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小学少先队工作制度
希望小学少先队工作制度
一、基本任务
少先队组织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党的要求,在共青团的 直接领导下,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奋学习,锻炼身体,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好品德和诚实、勇敢、活泼、团结的好作风,使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 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建设
1.学校根据办学规模设立一个少先队大队部,大队部设1名大队辅导员,负责管理大队工作。
2.对达到入队年龄的少年儿童进行浅显易懂、生动形象的队前教育。严格按照《队章》要求,及时吸收适龄儿童入队,并举行隆重的入队仪式。
3.依照《队章》,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机构,配齐队干部。
4.实行队干部例会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召开一次队干部例会,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
三、辅导员配备、培训、考核
1.选派有一定少先队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热爱少先队工作,掌握教育基础理论和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的优秀教师担任大队辅导员。每学期根据学校 的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2.学校要定期对辅导员进行以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法、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习;
3.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条例》,并按《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要求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
四、阵地建设 办好生动活泼、内容适合的板报、橱窗等学习园地和文化走廊;办好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开辟或建好校外德育活动、实践活动基地;经常对少先队员开展行之有效 的教育。
五、少先队活动
1.根据上级团队组织的要求,结合队员生理、心理特点;联系学校和社区实际,不断创新载体,活化形式,开展丰富多采的少先队活动,形成特色。
2.大队活动每学期举行1--2次。
六、表彰奖励 经常在广播、队报、光荣簿上表扬好人好事,适时组织对先进集体、优秀辅导员、优秀队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进行集中表彰奖励
篇2:DT小学少先队工作制度
东庭小学少先队工作制度
少先队工作制度是全体队员共同遵守的准则和做好队工作的保证。常见的几种制度有:
1.队干部选举制度。队章规定每半年至一年改选一次队委会和队长。这是发扬民主精神,进行当家做主教育的一种制度。改选一般在学年或学期初进行。
2.队干部轮换制度。每个队干部有一定的任职期,期满无特殊情况不再连任。这种制度能够使更多的少先队员有机会参加队的组织管理,得到锻炼。
3.队干部例会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大(中)队例会可由委员轮流组织,并负责向辅导员汇报。
4.队干部培训制度。培训少先队干部,使他们熟悉和掌握自己的工作职责、方法和技能技巧,这是提高少先队工作水平的必要手段。培训的方法有举办队长学校、听课、实际操作、现场观摩等。
5.队前教育制度。新队员入队前要对他们进行队前教育。如学习队章、学唱队歌、学习敬队礼及呼号、系红领巾、为人民做一件好事。入队时要举行隆重的入队仪式。
6.表扬奖励制度。少先队组织应当经常在广播、队报、光荣簿上表扬好人好事,在“六一”儿童节、10月13日建队纪念日,集中表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
7.活动制度。小学少先队的活动一般要求大队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至二次;中队活动每月一次;小队活动每周一次。每次活动的时间不宜过长,内容不要繁杂,要注意年龄特点。
8.小队生活会制度。是队员交流思想、增进友谊的好形式。生活会可以在队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进行。
9.离队制度。队章规定年满14周岁的队员在组织上要离开少先队。超龄队员的离队,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办理离队手续。
10.阵地教育制度。阵地是少先队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利用阵地(小家务)对队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和工作,让他们在管理中学会必要本领。这些固定的、不可缺少的活动阵地会使队员们实实在在地感到少先队组织的存在,丰富少先队的活动内容,满足队员的各种兴趣、要求,培养他们的组织观念及对组织的责任感。
除以上制度外,还有值日中队制度、队干部民主制度等。
篇3:新乐小学少先队工作制度
沂山小学少先队工作制度
少先队工作制度是全体队员共同遵守的准则和做好队工作的保证。主要制度有:
一、队干部选举制度。队章规定每半年至一年改选一次队委会和队长。这是发扬民主精神,进行当家做主教育的一种制度。改选一般在学年或学期初进行。
二、队干部轮换制度。每个队干部有一定的任职期,期满无特殊情况不再连任。这种制度能够使更多的少先队员有机会参加队的组织管理,得到锻炼。
三、队干部例会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大(中)队例会可由委员轮流组织,并负责向辅导员汇报。
四、队干部培训制度。培训少先队干部,使他们熟悉和掌握自己的工作职责、方法和技能技巧,这是提高少先队工作水平的必要手段。培训的方法有举办队长培训班、听课、实际操作、现场观摩等。
五、队前教育制度。新队员入队前要对他们进行队前教育。如学习队章、学唱队歌、学习敬队礼及呼号、系红领巾、为学校或班级做一件好事。入队时要举行隆重的入队仪式。
六、表彰奖励制度。表彰优秀少先队员、优秀辅导员。少先队组织应当经常在广播、队报、光荣簿上表扬好人好事,在“六一”儿童节、10月13日建队纪念日,集中表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
七、活动制度。小学少先队的活动一般要求大队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至二次;中队活动每月一次;小队活动每周一次。每次活动的时间不宜过长,内容不要繁杂,要注意年龄特点。
八、小队生活会制度,是队员交流思想、增进友谊的好形式。生活会可以在队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进行。同时组建训练好鼓号队,发挥作用。
九、离队制度。队章规定年满14周岁的队员在组织上要离开少先队。超龄队员的离队,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办理离队手续。
十、阵地教育制度。阵地是少先队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利用阵地(小家务)对队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工作,开放队室,办好广播站,搞好材料的存档。
十一、爱护“红领巾”制度,教育队员明白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是先烈用鲜血染红的,爱护红领巾就是爱党、爱国、爱人民。
十二、对各种活动搞好评选、表彰、总结、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