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中学图书外借管理制度
江临中学图书外借管理制度
1、读者一律凭借书证借阅图书资料。借书证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2、进入借书处,不准大声喧哗。图书浏览后须插回原处,书包、手提包不得带入书库。
3、图书一律分类上架,借书实行开架,还书由管理员统计后上架。
4、古籍、贵重书、工具书、教师教学资料用书一律不向学生出借。
5、教职工限借10册,借期一学期150天;续借期15天;学生限借3册,借期15天。超期需办理续借手续。无正当理由超期,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借阅。
6、读者要保持环境整洁,爱护公物。不得将书刊卷折、撕页、涂抹,一经查实,视其情节,处以罚款或赔偿。
7、读者遗失图书一般按原价3倍赔款。污损书刊,如不影响内容完整,按书刊定价30%至原价赔偿。多卷书刊损坏、遗失其中一册的以成套价格赔偿。对有意破坏书刊、盗窃书刊或谎报遗失者,除照章赔偿外,应视其情节轻重,上报给予适当或罚款。以上污损或遗失书刊,未赔偿、处理前停止借阅。
8、学期结束,学生所借图书、资料必须全部归还,超期不还者,作罚款处理或取消借阅资格;学生毕业、休学、转学离校前必须还清图书、资料,持证明去教导处办理离校手续。
篇2:南亭四中图书外借室借阅规则
波宁四中图书外借室借阅规则
一、本书库为师生共用外借室,仅供本校师生借阅。
二、书库实行全开架借阅,进入开架区应将所有个人物品(书、包袋、雨具等)放在室外或指定地点。
三、读者一律凭学校统一发放的“一卡通”借阅图书。不得转借,如因转借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书证所有人负责。“一卡通”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图书馆挂失。
四、借阅期限和册数
1、教师每人借书累计不超过15册,期限为一学期。逾期请办续借手续。
2、学生每人每次借书2册,期限为一个月,可续借一次。寒暑假可借阅3册。
3、学生参加专项竞赛或学科兴趣小组需用参考资料,须由指导教师带队共同挑选,由学生本人的借书证借阅,累计不超过5册,活动结束立即归还。
五、图书是公共财产,应人人爱护。不要在书上画图、写字、划线、做习题或撕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借阅时请用好书位牌,防止倒架乱架。
七、在规定的时间到图书馆借书,借书时保持安静,不得喧闹。爱护图书馆内的一切设施,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废物。
八、学生毕业、转学、退学前应自觉还清所有借阅图书。高三毕业如未还清所欠图书的同学,经教务处同意将扣发毕业证书。
九、教师工作调动或退休前应自觉还清所有借阅图书,如有遗失等情况应按有关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十、本规定适用全校师生。
篇3:城北小学外借物品(场地)管理办法
浦南小学外借物品(场地)管理办法
1.外单位借用场地、教室,须经校长室批准,由总务处具体安排。任何人未经允 许不得私自外借学校场地。
2.学校教学设备仪器,一律不准外借。如兄弟学校因特殊情况需借用的,须报校 长室批准,由总务处办理外借手续。
3.体育课、课外活动、业务训练等需借用器材的,由负责经办人办理借用登记手 续。活动结束后,要按时交回。
4.本校教师如需借用教学用品,须到总务处登记,用完后及时交回。
浦南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