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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体育场馆有偿开放服务实施办法

浏览:52192024-09-30

  X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馆有偿开放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X职院〔20**〕54号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体育场馆的管理,提高学院体育场馆资源的利用率,更好地发挥体育场馆的健身功能,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学院决定对体育场馆进行部分有偿服务。现将《X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馆有偿开放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实施办法要求做好宣传,认真执行。

  附:X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馆有偿开放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二0**年四月一日

  X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馆有偿开放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体育场馆资源的利用率,更好地发挥体育场馆的健身功能,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体育场馆有偿开放服务范围

  本实施办法所指体育场馆有偿开放服务,是指体育场馆一次性及连续使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短期出借使用,即面向校内师生和校外其他单位人员的有偿开放服务。连续使用期限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的出借使用,以及体育场馆所属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使用,均不属于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范围。体育场馆有偿开放服务范围有:

  1、体育场馆(含看台),以及健美操房、健身房、乒乓室、羽毛球场;

  2、田径场(含看台)、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室外运动场地;

  3、室外游泳池。

  未作明确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均不属体育场馆有偿开放服务范围。

  二、开放服务管理责任部门

  1、体育馆、田径运动场等体育场馆管理和使用的责任单位为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总务处和公共体育教研室负责体育场馆的有偿开放服务管理工作。

  凡在院办、学生处、院体委确定的使用时间,以及体育教学活动安排的时间内,体育场馆不得对外开放服务。

  2、总务处配合体育场馆的开放服务,负责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3、总务处校产科是学院房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行使体育场馆监督管理的责任。

  4、财务处负责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结算和财务监督。

  5、总务处保卫科是体育场馆开放服务保卫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的保卫工作。

  三、体育场馆出借办法

  (一)校外企事业单位或社团借用办法

  1、校外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一次性或短期借用本院体育场馆举办群体性活动,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须具有企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资格,自发性的组织和个人不予接待;

  (2)须事先说明用途,不得从事迷信活动或举办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

  (3)须承诺遵守本院体育场馆使用管理规定和校园治安管理规定,承诺承担举办活动的安全责任和物资损坏赔偿责任。

  2、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借用单位,应到公共体育教研室办理借用手续。公共体育教研室根据场馆安排情况,同意后即与借用方签订出借合约。签约时应事先说明有关规定及收费标准。

  3、借用方使用体育场馆时,场馆管理员应在现场服务管理,并通知总务处安排好保安人员和卫生清洁人员。

  4、借用方每次使用结束,场馆管理员应会同借用方共同验收设备设施,如有损坏应双方签证并由借用方负责赔偿。

  5、按事先约定办理出借费用的结算手续。

  (二)院内各部门或社团借用办法

  1、各系、部和院内各社团使用会议或活动场所,应事先填写体育场馆使用申请单,送公共体育教研室统筹安排。

  2、申请借用体育场馆的单位,使用时申请单位必须要有专人负责,进行现场管理,直至活动结束。使用单位如无专人负责进行现场管理,公共体育教研室有权暂停或终止活动,并限制今后该部门借用体育场馆组织活动。

  3、院内各系、各部门及社团借用体育场馆进行活动,均按体育场馆出借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支付场馆服务管理费。

  其他规定和要求与院外企事业单位借用体育场馆的规定相同。

  (三)有偿开放服务

  在不影响学院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公共体育教研室应为师生员工提供健身和进行体育锻炼的场所,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从6:00—19:00以及节假日室外运动场(除网球场、游泳池)对全院师生员工免费开放;每周星期二、星期四晚上教工篮球场(室外)可开灯照明1.5小时供教师活动。星期一至星期五从19:00—22:30及节假日全天(所有运动场馆对外,室内场馆对学院内部)实行有偿开放服务,使用者按标准付费入场,本院师生员工按标准的二分之一付费入场(游泳池除外)。

  四、体育场馆出借收费标准

  1、团体租借收费标准

  (1)团体租借体育场馆,均以每4小时为1个使用单元时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

  (2)每使用单元时间收费标准见附件1。

  2、个人使用体育场所收费标准

  个人使用体育场所收费标准见附件2。

  五、体育场馆开放服务费用结算办法

  1、体育场馆出借费用及有偿开放服务费用,一般不予减免或全免。特殊情况,由院领导签批,可减免或全免费用。

  2、全部收入上缴学院财务处,由学院财务处出具票据。公共体育教研室出借费用及有偿开放服务收入以单列条目进行财务管理。

  3、体育场馆出借和有偿开放服务收入的15%,由财务处核定划归总务处,以支付后勤服务管理费。

  4、体育场馆出借和有偿开放服务收入的15%由财务处核定划归公共体育教研室,以支付公共体育教研室的服务管理费。

  六、其他

  1、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2、学校相关规定如与此规定有冲突之处,均以此规定为准。

  3、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

  附件:1、体育场馆团体租借收费标准

  2、体育场馆有偿开放服务收费标准

  3、X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馆外借合约

  4、X职业技术学院各部门(含校内社团)体育场馆使用申请单

  附件1:

  体育场馆团体租借收费标准

  出借场地  单位

  每单元使用时间 收费标准(元)  备注

  体育馆场地(含看台) 3000.00

  体育馆活动场地 (不含看台) 2000.00

  健美操房 间  200.00

  乒乓室 台 20.00

  田径场全部场地 (塑胶)个 2000.00

  田径场全部场地 个 1000.00

  足球场(大场) 个 500.00

  足球场(小场) 个 250.00

  网球场  个 120.00

  篮球场 个 300.00

  羽毛球 个 100.00

  游泳池 个 2000.00

  跑道(塑胶) 1000.00

  跑道 500.00

  附件2:

  体育场馆有偿开放服务收费标准

  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网球  1场位/小时  40

  乒乓 1桌位/小时  5

  游泳  1人/小时  5

  健身房  1人/小时 3

  羽毛球(室内)  1场位/小时  20

  附件3:

  X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馆外借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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