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小学市级新概念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树枫山小学市级“新概念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根据雨花区教育局统一部署,我校就市级“新概念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参评对象:
五、六年级在树枫山小学就读的在籍学生。曾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参评。
二、参评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市级“三好”参评条件:
1、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参加过社会实践活动。
3、市级“三好学生”必须是已获得区级“三好学生”的基础上产生,个别已获得“社区好公民”,或“家庭好孩子”或学校“全能型”学生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破格参评。
4、素质评价综合评定等级为“优秀”,体育成绩良好以上(包含良好)。
(二)、市级“三好”名额分配:两校区共2人,其中五年级1人,六年级1人。
三、评选步骤和日程安排:
1、4月27日学校张榜公布评比条件。
2、4月27日-4月30日学生自主申报,准备评选材料。
3、5月4日上午:所有申报学生将有关材料交到班主任处,班主任进行量化加分。
下午:班级推荐。各班进行全班学生投票,每班选出1名候选人。
5月5日上午:参评候选人情况向全校学生进行介绍。
5月8日下午:分年级师生投票,师生各占总分50%。
5月11日上午:公示评选结果。
5月15日上午将评选结果报送教育局。
四、推荐参评候选人张榜公示准备资料:
1、获奖证书。必须是教育部门或团队部门颁发的,时间是20**年6月1日至今,用A4纸复印。
2、20**-6-1至今的社会实践活动报告一份、社区证明材料一份。
3、自我简介打印件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4、7寸彩照一张。
上交时间:电子稿5月5日第一节课前发到FTP:204/少先队工作/09三好学生评选文件夹中。其他材料5月6日中午2:00前交大队部。
篇2:北京中学先进班集体、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班主任、年级组长要高度重视各种学生评优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步骤要求,确保公正、公平、公开评选,保证学生成绩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按条件、步骤操作,准时完成各种表格材料上交任务。
一、评选条件
(一)初中"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同海淀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思考,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75分以上含75分)。(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体育课成绩优良:二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注:免体学生没有参评资格。)
(二)高中"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同海淀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特长。勤于思考,善于质疑,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科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75分以上含75分)。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注:免体学生没有参评资格。)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在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2.承担班级(班委、中队委、团支部委员)或年级(团总支委员、年级学生会成员)或学校(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成员)的学生干部有资格参评。
(四)"学生标兵"评选条件:三好学生中的优秀者方可被评为"学生标兵","学生标兵"是全年级学生学习的楷模,不仅是学习成绩好,各方面都应该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校长奖学金"评选条件:是全班学生学习的楷模,从班级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中推荐,每班推荐1名责任心强、品学兼优、热爱集体、热心社会工作、工作能力强、全面发展的学生(只限非毕业年级)。
(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二、评选名额分配及奖励:(以下奖项均颁发证书或奖状)
1.先进班集体:不超过本年级班级数的二分之一。(各年级尽量兼顾班级层次)
2.学生标兵:每年级3名。
3.校长奖学金:非毕业年级每班1名。
4.优秀学生干部:
(1)校团委、校学生会的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校学生会负责并征求班主任、年级组长意见后推荐并在校级学生干部中投票选举。不占用班级名额。(校学生会、校团委各5名以内)。(校学生会郭院丽负责,校团委于晓冰负责)(2)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会、年级团总支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并在年级学生干部中投票选择,不占用班级名额。(每年级3名以内)(3)班委会或团支部的优秀学生干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班级学生投票选举。(每班1名)。
