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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二小进校书刊管理制度

浏览:77392021-10-29

  县镇二小进校书刊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进校书刊的管理,确保我校正常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对进校书刊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进校书刊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学校进校书刊领导小组的审核方可进校。

  3、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订书单订购,任何人不得擅自私自购买。

  4、学校进校书刊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对教学用书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向有关部门汇报,情节严重者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县镇第二小学

篇2:县镇二小进校书刊管理制度

  县镇二小进校书刊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进校书刊的管理,确保我校正常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对进校书刊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进校书刊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学校进校书刊领导小组的审核方可进校。

  3、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订书单订购,任何人不得擅自私自购买。

  4、学校进校书刊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对教学用书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向有关部门汇报,情节严重者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县镇第二小学

篇3:江南小学图书室、阅览室书刊赔偿制度

  南江小学图书室、阅览室书刊赔偿制度

  图书、报刊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的必备物资,是学校的财产,广大师生应珍惜爱护,妥善保管,注意不要污损,也不要在书刊上圈点涂画,如有遗失、撕毁,严重污损等情况发生,应赔偿相同版本书刊或赔偿现金。

  一、轻度损坏的书刊(修复后不影响书刊阅读)按原价30%赔偿,并由借书者负责修复。如发现是故意造成的,则加重处罚。

  二、一九九九年以前出版书刊,如严重损坏(影响书刊内容阅读“下同”)或遗失,按书刊原价的2~3倍赔偿;复本少、使用价值较大、及不易购买或孤本书刊按书刊原价的5~10倍赔偿。

  三、二〇〇〇年以后出版书刊,如严重损坏或遗失,按书刊原价赔偿;复本少、使用价值较大、及不易购买或孤本书刊按书刊原价的2~3倍赔偿。

  四、严重损坏或遗失的成套图书(影响全套图书阅读),无论是严重损坏或遗失一册或多册,均按原全套价格和上述划定的时间段规定的赔偿倍数赔偿。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遗失图书在无损坏的情况下找回,可携书连同赔偿收据,办理还书退款手续。

  六、读者借书时,如发现书刊有破损,缺页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由管理人员加盖检查印章,否则概由借书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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