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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达幼儿教师工作细则

浏览:71652022-04-11

  达明幼儿教师工作细则

  一、教育教学

  1.认真制定计划: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培养目标和园务计划,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制定适合幼儿发展的保教工作计划,并创设与教育目标相适应的、使幼儿能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墙饰、活动区域、家园联系栏、幼儿作品栏)。按目标投放活动区材料(成品、半成品材料)和户外活动材料等。

  2.认真做好每天教学预想,包括上午预想活动:晨间活动、生活活动、教育活动、区域活动、户外活动;下午预想活动:生活活动、游戏活动、区域活动、户外活动。活动需包含以下要素:①活动前幼儿在此方面的发展情况,了解幼儿的原有水平;②与本学科相关的重、难点的解决对策;③材料的投放与活动指导要分层次,适应不同能力与水平的幼儿。

  3.认真观察与评价:①每学期初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对每个幼儿进行基本分析,制定个别教育措施。每周有计划地对个别幼儿进行观察、记录、评价。②一日生活都是教育内容,善于抓住教育契机生成有价值的教育活动,让幼儿在活动中自信、愉快,有所发展。

  4.认真总结:每周针对教育教学中的特殊案例进行剖析与思考,写一篇教育笔记或反思,其中包括:幼儿的行为、幼儿的发现、教师的引导、分析评价与措施。

  5.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承担各类教学工作,寓教育于游戏之中,组织好幼儿生活活动,注意渗透教育,促进幼儿各方面能力的发展。

  二、对待幼儿

  1.热爱幼儿:关心幼儿,平等对待每一幼儿,不歧视、不偏爱、允许幼儿之间存在差异。

  2.理解幼儿:不仅了解幼儿的年龄特点,还要了解幼儿的个性特点,了解幼儿的心理需要。教师所思所想要站在幼儿的位置。

  3.相信幼儿:相信幼儿自身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放手让幼儿去活动,重视幼儿自主性的活动。相信每个幼儿都有一颗向上的心,鼓励幼儿,以正面的、积极的评价为主。

  4.尊重幼儿:尊重幼儿的年龄特点、个性特点、兴趣爱好,不损伤幼儿的自尊心。

  5.与幼儿做朋友,经常与幼儿聊天善于用情感性的动作与幼儿身体接触,鼓励幼儿主动接触自己。

  6.保护幼儿:教师始终和幼儿在一起,一日生活中要考虑到各种保护幼儿的措施不让幼儿做危险的事,确保幼儿的安全。

  三、教科研及学习

  1.参加课题: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开展的前提下,每位教师应参加教科研工作,在幼儿一日生活中挖掘研究的内容。

  2.善于学习:老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子,研究材料,关注幼儿。活动前先设计进行讨论,活动后双方进行交流、研讨。在业务学习时间里,认真学习幼教理论知识,详细记录。

  四、日常工作

  1.每周五根据本周幼儿的发展状况分析,制定下周教育工作计划和家长园地内容,提前一天做好第二天教学、游戏材料的准备。

  2.坚持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的培养。

  3.每学期召开1-2次家长会,

  4.家长园地内容:月教育目标、育儿知识、信息与反馈等内容,每月更换一次;可按目标与本班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换、调整。

  5.每年编排歌舞、娱乐、运动节目参加节日庆祝活动,让每个幼儿都参与活动,都有表现自己的机会。

  6.每年承担1-3节公开教学任务,敢于剖析自己,在“参与式培训”中不断提高。

  7.承担指导幼师生实习任务。

篇2:中小学教师教学大比武评分细则

  中小学教师教学大比武评分细则

  一、课堂教学能力(60分)

  1.课标解读准确,教学目标符合浙江省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要求,切合学生实际,全面、科学、明确,可测性强。

  2.教学过程重视学科能力的培养,注重方法的引导,教师指导适度、适时、适当,学生学习自主性、探究性程度高、效果好。

  3.教学目标达成度高,绝大多数学生学有所获;课堂教与学朴实、真实、扎实。

  二、教育科研能力(10分)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与课程建设。论文在海临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课题为海临市级及以上主持并结题;开发课程被评为省、市、县级精品课程。

  1.论文(5分)限选2篇,必须是第一作者,起评分3分。教育局(厅)、教研室获奖论文,省一等加1.2分,省二等加1.0分,省三等市一等加0.8分,市二等加0.6分,市三等县一等加0.4分,县二、三等加0.2分;

  说明:

  ①无论有无论文,起评分3分均加入。

  ②发表论文认定主要看邮发代码,并视主管主办单位确定级别,国家级按省一等加分,其它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加分;2000字以下的折半加分,1000字以下不加分;报纸发表折半加分;增刊、杂志评奖等论文不加分 ;如果是第一作者但多人合写的,除以合写人数。

  ③案例加相应分数的一半;学会等其他机构评奖论文加相应分数的一半;交流论文不计分。

  ④论文满分为5分。

  2.课题和精品课程(5分)起评分3分。课题每人限选一项、必须本人主持。主持研究课题并结题获奖的,省一等加1.2分,省二等加1.0分,省三等市一等加0.8分,市二等加0.6分,市三等县一等加0.4分,县二、三等加0.2分。精品课程加分如下:省级加0.8分,市级加0.4分,县级加0.2分。

  说明:

  ①有无课题或精品课程,起评分3分均加入。

  ②子课题、非教科教研系统的课题降一级计分。只结题未评奖或未获奖的课题按同级三等加分。

  ③课题和精品课程满分为5分。

  三、专业引领能力(10分)

  1.积极承担公开课、讲座等任务(4分)

