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二中岗位等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金瑞二中岗位等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金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年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核准和专业技术聘任工作的通知》(瑞人字[20**]3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长:z
成员:z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z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及相关人员(zz)
(二)设立六个工作组:
1、资格证件审核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工会。
2、个人基本情况审核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校办、团委。
3、工作量认定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总务处。
4、教学质量、工作常规考核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教务处。
5、师德师风考核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德育处。
6、校级荣誉和任现职获奖情况考核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校办、教研室。
二、岗位设置情况:
(一)本单位岗位设置的审核数量
根据金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核定我单位专业技术岗位311个。
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1、副高级岗位94个,其中;五级岗位 19个,已聘用岗位37个,空缺-18个,符合条件5人;六级岗位37个,已聘用岗位27个,空缺10个,符合条件15人;七级岗位38个,已聘用岗位50个,空缺-12个,符合条件7人。
2、中级岗位149个,其中;八级岗位43个,已聘用岗位23个,空缺20个,符合条件4人;九级岗位62个,已聘用岗位17个,空缺45个,符合条件8人;十级岗位44个,已聘用岗位49个,空缺-5个,符合条件16人。
3、初级岗位62个,其中十一级岗位31个,已聘用岗位27个,空缺4个,符合条件32人;十二级岗位31个,已聘用岗位54个,空缺-23个,符合条件9人;
(二)岗位基本条件
1、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岗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⑴符合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的职责要求和评审条件。
⑵具有本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⑶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公务员调入事业单位人员任职年限要求除外):
专业技术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原则上需在下一等级岗位工作满3年,近三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评为中学高级或小学特高级教师,近三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评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近三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评为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近三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定为五级岗位。
三、岗位聘任基本原则
(1)注重业绩,结合资历、学历计分,按考核分数高低确定聘任的岗位等级;
(2)在编在岗(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请假人员和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借用人员除外);
(3)按照岗位等级职数聘任,允许空岗,宁缺勿滥;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5)原则上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人员在同一等级相同条件下优先聘任。
四、聘任计分办法(截算时间为20**年12月31日)
(一)年龄,每年计0.3分。
(二)教龄,每年计0.5分。
(三)任职年限计分:1、竞聘七级、十级人员,任现职年限每年计1分,获取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限每年计1分;
2、同一层级内竞聘高一等级(如原六级竞聘五级、原十级竞聘九级)人员,任现职年限每年计1分,现聘任等级年限每年计1分,获取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限不计分。
年龄、教龄、任现职年限、获取资格年限、现聘任等级年限计算办法:以岗位等级聘任年减去出生年、开始任教年(间隔年除外)、现职聘任年、现岗位等级聘任年为准。如1965年生,1984年开始任教,20**年聘为中学一级教师,20**年聘为中一九级,20**年评为中学高级教师,20**年竞聘中高七级或中一八级,其年龄为20**-1965=47周岁、教龄为20**-1984=28年,任现职年限为20**-20**=7年,取得中高资格年限为20**-20**=1年,现聘任等级年限为20**-20**=3年。
(四)学历,总分控制在6分之内(本校属于完全中学,教师上初中和高中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确定应统一标准)。硕士学历计6分,本科学历计5分,专科学历计4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教师不合格学历按合格学历计算,其他年龄段不合格学历教师计3分。
(五)业绩,总分控制在60分之内,具体计分办法为:
1、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计45分。由学校聘任领导小组从岗位(3分)、工作量(6分)、教学质量(21分)、执行教学常规(5分)、师德师风情况(5分)、(以《金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评细则》考评计分为准)和在本校获奖情况(5分)制定出计分办法,考核教师从评聘职称年往上计算三年内的教育教学业绩进行计分(20**年1月 -- 20**年12月期间业绩)。
⑴岗位(3分):三年内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行政干部(含年级主任)计0.5分/学期,身兼多职的不重复计算.
⑵工作量(6分)
满工作量教学人员每学期计1分,不满工作量教学人员每学期计0.75分,非教学人员每学期计0.75分(中高考学科至少满10节,考查学科至少满12节可认定为满工作量,行政干部、年级主任按满工作量计算)。
⑶教学工作质量(21分)
①高考、中考学科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计算20**年1月至20**年12月三年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计分,同级同科同层次达平均分以上按学期计算得3.5分,低于平均分得3分。(20**年1月-20**年上半年的质量考核以每学期期末考试的平均分计算;20**年7-12月的质量考核以质量考评权重分计算)
②考查学科教师(音、体、美、计算机教师),由教学部门及竞聘领导小组进行评定,等级分二挡,一档20分,二档17分。不同档次比例为一档30℅,二档70℅.
