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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山小学实验教学计划

浏览:15592022-01-08

  山符小学实验教学计划

  为了普及实验教学,加强教育装备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技术装备的效益,我校将扎实开展实验教学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使我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和教学教研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建立机构,明确职责,完善管理制度。

  1、建立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和实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2、强化实验教学日常管理

  (1)学校按要求制订实验室主管领导职责,实验员职责,科任教师职责,学生实验守则,职责分明,责任到人。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借用,领用,损失赔偿制度。

  (3)实验室在借用、领用、仪器、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时必须进行填写登记,手续要完备。

  (4)建立完整的管理帐册,资料档案,定册清查帐、物、卡,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

  (5)各种仪器、设备的存放要根据其性能和学科特点,科学分类摆放,并加强防护工作。

  (6)图书室、阅览室面向学生开放,开设阅览课。坚持定期补充新书,不断提高图书使用率。

  (7)加强对计算机教学的管理,配备专职教师,加强学生上机操作,实践并每期考核一次,检查学生情况。

  二、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基础建设。

  1、加大对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及实验基础建设,保障有可靠的安全设施和良好的通风条件。

  2、实验经费要专款专用,建立实验经费专帐,保证教学的政党开展。

  三、规范实验教学行为,开展实验教学研究。

  1、实验教学要实行实验计划、实验申报、实验备课、实验报告“四对口”。

  (1)实验计划:每期次,各实验科目任课教师要制订详细的演示,分组实验计划。

  (2)科任教师的每次演示,分组实验都要实行申报制度,认真填写实验中报单,并与计划、备课一一对应。

  (3)科任教师的每次演示,分组实验都要备课,备课的内容要有课型、实验课题、实验目的、器材清单、装配示意图和实验步骤,课后有实验情况记载和实验效果分析。

  (4)每次分组实验学生都要完成实验报告,每次实验报告都要批改,有时间记载。

  2、实验教学过程要规范。

  每一次演示,分组实验教学目的要明确,实验之前要与实验员一道预做实验,实验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开展双边活动,弄懂实验原理,分析实验数据,掌握实验操作要领,鼓励学生勇于实践、积极探索。

  3、大力开展实验教学研究。

  (1)分管实验的领导每期原课不少于5节,并有听课记录,课后及时与教师和实验员交换意见,提出改进措施。

  (2)学校每期举行一次演示,分组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活动。

  (3)学校每期组织一次学生实验操作考查。

  (4)每学期举行一次实验教学专题研究活动。

  四、建立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和实验教学工作奖惩机制。

  1、学校对实验教学、装备管理工作按工作职责实验实行评估,计入个人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实验员和管理人员在评优、晋级等方面享受教师同等待遇。

  2、在学生中开展一次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评选活动,对优秀者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并报送上级参评,对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3、开展自制教具、实验论文和实验优质课评比,择估选送市、地参评,获奖者按标准进行奖励。

  4、教导处对教师开展实验教学情况纳入教师检查范围,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奖惩。

篇2:龙岗小学实验教学活动安全制度

  龙岗小学实验教学活动安全制度

  1、实验前,学生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步骤。掌握基本原理,并写出预习提纲。

  2、学生进入实验室,按编定的小组就位,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调换小组,不得动用仪器和药品。

  3、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严禁高声喧哗,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得私自带火柴、打火机等进实验室。

  4、认真听讲,实验时必须按照步骤、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进行。

  5、实验必须遵守实验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危险现象,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和实验员进行处理。

  6、实验完毕,清洁好仪器,排列整齐,收拾干净,经指导老师和实验员验收允许后方可退出实验室。

  7、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损坏的仪器要及时报告,填写《仪器设备损坏报告单》,并按《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8、在老师指导下注意用水、用电及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出现不安全故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z县龙岗小学

篇3:学院实验教学实施办法

  学院实验教学实施办法

  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实验教学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实验教学的根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学生了解科学实验的主要过程与基本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验教学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实验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系、部负责实验教学的具体实施。

  二、实验教学文件

  (一)实验教学大纲

  1.实验教学大纲是检查和考核实验教学的主要依据,凡实验教学在6学时以上(含6学时)的课程,都要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在6学时以下的课程,原则上不单独编写实验教学大纲,但实验项目、学时、要求等要在课程大纲中说明。

