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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二中学科竞赛及教科研工作奖惩方案

浏览:15132022-07-10

  金瑞二中学科竞赛及教科研工作奖惩方案

  一、指导思想

  1、鼓励教师刻苦学习业务知识,潜心研究教学,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升自身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2、奖励在教育教学中作出了重要贡献的教师,培养更多的学科尖子生;

  3、形成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完善教育教学管理措施,激发教师的创新精神,造就一支业务精良的师资队伍。

  二、工作要求

  1、学校教研室要规划管理好学校教科研和学科竞赛工作,及时组织各项活动,督查活动开展情况,统计和总结活动成果;

  2、年级组、教研组和备课组要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项活动必须有计划、措施、督查和总结;

  3、教师要勤于钻研,不断探索,善于思考和总结;

  4、教师要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和评比活动;

  5、教师在教学的同时要积极参与课题研究,以研促教,实现教学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6、教师要认真选拔学生,提早组建备赛小组,确定指导教师,精心辅导,实现我校学科竞赛成绩上新台阶。

  三、奖励项目

  教科研奖惩以计分的方法实施,40元/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一)竞赛类:

  1、学生竞赛:

  (1)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竞赛:

  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联赛、全国英语能力竞赛、信息技术、科技创新

  获国家级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0、25、20分;省级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5、20、15分;赣州市级团体一、二、三等奖计10、8、6分;金瑞市级团体一、二、三等奖计6、4、2分折算奖金发给各指导教师。如获省级团体三等奖以上,驻级校长、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给予适当的奖励。

  ②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英语听力竞赛

  获国家级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5、20、15分;省级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6分;赣州市级团体一、二、三等奖计6、4、2分;金瑞市级团体一、二、三等奖计3、2、1分折算奖金发给各指导教师。

  (2)学生竞赛个人奖:

  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联赛、全国英语能力竞赛、信息技术、科技创新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2、10分/人,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6分/人,赣州市级一、二、三奖,分别计6、4、2分/人。同一学科同一学生参加同一次竞赛,以最高等级计分。

  ②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英语听力竞赛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人,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人,赣州市级一、二、三奖,分别计2、1、0.5分/人。同一学科同一学生参加同一次竞赛,以最高等级计分。

  2、教师竞赛:

  ①优质课、说课、录像课竞赛、综合素质竞赛等

  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2、10分;赣州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6分;金瑞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3、2.5分,片区一、二、三等奖计2.5、2、1分。

  ②课件、教案、自制教具等

  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6、4分;赣州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2、1分。

  (二)论文类:

  1、教学论文在地市以上刊物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国家级计9分,省级计6分,赣州市级计3分,报纸上发表的文章统一计分为2分。(增刊不算,能为校加分的论文才能计分)

  2、论文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5、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5、2分;赣州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分。(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

  (注:论文获奖必须是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才有效。)

  (三)课题类

  1、省级立项计5分/个,地级立项计3分/个。

  2、省级结题计20分/个,地级结题计10分/个。

  四、任务及处罚

  (一)竞赛方面

  指导学生竞赛,竞赛成绩必须好于同类学校,如果学科竞赛成绩,在学生素质比其它学校更好的情况下,而比金瑞市同类学校更差,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和任课教师不能发奖,且追究责任,每人扣3分,不重复扣分,该年级驻级校长、级主任各扣1分。

  (二)论文方面:

  1、35周岁以下教师,每学年必须发表一篇论文或论文评比获奖,否则追究未完成教研任务教师,每人扣2.5分。

  2、初/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教研组每学年至少有2篇论文发表和2篇论文获奖。其它教研组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和1篇论文获奖。否则追究教研组长责任,每人扣2.5分。

  3、上级规定的各类教师业务竞赛,各教研组认真落实责任人,如落实不去督查,导致未完成任务,扣教研组长及责任教师每人2.5分。

  (三)课题方面:

  1、各教研组一学年至少要申报一课题或一课题结题,未完成任务的教研组,扣教研组长2.5分,成员1分/人。

  2、申报了课题而不按时去结题者,扣回课题申报费和奖励,且追究责任,扣主持人2.5分,参与人1分/人。

  五、几点说明

  1、学校职能部门指定撰写的论文、课件制作、优质课、电教录像课等评审费由学校承担;

  2、凡上级有文件规定的各种竞赛,课件评比、录像课评比、教案评比等费用,必须将获奖证书,作品交学校教研室备案后,方可报销费用和领取奖金;

  3、课题立项或结题的申报费用,必须将立项或结题证书,作品交学校教研室备案后,方可报销费用和领取奖金;

  4、学校教研室统一对学科竞赛及教科研成果进行核实,按学年进行造表,并报学校审批核发;