③教辅后勤保卫工作人员(含专职干事)由教学、总务、保卫部门及竞聘领导小组进行评定,等级分二挡,一档19分,二档16分。不同档次比例为一档30℅,二档70℅.
④未上课的行政人员取竞聘同层次参评人员的平均分。
⑷执行常规(5分)(采用扣分制,扣完为止)
①工作常规考勤(含学校、年级*,升旗),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缺席1次扣0.5分。
②教学常规考核(含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批改作业、听课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缺勤一次扣0.5分,少一节扣0.5分。
③辅导及监考不履行职责每次扣0.5分。
⑸师德师风(5分)
①服从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每次扣1.5分。
②遵守赣州市教育局七项严禁,每违反一项扣1.5分。
⑹校级荣誉(5分)(以下各项累计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
①近三年获校级先进每次计1分。(校级先进是指学校校委会、党总支名义评选的先进个人综合奖);②近三年获校级优质课、说课、自制教具等业务类竞赛获奖,一等奖计0.6分/次,二、三等奖计0.4分/次;非业务类活动荣誉减半计分。③学校评定校内各种荣誉,校领导不列入评选对象,因此校领导得分取同层次参评人员该得分的平均分,若实际得分高于平均分则按实际得分。
2、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各项上级荣誉计15分。(15分封顶)
(1)荣誉计分原则:
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教育教学类综合性荣誉按荣誉计分标准计分,非教育教学类荣誉减半计分。
②各种论文获奖证书和非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荣誉证书不予计分;与学科专业无关的奖(如优秀监考员、优秀评卷员等)不予计分。
③乡镇党委、政府和学校表彰的荣誉计分由各单位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总分内体现,但分值不能高于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荣誉计分标准。
④同一年同一项工作获多层次奖,取最高层次计分,不累计加分。
⑤获奖加分以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以发证时间为准;课题研究以结题证书为依据,以落款时间为准。
⑥在总分相同者中,其在任现职期内获上级的各项荣誉业绩分数超出封顶分数多者优先聘任。
(2)荣誉计分标准:
①获上级党委、政府表彰的综合性荣誉,国家级10分、省级8分、赣州市级6分、市级4分。
②获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综合性荣誉,国家级8分、省级6分、赣州市级4分、市级2分。
③学科带头人,国家级8分、省级6分、赣州市级4分、市级2分;骨干教师,国家级6分、省级4分、赣州市级3分、市级1分。其中通过“国培计划-江西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远程培训”获得《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省级骨干教师证书》的教师减半计分。
④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竞赛(如优质课、说课、自制教具等业务类竞赛)获奖,按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5分,赣州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5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进行计分。非现场竞赛减半计分。
⑤教师指导学生竞赛基础分3分。教师如指导教师和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每人次按国家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省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赣州市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7分、优秀奖0.5分,市级一等奖0.7分、二等奖0.4分、三等奖0.2分进行计分。非现场竞赛减半计分,本项总分控制在6分之内。
⑥承担了课题研究并结题的,主持者按国家级4分、省级3分、赣州市级2分,参与者(排名前三位)按国家级2分、省级1.5分、赣州市级1分进行计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警告处分的半年内不得参加聘任,行政记过处分的1年内不得参加聘任,行政记大过处分的18个月内不得参加聘任,降级、撤职处分的应低聘或解聘。
(二)违反教育系统“七项严禁”,未追究纪律责任但在全市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参加聘任,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按本大条(一)处理。
(三)连续两年在学校考核中处于最末位的,当年不得参加聘任。
(四)所有材料依据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聘任资格。
(五)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不得参加聘任。
(六)应参加而未参加教师业务考试、教师培训及考试、培训成绩不合格人员当年不得参加聘任。
六、聘任步骤:
(一)个人申报。教职工个人向学校写出聘任申请,写清个人基本情况、评审职称情况和按岗位等级聘任计分办法自评分情况,并向学校提供各种证书原件。
(二)学校评价。学校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个人申请情况组织对教师的评价。
1、教师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的评价,由学校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出计分办法,经教师会或教代会通过,报教育局审核后实施。借用人员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按原单位、新调入人员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按现单位竞聘同一层级同一岗位人员的平均得分计分;产假人员产假期间(以教育局批准的时间为准)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按现单位竞聘同一层级同一岗位人员的平均得分计分。
2、按本实施方案中的聘任计分办法分别对高、中、初级职称教师和技术工、普通工进行评分。
3、对高、中、初级职称教师、技术工、普通工分别按总评分的高低依次排列,根据教育、人事部门共同核定的岗位等级职数确定教职工拟聘岗位等级,将各个等级需聘任人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和考评的各项分值,向学校全体教师张榜公布,并公示7天。
(三)单位聘任
1、根据考评分和公示情况及是否存在不能聘任的情况,学校召开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教育、人事部门共同核定的岗位等级聘任职数等额(也允许空岗)聘任各个等级人员。学校将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送市教育局审批。
2、根据学校岗位等级聘任情况,市教育局召开金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聘任不同岗位等级人员。
3、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核定一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等级聘任职数,市教育局确定岗位等级聘任人员后,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市教育局正式聘任。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金瑞二中
