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与考核制度
蕾培小学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与考核制度
为使我校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更好地展示学校风貌,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全校师生的信息化意识,激发全校师生的信息发布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一.信息发布内容
总原则:遵循健康、积极、向上,生动、及时地反映校园教育教学活动、状态以及发布教学教研资源信息。
1、反映校园活动、师生工作、学习状态及学校发展动态;
2、分享教学教研成果、资源;
3、交流工作、生活所思、所得、所感;
4、展示学生作品;
5、提升家庭教育理念,实现家校互动。
二、所设栏目以及管理人员
三.工作制度
1、学校网站是学校对外宣传的窗口,是学校在网上的公众形象。
2、学校校园网站信息必须做到及时更新,发布的信息必须准确,并确保所负责的栏目内容符合教育方针、符合素质教育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符合学校的办学目标。
3、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信息资源、信息员的管理,做好信息的收集、归类、整理,以及对需要发布信息的安全性、保密性进行审核等。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发布的责任人,对本单位提交的信息内容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4、反映学校重大事项信息稿件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组织与提供,并经校长同意,校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
5、各部门发布的新闻,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撰写文稿,经新闻分管领导石春燕审核后方可发布。
6、网站管理员定期维护网站,保证网站平稳运行。
7、教师为学校网站会员,由网站管理人员规定用户名和密码,并授予相应的权限,做好登记手续。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四.信息发布时间
上传信息,由各版块负责人审核,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
五.安全要求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操作人员发布信息后要及时取消登录,管理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如果泄漏由本人负责,造成的后果将追究责任。
2.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3.不得利用校园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学校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内容:
①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③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宣扬封建迷信;
⑥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⑦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犯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对违反上述情况之一,并触犯法律者,将由司法部门处理。
六.考核制度
1.每位教师每月至少2篇文章发布在学校网站的相关栏目,其中一篇必须为原创(论文、案例或公开课教案、教育叙事、德育故事、读书心得、校园新闻、工作及生活随笔)皆可,新闻必须配有相应内容的图片,每篇计15分,另一篇可以为转载(必须注明转载),计5分,共计20分列入月绩效工资进行考核,未完成在月绩效考核中扣分。
2、50岁以上老师每学期上传2篇原创作品(每学期最后一个月进行考核)。
3、每月教师超出指定完成篇数,学校给予奖励,原创作品每篇奖励15分,每月最高奖励4篇,学生、家长作品及其他非原创作品均为转载(在来源处注明),每篇奖励5分,每月奖励3篇。
4、在教育局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文章,计20分。(相同内容不重复计分)
5、公文类文章(包括工作计划或安排、总结、活动方案、通知等)属部门工作职责,不参与考核。
篇2:衡阳实中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巡查制度
阳衡市实验中学校园网络是以学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计算机网络,为了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对网上信息的发布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如下:
1.信息发布单位在信息发布前应将信息向学校电教中心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上网信息的全部内容,电教中心不能做出决定的,再会同有关领导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才可发布;
2.上网信息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尖端技术方面的机密,不得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3.未经批准而擅自上网的信息,将给予警告处分、停止其网络的使用及暂停该子节点的网络运行,经整顿通过后,再予以开通;
4.未经批准,擅自将泄密、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在网上发布,经审查后,网络中心将立即关闭该子节点的出入口,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信息发布单位和发布人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校园网信息巡查制度
1、根据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特点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设立安全员。安全员要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意识,完成自身担负的工作职责。
2、安全员的职责是:负责检查和布置校园网络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负责校园网内的实体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负责对机房管理工作和上网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与学校保卫处经常性联络工作。
3、为杜绝和防止上网人员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制作、复制、查阅、传播违法信息和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以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在计算机网络教室开放期间,安全员必须对正在上网人员的上网情况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巡视检查,定时巡视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得大于20分钟。对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劝阻、制止的要立即劝阻、制止,对劝阻、制止无效或情节严重的要立即向学校相关主管领导报告。
4、安全员要积极配合技术员认真做好校园网络的实体、网络和信息的安全工作,定时对局域网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发现有害数据,要对相关的计算机系统和设备进行封存,确保数据的完好和有关资料的完整,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篇3:明达幼儿园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达明幼儿园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信息发布内容
总原则:遵循积极、健康、向上,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
1、由幼儿园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2、由各年级组主办或承办的教学活动;
3、校园活动状况以及学校发展动态;
4、幼儿园可供分享的文件信息。
二、信息发布程序
1、反映幼儿园重大事项的稿件由专人负责安排组织与提供,并经由园长同意审核后方可发布。
2、各教研组提供的信息,由各教研组负责人组织撰写文稿,并由教研组负责人或园长同意审核后方可发布。
三、撰稿者职责
1、收集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信息。
2、筛选整理信息:对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形成电子文档。
3、上报信息:必须通过自己拥有的权限登录学校网站,进入相应板块进行电子信息输入,不得借用他人帐户进行信息发布。
四、安全要求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操作人员发布信息后要及时取消登录。
2、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3、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违反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
(2)损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宣扬迷信;
(6)散布谣言,编制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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