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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一中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

浏览:62092022-02-11

  为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学校党内民主建设,确保学校重大事务论证更加充分和决策更加科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事务听证咨询议题由各党委、支部班子研究确定。

  二、听证员的确定要根据普遍性、相关性、回避性的原则,按照议题利益相关程度以及对议题的知晓程度等因素灵活确定,听证人数一般按所在党组织党员总数20%-30%确定。

  三、议题要在召开听证咨询会前7日预告给听证员,让其提前思考,深入调研,走访党员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对不涉及党内机密的党内事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在举行听证会前7日要向党员群众公告召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议题、参加方式、参加范围等事宜,便于党员群众参加听证咨询。

  四、各听证员负责向下走访、收集其所联系党员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举行听证会的党组织还应听取相关部门、年级、学者、名师对听证议题的意见建议。

  五、听证咨询会由党委、支部书记主持,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听证咨询事项和意图,介绍到会人员情况,宣布听证咨询会场守则,告知参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听证员介绍调研走访所收集到的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提出本人综合意见。

  3.党委、支委会汇总听证对象意见,提出初步决议方案,提交听证对象讨论、表决通过。听证咨询会所形成的听证报告及决策建议需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

  4.主持人作总结发言,听证对象审阅听证笔录后签名,听证咨询会结束。

篇2:惠州一中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

  为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学校党内民主建设,确保学校重大事务论证更加充分和决策更加科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事务听证咨询议题由各党委、支部班子研究确定。

  二、听证员的确定要根据普遍性、相关性、回避性的原则,按照议题利益相关程度以及对议题的知晓程度等因素灵活确定,听证人数一般按所在党组织党员总数20%-30%确定。

  三、议题要在召开听证咨询会前7日预告给听证员,让其提前思考,深入调研,走访党员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对不涉及党内机密的党内事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在举行听证会前7日要向党员群众公告召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议题、参加方式、参加范围等事宜,便于党员群众参加听证咨询。

  四、各听证员负责向下走访、收集其所联系党员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举行听证会的党组织还应听取相关部门、年级、学者、名师对听证议题的意见建议。

  五、听证咨询会由党委、支部书记主持,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听证咨询事项和意图,介绍到会人员情况,宣布听证咨询会场守则,告知参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听证员介绍调研走访所收集到的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提出本人综合意见。

  3.党委、支委会汇总听证对象意见,提出初步决议方案,提交听证对象讨论、表决通过。听证咨询会所形成的听证报告及决策建议需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

  4.主持人作总结发言,听证对象审阅听证笔录后签名,听证咨询会结束。

篇3:惠州一中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党务公开的要求,经校党委研究,现将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公布施行。

  1.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党员个人向党组织的思想汇报,党员个人和下级党组织对党内情况的反映(包括党内思想倾向、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党内作风等方面情况),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及要求。

  2.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委、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3.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校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4.情况反映可以采取个别汇报、书面、电话反映等形式。

  5.情况反映一般应逐级进行,实行逐级负责制。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6.坚持和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局党委作出事关全局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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