篇2: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教辅机构副职岗位(正科级)干部竞岗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教辅机构副职岗位(正科级)干部竞岗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院教学教辅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我院干部聘用制度改革,根据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同意z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中层干部选配工作的批复》(20**年12月)和《z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努力实践“20**”重要思想和20**,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干实事,重实效。
3、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能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
4、正确行使学院党委、行政和广大教职工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够适应现代化办公的要求,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适应工作需要,能全面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竞争上岗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资格
1、竞争教学教辅机构副职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195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高校副高及以上职称;
(2)中级职称,评聘四年(含四年)以上;
(3)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
2、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竞聘工作程序
教学教辅机构副职岗位干部竞争上岗,按照公布竞聘岗位、个人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公布竞聘人员名单、竞聘演讲、组织考察、确定人选、任前公示、办理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竞聘岗位
教学教辅机构副职竞聘的岗位在学院行政大楼二楼大厅张贴公布并在网上发布。公布时间:20**年5月25日-31日。
(二)岗位报名
凡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报名时需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教辅机构副职岗位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学院党务工作部。报名拟定时间:20**年6月1日-3日。
(三)资格审查
根据规定的条件和资格,教学教辅机构副职岗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竞聘人员名单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同意。拟定时间:20**年6月4日-9日。
(四)民主推荐。在竞聘对象所在部门或根据党委所确定的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拟定时间:6月10日-12日。
(五)公布竞聘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和市委教育工委同意的竞聘名单及相关情况将在学院行政大楼二楼大厅张贴公布并在网上发布。公布拟定时间:20**年6月13日-19日。
(六)竞聘演讲
所有竞聘人员必须参加其所报岗位的竞聘演讲。竞聘演讲的内容包括:一是工作业绩,二是对所竞聘岗位的认识和今后的工作目标。时间不超过20分钟。拟定时间:20**年6月20日-21日;地点: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七)组织考察
党务工作部组成考察组对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连同民主推荐、竞聘演讲的成绩一起,形成考察材料上报学院党委。拟定时间:20**年6月22日-24日
(八)确定人选
学院党委听取对教学教辅机构副职岗位竞聘人员的考察情况汇报,讨论确定各岗位拟任职人选。拟定时间:200年6月26日
(九)任前公示
将确定的各岗位拟任职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7天,广泛听取意见。拟定公示时间:20**年6月27日-7月3日。
(十)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没有问题或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下发聘任通知,并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备案。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次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教学教辅机构副职岗位干部竞岗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务工作部。主任:z(兼),人员:zz。
五、相关问题说明
1、每个参加竞聘人员可填报1-2个竞岗岗位。
2、经学院派出在外学习的,若符合教学教辅机构副职岗位干部竞争上岗条件和资格的,均可参加报名竞聘。
3、若一个岗位符合竞聘条件人数少于2人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竞聘,该职位可以暂缺。
4、在竞争上岗工作运行期间,职位若有变动的,应待该职位的新任领导干部到岗,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卸任或转任他职。
5、竞聘上岗的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制,一聘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
6、被聘任的教学教辅机构副职岗位干部,享受该职位相应的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学教辅机构副职岗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认真按照学院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做好有关组织工作。要大力加强竞争上岗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既要动员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积极报名,以实际行动参与竞聘,又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岗位竞争观念,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因病或外出的人员,由其所在部门的主要领导负责向本人通报竞争上岗工作精神和有关要求。
(二)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办事制度,坚决抵制和纠正各种违纪行为,做好竞聘过程中各环节的保密工作,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搞不正之风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在竞争上岗工作进行期间,各部门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未做好工作交接的不得离开岗位。
(三)纪检监察审计室在竞争上岗工作中要加强检查和监督,认真受理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对于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
附件2:
z职业技术学院20**年教学教辅机构副职岗位干部竞争上岗岗位一览表
附件3:z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教辅机构副职岗位竞争上岗报名表
