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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小学国家课程校本化方案

浏览:90252022-08-03

  设建小学国家课程校本化方案

  (首批·语文、体育、音乐、美术学科,20**学年开始实施)

  一、校本化课程序列

  语文体育音乐美术

  一年级

  二年级故事天地乒乓球集体舞纸艺

  三年级读报纸说新闻乒乓球集体舞纸艺

  四年级演讲与辩论武术合唱编织

  五年级儿童哲学武术合唱编织

  六年级二、校本课程实施的理念

  1.序列。选择适合学校特点的课程,形成课程序列,使学生接触更多的校本课程;

  2.普惠。淡化竞争与比赛,给予每个学生以锻炼机会;要平均给予每个学生锻炼的机会,以轮流展示为佳;

  3.自主。突出学生自主,课堂上要由学生唱主角;教师的主导,以课程进度设计、课堂动态调控为主,不能以教师讲代替学生练习;

  4.关注能力与情商。淡化知识,强化实践锻炼,给予孩子能力与情商发展的机会;

  5.整合。校本课程实施的时间在原有学科教学时间中整合,技能展示与学校六大节活动整合。

  三、校本课程实施的要求

  1.兼课教师。由各班相应学科教师兼任该校本课程指导师;

  2.课时保障。在原有学科课时中整合,可每周一节,可隔周一节,也可每节课抽一点时间;

  3.教材。一些课程并不需要教材,一些课程需要研修特色教材,这些都由相关教研组研究确定。需要教材的课程,要积累素材,通过几年努力,编写配套校本教材;

  4.评价。以尊重差异的理念,结合星卡特色评价,淡化能力取向评价,强化努力取向评价,给予每个学生以鼓励;

  5.科研跟进。鼓励教师在国家课程校本化上进行研究,包括课程纲要制订、教材编写、课程组织形式创新、课程评价等方面,通过科研小课题的形式,提供课程实施的建议和意见。

  四、校本课程开发的组织与领导

  1.国家课程校本化是我校创建学校课程品牌的重要措施,依靠教师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形成特色。相关教研组教师是对应校本课程的实施者与研究者,相关教研组长是责任人;

  2.教导处是校本课程的管理者,不断总结教研组经验,并不定期对校本课程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指导;

  3.教科室是小课题的管理者,鼓励教师以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申报小课题研究,对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和推广,凡成果被学校采用推广的,学校将给予特别奖励;

  4.总务处对校本课程实施的经验给予特别支持,凡开发校本课程需要的经费,由教研组提出经费方案,原则上由校长按需要给予特批,总务处作好登记,凡校长特批的经费总额内,及时给予支付;

  5.学校组织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领导小组,陈钱林为组长,蒋樨、杜纪东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相关教研组组长。聘任校本课程开发指导师,黄玉晓为语文系列指导师,黄云霞为艺术系列指导师,郑贤国为体育系列指导师。

篇2:胜利小学国家课程校本化方案

  设建小学国家课程校本化方案

  (首批·语文、体育、音乐、美术学科,20**学年开始实施)

  一、校本化课程序列

  语文体育音乐美术

  一年级

  二年级故事天地乒乓球集体舞纸艺

  三年级读报纸说新闻乒乓球集体舞纸艺

  四年级演讲与辩论武术合唱编织

  五年级儿童哲学武术合唱编织

  六年级二、校本课程实施的理念

  1.序列。选择适合学校特点的课程,形成课程序列,使学生接触更多的校本课程;

  2.普惠。淡化竞争与比赛,给予每个学生以锻炼机会;要平均给予每个学生锻炼的机会,以轮流展示为佳;

  3.自主。突出学生自主,课堂上要由学生唱主角;教师的主导,以课程进度设计、课堂动态调控为主,不能以教师讲代替学生练习;

  4.关注能力与情商。淡化知识,强化实践锻炼,给予孩子能力与情商发展的机会;

  5.整合。校本课程实施的时间在原有学科教学时间中整合,技能展示与学校六大节活动整合。

  三、校本课程实施的要求

  1.兼课教师。由各班相应学科教师兼任该校本课程指导师;

  2.课时保障。在原有学科课时中整合,可每周一节,可隔周一节,也可每节课抽一点时间;

  3.教材。一些课程并不需要教材,一些课程需要研修特色教材,这些都由相关教研组研究确定。需要教材的课程,要积累素材,通过几年努力,编写配套校本教材;

  4.评价。以尊重差异的理念,结合星卡特色评价,淡化能力取向评价,强化努力取向评价,给予每个学生以鼓励;

