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浦幼儿园人事聘用制度
南丰幼儿园人事聘用制度
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能进能出的教师聘用机制,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整体师资素质,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聘条件
1.教师
(1)热爱幼教事业,品德高尚,身体健康,无疾病。
(2)具备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能胜任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3)具备职业幼师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艺术基础(如:唱歌、跳舞、绘画等),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保育员:
(1)具备中专(含普通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含普通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3)热爱孩子,身体健康,无疾病。不怕脏,能吃苦耐劳,胜任幼儿园保育工作。
3.工友及门卫
(1)食堂工友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三级厨师证件,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热爱集体,身体健康,无疾病。能吃苦耐劳,胜任幼儿园的厨师工作。
(4)招一位有工作经验的保安,年龄在40岁左右。
4.保健教师
(1)热爱幼教事业,品德高尚,身体健康,无疾病。
(2)具有卫生学校的毕业证书,有护士资格证,能胜任幼儿园的保健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要求
1.对新增教师实行岗位聘用制。所聘用的教师完全按照民办学校教师的管理机制进行管理,教师聘用坚持双向选择,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新增教师的聘用,由镇教管办和学校一起招聘。
2.被聘用的教师要与学校签订为期一个学期的试用合同,经试用期满考核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由学校决定是否续聘。
3.聘用教师的待遇。招聘教师和保育员的工资待遇,原则上参照现有教职工工资待遇。比照同类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受聘教师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4.学校应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负责受聘教师在各方面的待遇落实,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聘用合同,切实保障受聘教师权益。
5.要积极组织受聘教师开展政治与业务的学习与提高,不断提高师德水平,教育受聘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孩子,无私奉献。严格依法办事,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工作环境。
五、招聘岗位
教师 12人,保育员 10人,厨师 2人,门卫2人,专职保健教师1人。
六、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组织笔试面试、公布成绩、体检和公示聘用人员。
篇2:市一中跨校聘用教师的工作方案
市一中跨校聘用教师的工作方案
为了缓解学校结构性缺编的矛盾,根据市教育局的潭教发(20**)21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从市直学校跨校聘用少数教师。为确保该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引进高素质的教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主要职责:
制定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程序,确定最后结果。
2、工作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主要职责:物色跨校聘用对象;安排测试和试教;组织评审;统计并上报结果,办理有关手续。
3、纪检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主要职责:全程监督;提供测试试题。
二、工作程序
1、物色跨校聘用对象:(7月6日--8日)
由各科教研组长在全市直属学校物色聘用对象。
条件:在市直学校工作,年龄不超过40岁,第一学历为师范院校本科毕业,在普通高中任教3年以上,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功底深厚,业务过硬。
所需科目和人数:
数学:1外语:2历史:1地理:1美术:1
以上人员的确定一般均需差额选择。
2、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所有聘用对象均须参加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此项占40%。(7月12日上午)
3、试教: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合格的聘用对象须按学校安排试教。试教结果由学校组织评委班子集体得出。此项占40%。(7月12日下午)
4、外调:学校对聘用对象在原校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此项占20%。
(7月12日前)
5、确定聘用对象:
学校领导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聘用调对象。(7月12日下午)
6、办理手续:
学校向市教育局上报有关结果,经教育局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书。(7月15日前)
三、跨校聘用教师的管理与待遇
1、聘期原则上为3年,三年后视情况可调入、续聘或解聘。
2、在“跨校聘用”期间,被聘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基础部分由原单位发放,其他政策性人员经费及福利待遇等由聘用单位负责。
篇3: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模特儿聘用和管理暂行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模特儿聘用和管理暂行办法
为适应我院教学需要,加强和规范对教学模特儿的聘用与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活力、专兼职结合的教学模特队伍,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教学模特儿,是指根据学院教学大纲的教学需求,被我院聘请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模特儿人员。根据其来源、素质等情况的不同,可分为相对固定聘用和临时聘用二类:
1、相对固定聘用,指乐意长期到我院专职从事教学模特工作并经我院相关部门考核胜任教学要求且素质条件相对好的各类人员。
2、临时聘用,指乐意到我院兼职从事教学模特工作并经我院相关部门考核胜任教学要求的各类人员。
第二条 聘用教学模特儿应具备下列条件
1、知晓学院教学模特儿的工作性质;
2、乐意从事教学模特儿工作,作风正派,具备我院教学需求条件的人员;
3、身体健康,能履行聘用合同并按要求来我院上课的人员;
4、没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 聘用程序
1、教学模特儿的聘用可本人申请,也可通过介绍人代为申请。
2、具有条件并能遵守本办法的人员都可以申请成为教学模特儿介绍人。
3、报名登记时教学模特儿介绍人须提交《z学院教学模特儿介绍人登记表》(附件一),并提交《z学院教学模特儿聘用登记表》(附件二)。
4、教学模特儿介绍人的职责有:一是填写教学模特儿聘用登记表,二是确保该教学模特儿至少能满足一个学期的教学需要,三是带领该教学模特儿到上课教室,四是把任课老师填写的教学模特儿使用登记表交到教务处。
第四条 教学模特儿的使用与管理
1、教学模特儿介绍人在教务处的指导下负责招聘所需的教学模特儿、安排培训及上课管理工作;
2、各系的相关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在每学期开学初提出教学模特儿使用计划,填写《z学院教学模特儿使用计划表》(附件三),所在系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核定后执行。
3、教学模特的使用计划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得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由所在系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4、使用教学模特儿的教师必须每次上课后及时填写《z学院教学模特儿使用登记表》(附件四)。
第五条 模特工作补贴待遇
1、教学模特儿介绍人按学时给予补贴,人体模特每学时10元、着衣模特每学时5元,不再发放车费、电话费等其他补贴。
2、教学模特儿工作补贴,按课时计算,每个月结算一次,以教学模特儿使用登记表作为结算依据,由教务处核定后报院领导审批后发放。教学模特儿介绍人、教学模特儿的工作补贴通过个人银行帐户发放。
3、教学模特儿的课时工作补贴标准:男人体模特每学时40元,女人体模特每学时为45元;男、女着衣模特(含头像)每学时为20元。每次上课未满3学时的,以3学时计算,超过3学时的,以实际学时计算。
第六条 奖励与处罚
教务处要加强对教学模特儿的考核与管理,根据情况对教学模特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
第七条 其他
本暂行办法自20**年4月1日起执行,《z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模特儿管理办法》(德陶院〔20**〕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