  评分标准:有公开课或讲座的3分,省级及以上加1分,市级加0.8分,县级加0.5分,教研区加0.2分。

  说明:

  ①无论有无公开课、讲座的,起评分3分均加入。

  ②非教育局和教研系统组织的公开课(如“领雁工程”公开课),按同级别(如台州学院视作台州市级)折半计算。

  ③多次承担公开课或讲座的,按最高一次加分。评比课、评课发言,会议讨论发言等不计分。

  2.教师自身参加各级业务比赛(6分)

  评分标准:起评分4分。省级一等加1分,省二等加0.8分,省三等市一等加0.6分,市二等加0.4分,市三等县一等加0.3分,县二等、三等加0.2分。

  说明:

  ①无论有无业务比赛获奖,起评分4分均加入。

  ②教师业务多项评比获奖的,只算最高2项。

  ③在有效期内已参加过教学大比武且获奖的按同级别加分。

  ④教坛新秀按同级别一等加分。

  ⑤台州市高中教师解题析题比赛按同级别加分。

  ⑥说课、教案、课件等评比获奖的,折半计算。

  ⑦非教育局和教研系统组织的教学评比,折半计算。非教育局和教研系统组织的说课、教案、课件、录像课、自制教具等评比获奖的,按四分之一计算。

篇3:实验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

  实验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

  为了切实做好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学校科学管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试用稿。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五个要素量化评价的内容和量分标准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总分25分)

  本项考核分科室群众、直接领导和考核组三个层次。每一层次的考核均分优秀(25分)、良好(20分)、一般(15分)、较差(10分)、差(5分)五个档次。科室群众、直接领导进行定性考核。量分时,某一方面违犯师德有关规定,有家长或教师反映而查实者扣5-10分;若受到治安、执法部门或行风办点名的,扣10-15分;受处分的扣15-20分。

  每学期请病假3天内不扣分,超过一天扣0.2分,请事假一天扣0.5分,会议请病假一次扣0.1分,请事假一次扣0.3分,扣完3分为止。按规定请婚、丧、产假的,不扣出勤分,未出勤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作旷工论处,旷工1天以上不得进入“优秀”等次,旷工3天以上直接进入“不合格”等次。

  年度内获地级、市级、镇级综合先进的,分加3分、2分、1分,单项先进按1/2计分。对表现突出或受上级表扬,某一方面表现好在社会上引起反响的,加0.5-2分。

  计分方法:

  ①科室群众评分:在被考核对象本人述职之后,按上述要求,本科室人员对其进行无记名定性考核。折算成分数时,去除最高、最低各10%后再算出平均分,按50%记入综合评价分。

  ②“直接领导”评分: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直接领导”给本组每位教师定性考核。折算成分数时,去除最高、最低各10%后再算出平均分,然后按20%记入综合评价分。

  ③考核小组评分:校考核小组审核“科室群众”和“直接领导”的评价分,平衡各科教师的得分情况,然后给全校每位教师作定量考核(打分),去除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后算出平均分,再按30%记入综合评价分。

  2、文化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总分10分)

  基本要求:具有规定学历或合格学历,同时参加学校规定的教研活动或学术活动,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

  3、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总分10分)

  基本要求:能胜任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包括行政后勤)工作,完成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的任务。本学年内至少开过一次公开课或讲座。

  达到基本要求的给基本分8分,未完成“公开课或讲座”的得7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公开课或讲座二次及以上者,从第二次开始加分,校级每次加0.5分,镇级每次加0.8分,市级每次加1分,地级每次加1.5分,省级以上每次加2分。

  ②教师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市级获奖加2分,镇级获奖加1分,单项比武获奖按1/2标准计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10分。

  4、履行职责考核(总分25分)

  基本要求:承担学校教务处分配的学科教学任务,担任班主任或兼任行政、团队工作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规定负有培养指导教师职责的教师,一级及以上教师至少有培养指导一名教师(含实习生)。

  达到基本要求的得22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校文明班级的班主任另加2分。

  ②班级集体获奖,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5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25分。

  5、工作成绩考核(总分30分)

  基本要求:能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达到要求;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参加及组织教改实验活动,或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其担任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达到学校要求的;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校级以上交流或发表。

  达到基本要求的,给基本分20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课题立项,市级加1分,地级加1.5分,省级加2分,全国级加2,5分;课题结题加倍计分。(参与减半计分,最高加5分)

  ②自制课件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0.2、0.1,地级以上加倍记分。以证书等为据,多人合作的按平均分计分。(最高加2分)

  ③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根据取得成绩多少加分。凭评奖机关或单位(指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的)公布的辅导师文件依据或证书分别记分(非教育部门评奖的按1/3记分)。辅导学生在国家、省、地、县级获一等奖分别记5分、3分、2分、1分;获二等奖的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获三等奖的分别记2分、1分、0.5分、0.3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3、0.2、0.1分。获奖团体奖的加倍计分(计团体奖后,团体奖中的个人奖不再重复计分),班主任等支持有关教师辅导本班学生出成绩的,可按1/4计分。(最高加5分)

  ④论文,有获奖、发表(交流)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奖的),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0.2、0.1分,镇级分别加0.5、0.4、0.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1.5、1、0.5分,地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3、2、1分,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4、3、2分;国家级获奖加6分;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加3分,地级发表加2分,县级发表加1分;,同级报纸减半计算。同一篇论文按最高一项计分,多人合作的论文第一作者得该奖项的80%,第二作者得该奖项的60%,第三作者得该奖项的30%。省级交流记2分,地市级交流1.5分,县市级交流1分,乡镇级交流0.5分。科研成果获奖,按论文获奖的2倍计分。(最高加6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30分。

  附:山巾实验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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