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实验三中住宿生管理条例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
2.学生进入宿舍,要按指定的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挑选和搬动床位。
3.宿舍类一切公物交由该宿舍住宿人员负责管理,如有损坏遗失,则由本宿舍人员负责一切费用。
4.坚决服从室长的安排,自觉维护全寝室成员的利益。
5.按时起床、做早操,在上课、自习、做操、劳动或其它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寝室逗留。
6.按时就寝。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高声叫嚷,更不准在寝室内说脏话,打架相骂、赌博、打牌、抽烟、喝酒。
7.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整理内务,保持整洁;不在寝室就餐,不乱放用品,不乱抛物,不向室内、窗外、走廊或楼下乱倒污水和垃圾;保持公共卫生清洁。
8.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准在寝室内使用明火、蜡烛,不准在床上蹦跳、疯打。
9.寝室定时上锁,落锁时间内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不得留宿外人。
10.每个住宿生必须爱护宿舍的一切财产,做好晚上安全防护工作,绝对注意安全,禁止留外人在校住宿,禁止男、女生互相串宿舍,同时要求每个住宿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节约用水用电,不准私接电源,更换灯泡。
11.住宿生必须团结友爱,互相关心和帮助,发现同学有病,寝室长和同学应及时向班主任或保卫科报告,及时送医院治疗。
12.凡住校生未经请假,不准在外面留宿(请假由班主任准假后到住校部管理人员处登记后方可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向管理人员请假登记后离校,回校时要销假)。
13.专州留校学生要服众专州留校学生的管理规定。
篇2:莫村中学住宿生管理制度
厘莫中学住宿生管理制度
住宿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团结友爱,关心集体,服从管理,爱护荣誉,努力创建文明宿舍。
一、宿舍室长职责:
1.宿舍设立室长一名,负责安排和督促检查本宿舍值日清洁卫生工作。
2.督促本室学生遵守住宿生管理制度。
3.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室长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及时向舍务教师或领导汇报。
二、寝室纪律:
1.进入生活区(食堂、寝室)须保持安静,严禁高声喧哗。
2.坚决服从室长安排,自觉维护全寝室成员的利益。
3.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在上课、自习、做操、劳动或其它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寝室逗留。
4.按时就寝。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高声叫嚷。
5.住宿生实行早锻炼制度,起床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赶到操场,按班集队参加,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向室长说明,无正当理由缺席者,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6.搞好寝室卫生,室内和门前要按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顶棚、门窗清洁。被褥、衣服置放整齐划一,不准乱钉乱挂;不准乱涂乱画;不准向室内、后窗外、走廊、楼下乱抛果皮、纸屑;不准随地泼污水;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随地吐痰。
7.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做到随手关水笼头、关灯。不得私装灯泡和其它电器;不得损坏床铺、门窗和其它公物。如发现损坏,学生应作出相应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8.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按时关好门窗,个人钱物妥善保存,非规定开门时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开门进宿舍或在宿舍逗留,未经学校批准不准留外人过宿,住宿生不得随意在外住宿。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严禁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9.文明守纪,人人为创建文明宿舍作贡献。不讲脏话、粗痞话、不骂人、不打架、不看淫秽书画、不唱黄色歌曲、不讲低级下流故事,严禁吸烟、喝酒、赌博。
10.住宿生有特殊原因不再需要寄宿,需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家长来校签字,并报政教处备案,得到批准后方可实行。
11.实行“月休制”的年级,周日下午和其它时间不准离校返家,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回家,需提出申请,班主任同意并报德育处备案批准后方可离校。
12.凡违背学校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接受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篇3:官渡学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协议
官蔡学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堰姜市官蔡学校
乙方:住宿生、家长
下学期,我校住宿生将住进学生公寓,学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广大家长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为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使全体住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现由学校与住宿生及家长签订协议如下:
1.增强防火意识。任何同学不得将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一经发现,给予停宿处理。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学,不得留宿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员,如有违反,作停宿处理。
3.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私自存放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4.宿舍内禁止使用手机及电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电热毯、手机充电、电蚊香、热得快等),一经发现,除停宿外并按《官蔡学校违纪处理条例》处理。
5.严禁无故接触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装宿舍内照明设施和其他宿舍设施。
6.严禁坐窗台、跨越窗户,破坏门锁及宿舍内的一切生活设施,违者将收到停宿处理并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7.对不办理请假手续、夜不归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围墙出校园,作停宿处理,并按《官蔡学校违纪处理条例》处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两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处理。
(1)不整理自己床铺的。
(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齐的。
(3)不按时做好值日工作的。
(4)将零食带入宿舍的(水果除外,因晚自习后学校本着非营利原则提供副餐)。
(5)在宿舍乱涂、乱画,将脚 印蹬在宿舍墙上的。
(6)下晚自习后三十分钟,无故不进宿舍、影响他人休息的。
9.严禁在宿舍楼随地大、小便 ,乱倒水,破坏、偷盗其他同学生活用品及搞恶作剧,一经发现将作停宿处理。
10.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区,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区。
11.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应急电话:z
突发事件处理人:宿舍值班老师、学校行政值班领导
此协议在每学年初签订,一式两份,学生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堰姜市官蔡学校
乙方(住宿生、家长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