篇3:海东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海东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执行《z区教育局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激活用人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教职工岗位聘任方案如下:
一、聘任原则:
1、因岗定人、择优聘任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定岗位,以岗招聘人员。教职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适应的工作岗位。学校聘任以教职工的德、能、勤、绩为主要依据,采用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2、双向选择
教职工聘任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教职工有自由选择岗位的权利,以更好地发挥特长。聘任领导小组有权选择教职工,以达到优化师资队伍的目的。如教职工自身的意愿和学校岗位需要发生矛盾,由聘任领导小组进行协调,教职工应服从聘任领导小组安排。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为组员的聘任领导小组。聘任领导小组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学校设置的岗位、人数、任职条件,供教师选择。
三、聘任程序:
1、招聘:学校公布岗位设置表。
2、应聘:聘任领导小组发放聘任意向书,教职工提出应聘申请。
3、聘任:根据逐层聘任原则,校长聘学校中层干部,中层干部提名年级组长和教
研组长,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提名本年级本教研组教师,聘任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确定聘任岗位以及是否试聘和待聘。
四、聘用形式与待遇
教职工的聘用形式为聘任、试聘、待聘三种。
1、聘任:
中层干部岗位聘任:
根据学校《市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通过公开、平等的竞争,选择德才兼备的干部上岗。原则上中层干部岗位任期三年,三年期满则重新进行竞争上岗。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岗位聘任:
德育处、教导处根据本人申请,月考核,学期、学年考核情况,择优推荐考核优秀的教师作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候选人,聘任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选,经公示后产生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人选。为保证队伍的稳定性,原则上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任期为两年,两年后根据情况再做调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有优先确定聘任岗位的资格,有优先外出学习的机会。
教师岗位聘任:
教研组长可根据本学科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教学工作开展的需要,安排任课教师的组合;年级组长可根据本年级实际情况,本着择优选择的原则,参考教研组长的安排组合,提出本年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名单,聘任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加以调剂,最终确定聘任还是试聘和待聘。
①同职聘任:考核结果合格,教师学年考核成绩排名在全校70%以上,学校与教职工建立同职聘用关系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各级政府和教育局规定的福利奖金等全额发放。
②变职聘任:
低职高聘:已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资格但未聘为小学高级教师以及小学一级教师连续两学年考核为优秀,教育教学等级评定为A等,且学年教学质量测查高于常模,教师自主研修积分排名在前10位的,以上条件均具备的当年可高聘为小学高级教师,就近就高靠入高一等级的岗位工资。档案工资不变,但已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资格但未聘为小学高级教师的在学校高级职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聘为小学高级教师。
高职低聘:教师学年考核成绩排名位于后10%,教育教学评定C等以下,教学质量明显下降,凡有上述情况出现的教师将被低聘一级。时间一年,在此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根据基础性绩效考核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按人均数的80%发放。
转岗聘用:如存在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或工作能力有明显差距的现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均未提名,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协调也未能聘用,同时又存在学年考核成绩排名位于后10%,教育教学评定C等以下,教学质量明显下降的情况,将由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直接安排非教学工作,时间一年,在此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根据基础性绩效考核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按人均数的50%发放。
2、试聘:
学年考核基本合格者,将作为试聘。试聘期间工资待遇为: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根据基础性绩效考核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不再发放。
如聘用人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可转为试聘: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出现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以书面投诉、电话投诉或者上级部门投诉反馈为准。)
②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
③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并在教育、教学中造成较大损失和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当月发生严重教育教学事故,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有旷工现象的。
④违反信访政策法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行为的。
⑤不注意维护教师与学校的形象,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⑥违反计划生育或其他违法犯纪事实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试聘期时间为半年。如连续二次试聘,即转为待聘。
3、待聘:
学年考核不合格者,视为待聘。待聘即为未被聘用的教职工。
此类人员要控制在总数的10%以内,待聘期一般为半年,学校对待聘人员要安排临时性岗位,如能服从安排的,按市人事局[98]226号文件执行,并要在临时性岗位上给予必要的再培养和学习机会,为其创造上岗的条件。不服从安排的按拒聘待遇处理。
4、拒聘:
教职工应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应聘,并努力完成各岗位所要求的任务。如教职工拒绝学校聘用,经协商也不能达成协议的为拒聘。拒聘期限一般为3个月,从第4个月起按自动离职处理。拒聘期间待遇与待聘期间一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