  2.实验教学大纲主要内容包括:制定本大纲的依据、课程基本要求、实验课程目的与要求、主要仪器设备、实验方式与基本要求、考核与报告、实验项目设置与内容等。

  3.实验教学大纲由教务处组织各系、部制定,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讨论通过,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二)实验教学计划

  1.实验教学计划是组织和实施实验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应保持相对稳定,实验指导教师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各系、部于每学期开学三周内将实验教学计划报送教务处备案。

  2.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减或调整内容、学时,应由开课单位提出申请,经系、部审查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3.各系、部应努力创造条件开设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课,有条件的系、部应向学生开放实验室,为学生提供条件增加实践机会,提高动手能力。

  (三)实验教材

  实验课程必须要有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应当选用高质量的指导书(教材),也可根据实验课程自身特点和要求组织有丰富实验教学经验的教学人员编写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

  三、实验教学组织管理

  (一)实验中心和任课教师必须按实验教学计划确定的实验教学任务开出实验课。因特殊原因需调、停、补课的,必须提出申请,经系、部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

  (二)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课前必须做好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的准备工作。对新上岗的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进行试讲、试做,并经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主任确认后才能上岗;对新开设的实验则要求实验指导教师试做成功后才能对学生开出实验。

  (三)实验课指导教师要集体备课,统一实验目的、内容与要求,应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实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学时、实验项目和内容。

  (四)实验室日志是实验教学的重要资料之一,是实验开出的基本依据。实验中心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

  四、实验教学过程与质量管理

  (一)实验课是学生的必修课,不得免修。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缺课。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自觉维护实验教学秩序。

  (二)学生在实验中应独立完成实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内容,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完成实验报告,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要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公物,实验完毕,应将用过的仪器、器皿等洗净放回原处,经实验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自觉保持好实验室环境的清洁卫生。

  (三)学生在实验中必须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教师指导造成他人或自身的伤害,由本人承担责任;造成仪器损坏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实验指导教师要按照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的要求认真备课,书写教案,充分准备,做好对学生的考勤记录,要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不预习或预习没有达到要求者,不准上实验课。

  (五)实验指导教师要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巡回检查,规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要按时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严格考核,合理公正评定学生实验成绩,经常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六)实验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每次实验课的课前准备工作,实验课进行时,应到实验室巡回检查,承担检查安全、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协助教师指导学生,及时修理、补充损坏的实验器材,实验课后收齐借出的实验器材,并配齐下次实验所需物品,检查实验室的卫生和安全。

  (七)实验教学检查是实验教学管理中经常性的工作。院、系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实验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检查、抽测等形式掌握学生实验情况,检查学生实验报告完成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等方式、方法了解和检查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及时解决实验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实验课的教学质量。

  (八)各系、部除加强日常教学检查外,还应配合学院对实验教学进行的专项检查。

  五、实验课成绩考核管理

  (一)每次实验成绩,可根据预习、实际操作、动手能力、科学态度、实验结果、实验报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二)单独设课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结课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根据每次实验的成绩综合评定,结课考试应以实验操作为主。

  (三)严格实验教学考核,未单独设课的实验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按实验学时占总学时的比例进行折算。实验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所属理论课程的考试。

  (四)每门课第一次实验课开始时,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公布学院有关实验课和实验成绩管理的规定。

  六、实验教学研究及实验教学档案管理

  (一)教学研究是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都要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研究与改革,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实验中心、教研室要定期开展实验教学方法的研究、实验教学改革的研究、实验教学效果调查分析、实验教学总结等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与效果。

  (二)实验教学档案是实验教学活动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中形成的重要资料,是评价实验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对实验教学档案要认真积累、整理和归档,实验教学档案管理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设专人管理。

  (三)实验教学档案每学期整理、归档一次。实验教学档案包括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材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实验教学基本文件资料。实验教学基本文件包括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等。实验教学资料包括实验教学任务书、实验课表、实验室日志、实验记录、实验报告样本、实验教学抽测、考试试题、试卷、学生成绩单、实验教学研究论文等。其他资料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览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实验项目统计报表、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实验室工作计划、实验室对校内外开放的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日志、实验室安全记录、设备维修记录等。

  (四)本规定自修订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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