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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实小校产管理奖考核办法

浏览:53092022-05-25

  口京实小校产管理奖考核办法

  1.教室、专用室无人,水、电未关闭,每发现一次扣除责任人10元;

  2.放学后,门窗不关锁,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电教媒体正确使用、妥善保管。教室无人投影设备开启,每发现一次扣50元;

  4.教室内校产期初登记交接,期末核查。若有遗失,责任人照价赔偿;

  5.公共区域内若有损坏,纳入当事人班级校产考核,当事人照价赔偿;

  6.教师办公家具期初交接,期末核查。无损坏,奖励50元。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室内空调冬季最高温度低于15度,夏季最高温度超过30度,方可开启使用。违反规定。每次扣除当事人20元;

  8.教师车辆应按要求停放车棚指定区域。违停一次扣20元;

篇2:二中校产管理制度

  二中校产管理制度

  一、由学校财务会计建立固定财产帐,每学期由总务处组织财务人员、保管员进行一次财产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二、学校财产实行分级管理,学校保管员总管,下设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资料管理员、电教器材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食堂管理员。各部门管理员必须建立财产帐,分别管理责任范围内各项财产。财产管理员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三、各年级(处室)负责人为本年级(处室)财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所属范围内的财产进行严格管理。

  四、教工领用学校财产实行审批登记制度,所领用的校产(办公桌椅进行编号登记)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每学期开学二周内对所有教职工的桌椅重新核实,凡丢失桌椅,由学校统一购买,费用在丢失了桌椅的教职工当月工资中扣回。

  五、各部门购置的固定财产,须由会计入帐,办理领用手续后 ,方能报销。

  六、学校固定财产自然损坏,须由分管责任人和总务部门共同确认后报总管和会计核销,并将损坏的财产交总管入库。

  七、固定财产一般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需外借的必须办理严格的借用、归还手续。调出的教工所借用的财产由保管员收回入库,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工资介绍信。

篇3:汉东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汉东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一、校产分类造册,落实使用部门,各部门应有具体负责人(保管人),每学期作一次检查,每一年清查、盘点、核对。

  二、校产的购置由校长同意审批后才能购买,对购入的物品,要认真审查发票、帐单等结算凭证,验收入库。固定财产帐每月与会计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一致。

  三、领用物品,进行分品种记载。学期结束分别统计各类物品使用数量。

  四、借用校产,应写借条,经主管领导同意,保管员登记后,方可将财产借出。借条上应注明借用、归还日期,逾期不还者,可照价赔偿或扣除借用人工资。

  五、校产由总务处每年检查登记一次,丢失、损坏的查明原因,酌情赔偿或报损。

  六、校产报废、报损由总务处核准,报告校长室,方能报废销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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