通过自荐方式参加高校自主招生的不适用本方案。

  本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3: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146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年重点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基〔20**〕147号精神,在认真总结历年招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20**年清乐中学实行提前自主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有利于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推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组织机构与职能

  为了加强对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叶文杰任组长,詹庆岳、魏樟庆、李马顺、傅华琳、朱观敏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

  三、招生对象

  提前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学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并具有清乐市初中学籍(推荐学校学籍)或清乐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共80名。根据考生参加清乐中学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招录。

  五、推荐办法

  (一)推荐依据:各学校根据报名学生的德、智、体各方面情况,按照相关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考试总成绩择优推荐。其总成绩的构成为: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20%,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40%、本学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适应性测试成绩占40%。

  (二)推荐人数及办法

  1. 推荐名额分配方法:根据各学校20**年至20**年上清乐中学公费线且被清乐中学公费(含定向生达到公费线以上,20**年保送生提前录取250分以上)录取,并就读清乐中学的学生数累计达到13人以上,以15:4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各初中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

  2.各学校推荐人数:

  (1)附件1中的20所初中学校在具有本校学籍的报名学生中,根据推荐名额数确定推荐学生数。

  (2)其余初中学校(除20所外)在具有本校学籍的报名学生中,各校均推荐1人。

  3.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占该初中学校的推荐名额(以下简称四类考生)。

  (1)获得“生活中数学”竞赛温州市一等奖的;

  (2)获得“清乐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的;

  (3)初中阶段曾参加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温州市三等奖以上的。

  (4)初中阶段曾获得温州市、清乐市小数学家、小文学家和小科学家称号的。

  六、操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初中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清乐中学自主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并张榜公布学校领导小组名单、清乐中学自主招生推荐名额、推荐对象。

  (二)考生材料申报。各初中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清乐中学自主招生推荐方案”,于20**年3月24日前将推荐学生汇总表的E*cel电子表(见附件3),其中一份发送到教育局普教科备案,另一份发送到清乐中学教务处,并附考生电子照片,所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有效。

  (三)考生资格审查。3月26日前完成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学生名单,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参加测试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3月28日下午15:00前,各初中校到乐中教务处领取准考证,并带推荐学生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

  七、综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时间和方式。测试时间: 20**年3月29日。由清乐中学组织命题、测试和评分阅卷等工作。

  (二)测试内容:

  1.测试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门学科合计测试时间一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各科测试范围为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学期止。

  八、录取办法

  (一)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排名为前135名的考生成绩,作为本次自主招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在最低分数线下的学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工作在教育局监督下由乐中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1.首先在附件1中的20所初中学校的考生中,各学校按规定参加考试人数的4:1分别择优录取(录取数取整数四舍五入)。

  2.再在除20所初中学校以外的其他初中学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3名。

  3.然后再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已上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未取四类考生中择优录取不超过4名。

  4.最后在上述三项录取完成后,若录取人数不足80名,再在参加本次综合素质测试的未取考生中择优录取,直至录取人数达到80名。

  5.预录取名单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和清乐中学网站上公示。

  (三)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同分”考生人数多于录取名额尾数的情况时,则按“同分”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再以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如还相等,则以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四)4月10日前,领导小组将已录取的学生名单公示,经清乐市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并录入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予以确认。

  九、有关规定

  (一)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温州市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清乐中学报到,若未如期报到或参加20**年各类升学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生录取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被推荐学生所在初中下年度提前自主招生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出现上述情况其学校的录取名额不补,收回的名额用于清乐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统招生。

  (二)被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清乐中学将自主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

  (三)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由清乐市教育局纪委全程监督。

  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提前自主招生学生的条件和操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考生的推荐工作;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20**年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年清乐中学自主招生推荐表

  3.20**年清乐中学自主招生学生推荐名单汇总

  4.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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