  5.科研跟进。鼓励教师在国家课程校本化上进行研究,包括课程纲要制订、教材编写、课程组织形式创新、课程评价等方面,通过科研小课题的形式,提供课程实施的建议和意见。

  四、校本课程开发的组织与领导

  1.国家课程校本化是我校创建学校课程品牌的重要措施,依靠教师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形成特色。相关教研组教师是对应校本课程的实施者与研究者,相关教研组长是责任人;

  2.教导处是校本课程的管理者,不断总结教研组经验,并不定期对校本课程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指导;

  3.教科室是小课题的管理者,鼓励教师以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申报小课题研究,对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和推广,凡成果被学校采用推广的,学校将给予特别奖励;

  4.总务处对校本课程实施的经验给予特别支持,凡开发校本课程需要的经费,由教研组提出经费方案,原则上由校长按需要给予特批,总务处作好登记,凡校长特批的经费总额内,及时给予支付;

  5.学校组织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领导小组,陈钱林为组长,蒋樨、杜纪东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相关教研组组长。聘任校本课程开发指导师,黄玉晓为语文系列指导师,黄云霞为艺术系列指导师,郑贤国为体育系列指导师。

篇3: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意义

  校选课(又称公共选修课)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学生的个性与特长,增强学生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为了提高校选课的质量,使我院校选课逐步形成学科交叉、功能互补的系列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二、开课对象

  本校二、三年级的在校学生。

  三、管理单位

  校选课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管理。

  四、课程设置及开课条件

  1. 校选课必须符合我院教育教学培养目标,所开课程必属人文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艺术体育类等文化素质修养课程,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院鼓励教师开设新的校选课课程,丰富校选课课程体系。

  2. 校选课暂定每门课程1-2学分,按每学分15学时计算;学院提倡开设短学时校选课。

  3.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特殊课程可适当放宽),鼓励高级职称教师开设校选课。拟开课教师按照开课条件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经系(部)或处室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将该课程纳入校选课课程体系进行管理。

  4.所开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由开课者编写)、相应的教材、讲义或讲稿(由开课者编写)。

  5.各系(部)或处室应为教师开设校选课提供必要的条件。

  五、校选课的有关规定

  1.校选课学分要求: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我院各专业学生必须修满4学分的校选课。

  2.选修时间从第三学期开始选修,原则上第五学期结束前应完成修读任务。

  3.学生选课时要合理安排选修课程门数(每学期报选一门为宜,至多不超过两门)。

  4.学院鼓励学生均衡选课,尤其注意选修学科交叉的课程,以完善知识结构。

  5、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如列入“校选课”,则仅面向其它专业学生开设。

  6.学生在同一上课时间只允许选听一门课程;原则上选修课时间安排在星期五下午,特殊情况可安排在晚上开课。

  7.校选课选修人数不足30人,一般不开课。

  六、选课程序

  1.每学期结束前3周由教务处根据教师申报情况和学院教学实际需要确定下学期开设的校选课课程及任课教师,向学生公布校选课简介和教师简介情况(附件2)。

  2. 每学期结束前2周由系组织学生选课,各系汇总后上报教务处。

  3. 每学期结束前1周由教务处公布选课结果,制作校选课学生花名册;向教师所在教学单位下发授课通知,有关教学单位接到授课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任课教师认真备课。

  七、教学管理

  1.校选课课程的开课时间按学院排课规则执行。

  2.校选课的任课教师应与课表安排的保持一致,未经教务处批准,一般不允许中途更换教师。

  3. 校选课任课教师如因病、参加会议或社会活动而需调、停课的,应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调课审批表》报教务处批准,并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4. 校选课纳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之中。

  5. 校选课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教学大纲、教案或讲义、课表、点名表、试卷、成绩单等相关教学资料送交教务处存档。

  6. 校选课的日常教学检查由教务处和相关系部负责。

  八、考核与成绩评定

  1.校选课提倡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任课教师可根据所开课程的学科特点,确定考核方式。具体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在《z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开课申请表》中注明,经教务处同意后在选课时正式向学生公布。

  2.课程考核由任课教师组织进行,一般于该课程结束后进行;考核要严格执行我院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

  3.学生应珍惜教育资源,认真学习,对未办理退选手续而不参加考核者,成绩以零分记。

  4.凡选课学生缺勤达1/3以上(含1/3)学时者,或不完成作业者,或同一上课时间报听一门以上课程者,一经认定,本门课成绩以零分记。

  九、教材的选用与管理

  校选课所用教材均由学生自愿购买,凡愿购买教材的学生以班为单位统计人数报教务处统一订购;如使用自编讲义,须经教务处审核并报分管院长批准。

  十、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

  校选课工作量由教务处进行计算,课时酬金按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其他

  1.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z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z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开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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