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导航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浏览:15192022-01-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章程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五条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七条 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第八条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九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一条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章程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三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二条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第十四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五条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十六条 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队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十七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十八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党总支,经县以上党委授权,可以审批党员(需注明是授权的)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十九条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一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 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

  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二十五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二十七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八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第五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地(市)、县委每半年要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要检查一次。检查的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向党委和上级党委的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章规定现象的查处情况.

  第三十一条 县以上党委和组织部门要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上级党组织要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犯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一九九零年九月一日起试行。过去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和解释,几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均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篇2: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职业技术学院2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我院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学院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进一步提高,先进性进一步突出,根据《泉州市2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党员队伍的现状,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20**”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和20**,认真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团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第十七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章程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努力增强我院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二、目标要求今年我院党员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加大发展培养力度,适当提高党员比例;严格掌握党员标准,不断提高新党员质量。具体要求是:建立有100多名的入党申请人队伍,培养40-50名入党积极分子、5名党的发展对象。

  (一)加大发展培养力度,适当提高党员比例。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在加强培养教育工作的前提下,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对符合党员标准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适当提高党员比例。

  (二)严格掌握党员标准,不断提高新党员质量。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十六字”方针,要按照章程提出的党员标准,着重考察发展对象是否能自觉实践“20**”重要思想,承认党的纲领,具有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并决心为建设***主义事业而奋斗。发展的新党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认真,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思想品德好,入党动机端正,有较高群众威信,在广大教师和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三)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入党积极分子是党的后备力量。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要通过发动年青教师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交任务、压担子等措施,使其在实践中加深对党的认识,坚定自己的政治追求,努力成为党的后备力量。切实抓好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确保每个系部有10-15名入党积极分子,各系部党支部积极做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与培养工作,从而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引导他们积极党向组织靠拢,确立入党志向,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早选苗、早培养、早教育,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

  三、基本措施 (一)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工作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支部、学生工作处联合布置和督促检查、共青团组织密切配合的党员发展工作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党支部书记具体抓,各系政治辅导员配合抓,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党支部建设,抓好发展党务工作队伍。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党员做党务工作。加大对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严格规范程序,把好党员发展的“入口关”。党务工作者要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新《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从优秀团员发展为正式党员所经历的选拔、培养、审查、接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考察、接收为正式党员等六个不同阶段,都要严格按程序要求,从源头上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遵守团组织“推优”、党支部培养、发展前公示、党委审查等制度,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四)要加强教育管理。要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需要,把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环节,切实抓紧抓好。针对教师和学生的特点,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要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培训计划,采取相应的措施,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组织学习党的**大精神、20**和新《章程》,增强他们的党性观念,加强他们的党性修养,使他们牢记党的宗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跟踪管理,加强实践锻炼,使他们在工作中得到锻炼,不断成长。

  *z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篇3:幼儿园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幼儿园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了切实做好我园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幼儿园党员队伍,保持党的生机,提高党的战斗力,推动我园党员发展工作向前发展,为组织培养优秀的后备军,特制定育英幼儿园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20**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20**”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党员发展教育工作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我园党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为建设文明太原、构建和谐太原以及实现我市幼儿教育事业的稳步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20**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目标

  1、发展党员数量要基本均衡,全园20**年计划转正1名正式党员,培养三名入党积极分子。

  2、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发展的新党员应向教学一线倾斜,并且要年轻化。

  3、积极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使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总体比例不低于3:1。

  三、发展党员工作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数量大、质量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抓好发展壮大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工作,是组织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的基础。

  (1)、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增强党的吸引力。园党支部将在全体教师中间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非党群众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尤其要重点宣传**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基础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

  (2)、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在广大党员同志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吸引更多的党外同志向党组织靠拢,使教师中的优秀分子自觉自愿地加入到积极分子队伍中来。

  (3)、积极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为党员队伍的发展和壮大做好后备军。

  (4)、努力创造有利于入党积极分子成长的环境。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要经常化,吸收他们听党课,组织他们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支部要对每个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二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并提出明确的培养任务和要求,同时要建立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同入党积极分子谈心制度,做到每学期能够同入党积极分子谈心1--2次。一般情况下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脱产培训,时间为一周左右,通过培训,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及党的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力,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和信念。

  (5)、对提交申请的积极分子要严格要求,在工作中压担子,有意识地把入党积极分子放到艰苦环境和关键岗位上去锻炼,促进其在思想上进步,尽快成长。

  (6)、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同建立后备干部队伍结合起来,对于后备干部中的年轻非党干部要加强培养,使他们尽快成长,尽快成熟。

  2、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认真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使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1)、认真进行考察和预审、严格按照党员标准,确定发展对象。在确定发展对象前,要认真进行考察和审查,并报局党组预审,征得同意后方可列入发展对象。对未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经预审条件不成熟者不能列入发展对象。同时要重视对发展对象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和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弄清他们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20**”重要思想,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具有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中,开拓进取、成绩显著,真正把那些靠得住、有本事的人吸收到党内来。既要防止抬高“门槛”,使想入党者望而却步,又要防止随意降低标准、曲解标准。一定要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做到既积极主动,又坚持标准,不降低要求。

  (2)、把握党员发展的重点,进一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与分布不合理的现象,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既要突出重点,坚持在教学一线发展党员,又要兼顾一般,注重吸收各个岗位上的优秀分子入党。同时重视发展男党员工作。

  (3)、严格执行入党程序,切实把握好接受党员的质量关。一是要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要全面检查,对政审不合格或条件不成熟的不能接收入党。二是要把好预备党员转正关: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按时如实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延长预备期。坚持做到“五不发展”,即培养不够不发展,没有参加培训不发展,考察有问题不发展,材料不全不发展,政审不过关不发展。

  (4)、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有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积极拓展群众参与的渠道,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深入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入党动机。坚持在发展党员各个环节中的“公示制”,积极探索发展党员的 “票决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四、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1、支部要把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搞好调查研究,经常总结上报经验和好的做法。

  2、结合我园实际,科学地制定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报局党组审批实施。

  3、积极参加市党组的书记例会,加强党务知识学习,从而有力地领导支部发展工作。

  4、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充分发挥支委会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只能作用,为发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范文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234范文网 234fw.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