5.三好学生:各年级组长按年级学生人数的30%,根据各班符合体质、学习成绩条件的人数按比例下派各班评选名额,班主任负责组织班级学生投票选举。
三、评选时间及步骤
查阅
成绩7月9日班主任统计本班学生本学期学科总评成绩(优或良)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75分及以上,即"良"以上),此成绩为学年测试一次,上学期已给。两项均具备的人员符合成绩条件。(班主任负责)
汇总
名单7月9日班主任报给年级组长本班符合以上学科成绩及体质成绩条件学生名单及人数。(班主任负责)
分配
名额7月9日早年级组长根据年级学生人数的30%指导班主任评选校级"三好学生",根据各班符合以上条件人数按比例下派各班评选名额。(年级组长负责)
优干
说明7月9日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评选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一名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在校级、年级担任干部的学生,是否能评选上需提前找李铁军,于晓冰及年级组长核实,校级、年级学生干部如果被评选上校级、年级优干不占用班级名额,但需由班主任填写登记表,并包含在班级上报名单内)。(班主任、年级组长、郭院丽、于晓冰负责)
征求
意见7月10日年级任课教师会上组长负责征求年级任课教师意见,评选本年级校级"先进班集体"、同时征求各班评出的"学生标兵"、"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评选意见,汇总名单。(年级组长负责)
填写
表格7月10日名单确定之后,班主任负责组织填写各种登记表,包括"先进班集体"、"学生标兵"、"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登记表,其中"三好学生登记表"第一、二学期成绩填写分数,学年总评填写等第成绩,其他表格填写评语使用第三人称。(班主任负责)
上报
材料7月10日下午4:00之前由年级组长上交教育处年级各种汇总后登记表纸质表(需有班主任签字),同时上交电子版年级汇总花名册表。(年级组长负责)
提示:凡有旷课、吸烟、喝酒、打架、考试作弊和违反考试纪律、进行非正常男女生交往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受处分及处分未撤消的学生没有参评资格。
四、评优上报要求:
1.班级、年级评优必须向全体学生公布评选条件,做到先民主、后集中。各种登记表从网上下载填写打印后,在征求本年级任课教师意见基础上,经班主任、年级组长签字同意报教育处审批。
2.年级组长负责将表彰名单汇集到一张电子表格中,年级统一上报教育处,不接受各班上交材料。名单汇总表格交教育处一份电子版(发教育处邮箱),一份纸质版,纸质版要求年级组长签字确认。
3、上交时间截止到20**年7月10日
教育处、团委
20**年6月17日
篇3:苏州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基本素养: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
2、能模范遵守国家法令,遵守中学生守则,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及其他各项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尊重他人。
3、责任心强,诚实守信,道德素质高。
4、讲文明懂礼貌,穿着得体,举止文雅。
5、心理健康,乐观开朗,勇敢迎接挑战,积极面对人生。
学习能力:
6、目的明确,习惯良好,效率较高。
7、兴趣广泛,积极参加课余的学科活动。
8、成绩优良,各科平均在80分以上,且各种成绩均在70分以上。
实践能力:
9、身体健康,认真上好体育课,认真做广播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和文艺活动。
10、体育学期成绩在75分以上。
11、生活自理能力强,人际关系融洽。
12、社会适应性强,能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本学期社会实践的学分。
1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三好生:
①无故缺课或不参加集体活动;②本学期内受到学校(宿舍)纪律处分;③无故不参加班级卫生值日;④仪容仪表不规范。
如有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处研究决定。
二、评选办法:
1、每学期末评一次。
2、学期初每位学生依照三好学生条件制定争创计划。
3、期末个人自愿申报,全班交流,班级初评(获半数以上赞同通过)。
4、班级组复评,由班主任广泛听取全班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上报校学生处。
5、结算学期总成绩后,学生处和班主任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报校长室批准。
6、在下学期初,全校张榜公布,并予表彰。
7、评选中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不能只看成绩,忽视思想品德,以智代德。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既要看日常行为习惯,道德修养,又要看政治思想观点;要看校内的表现,也要看校外家中的表现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中的表现;寄宿生还要看在宿舍的表现。
8、评选时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操作规范,工作过细。
9、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应做到“评出先进、评出正气、评出干劲”。
10、对连年评为三好并有突出事迹的学生,报上级授予全国、省、市级三好学生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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