  5、教师应把学科竞赛及教科研相应证书(包括学生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交学校教研室,逾期不予核实和办理。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书记办公会,于20**年9月1日起生效实施。

篇2:盐城田小教科研成果奖惩办法

  城盐田小教科研成果奖惩办法

  为保证我校教科研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引领教师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大力营造“科研兴教”的浓郁氛围,进一步促进全体教师教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类别

  1.经国家及省市行政机关批准或出版社正式发行、具有统一书号的教育科研专着(习题集、试题汇编除外)、学科教材及校本课程。

  2.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审批立项并取得成果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3.在具有全国统一报刊号的教育报刊杂志(须有ISSN或CN刊号)或在职称评审中予以承认的教育行政机关出版的刊物(如《城盐教育研究》、《教师之友》等)上发表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教学经验总结、调查报告、问题研究、实验报告等。

  4.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并获奖的教学基本功大赛、优质课比赛等。

  5.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并获奖的教具和模型、音像制品、教学软件或课件、优秀教案等。

  6.指导学生发表或获奖的文章及作品等。

  7.对学校声誉和知名度具有宣传和促进作用的通讯报道、个人艺术创作等。

  二、实施范围

  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管理机构与评审组织

  每年年末评奖一次,由教务教研处具体实施,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奖惩办法

  1.同类奖项只按其中最高级别进行一次性奖励;如出现特等奖,按一等奖进行奖励;教师多人合作完成的教科研成果,以项、篇或部计奖,奖金自行分配;指导学生获团体奖的,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核定。

  2.既获得学术成果证书,又在刊物上发表的,只享受一种奖励。

  3.申报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课题必须是经过验收或鉴定的课题。

  4.学生发表的文章或作品必须要有指导老师姓名;学生参加的比赛须为教育行政部门发文通知的,确系老师悉心辅导;同时指导多名学生参加同一类比赛获奖的,奖金按学生所获最高奖项且只限1项计,不重复计算。未按时按量上交学生作品的,根据具体情况按同等最低奖励金额扣除相应津贴。

  5.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年至少有2篇论文获奖或发表;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获奖或发表。如果不能按时完成,每少一篇扣除200元。

  6.获奖的教育科研成果将作为学校评定职称、晋级、评优的依据之一。

  五、奖励标准

  (一)课题的立项、结题及获奖

  1.被国家、省教育科研机构批准为重点课题的课题组课题研究经费按规定拨发;对课题按期结题并被有关科研机构、专家鉴定通过的课题组分别奖1000元、600元;对研究成果获得上级奖励的课题组,学校予以同奖。

  2.被国家、省、市教育科研机构批准为立项课题的课题组,研究经费按规定拨发;对课题按期结题并被鉴定通过的课题组分别奖800元、400元、200元;对研究成果获得上级奖励的课题组,学校予以同奖。

  (二)论文发表、论着出版

  1.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及音、美作品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一般文章分别奖励100元、50元、30元。

  2.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专着每万字奖150元,参加编写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用书每万字奖80元。音、美作品按版页计算字数。

  3.参加编写地方教育教学用书或校本教育资源教材的每万字奖30元。

  (三)论文、论着及作品获奖

  1.教育教学论文(含德育和学校管理论文)、教学设计

  别国家省市

  一等奖15010050

  二等奖1005030

  三等奖503010

  2.教育教学论着

  级别等级国家省

  一等奖600300

  二等奖300200

  三等奖150100

  (四)优秀教学成果获奖

  级别等级国家省市

  一等奖600300200

  二等奖30020**00

  三等奖20**0050

  (五)会课比赛获奖(含各类教学基本功比赛)

  级别等级国家华东地区省市市直

  一等奖50040030020**00

  二等奖40030020**0050

  三等奖30020**00500

  注:1.基本功单项比赛获奖的减半奖励;2.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件制作、说课等单项评选中荣获奖励的,减半奖励;3.非经选拔比赛获奖的按同层次同级别3/4奖励。

  (六)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发表作品

  1.指导学生获奖

  级别等级国家省市

  一等奖20**0050

  二等奖1005030

  三等奖503010

  2.指导学生发表文章及作品

  指导学生在国家、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的,分别奖100元、50元、30元。指导小记者发表作文的,每篇奖励10元。

  (七)发表或交流学校校改的文章

  所撰写的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的文章,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或在国家、省、市级会议交流的分别奖100元、50元、30元。宣传学校活动情况的简短通讯报道文章,按稿酬同奖。

  六、申报鉴定

  1.每年的12月31日前提交发表刊物、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至教务教研处,发表论文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页和“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查询页。(教务教研处审核后原件返还,复印件存档)

  2.经过申报鉴定的教育科研成果由教务教研处分类整理,作为教科研奖励津贴的发放依据。

  七、附则

  1.本奖励办法自全体教工会通过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在试行后逐年完善。

  2.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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