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路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
路顾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
一、教代会代表的资格:
凡在本校工作的正式教职工,不分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均可当选代表。
二、教代会代表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与代表性。
三、产生代表的具体过程:
教代会代表的产生,由各工会小组按代表的条件、分配的名额,经过本小组教职工反复酝酿,先提名推荐本小组代表候选人,然后由学校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代表候选人的正式名单,经公示后正式产生第七届教代会代表。
四、选举办法:
1、不足100人的学校,代表人数不少于25人。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70%。
2、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确立5个选举单位(预备年级:4名;初一年级:4名;初二年级6名;初三年级9名;校务办:3名)。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参加选举的人数不得低于本组人数的三分之二。
3、选举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确定小组推荐候选人代表名单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至分配名额为止。
3、各选举单位将确定的代表候选人上报学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对照代表条件对代表候选人逐一审核,并报学校党支部批准,最后张榜公示。
4、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因工作调动离开学校,代表资格取消,由原代表选举单位重新补选。
路顾中学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篇2:东平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东平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依据《z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东平新区基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等,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教代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z(书记)、z(校长)
组员:z(工会主席)、z(副校长)、z(校长助理)
2、工作小组
组长:z
组员:z(均为工会委员)
二、教代会代表产生
1、代表数额:根据《东平新区基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中代表人数规定:我校教代会正式代表为31人。
2、代表比例结构:代表中教师不少于70%(24名左右),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超过20%(7名以下),并考虑学科、年龄结构和女代表的比例。根据《东平新区基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及工作需要,“学校正副校长、党组织负责人、工会主席一般应当是教代会代表,其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行政小组)”。
3、组室正式代表名额分配情况:预备年级:教代表5个名额,初一年级:教代表6个名额,初二年级:教代表6个名额,初三年级:教代表6个名额,校务办:教职工代表2个名额,行政组:教代表6个名额。
4、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候选人产生办法:各工会小组依据学校分配名额(在正式代表名额的基础上各增加两个候选人名额)无记名投票推选组内教代表候选人;可以采用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教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结合学校实际,考虑岗位、年龄、性别、职称等确定正式候选人(各组均差额1人)。公示候选人名单。
2)正式代表产生办法:以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3)公示正式代表名单。
5、正式代表选举时间:20**年6月29日上午
三、教代会代表条件: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2、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师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心为群众办事
3、具有一定参政议政的意识与能力。
四、其他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代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东平中学教代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