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列表 导航

基础医学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浏览:73312024-08-13

  基础医学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基础医学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等,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础医学部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对本单位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安排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策。

  第三条 基础医学部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基础医学部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议事范围是:

  (一)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及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

  (二)研究本单位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或重要措施;

  (三)根据学校的规划、规定或授权,研究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研究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安排阶段性重点工作;

  (四)研究决定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研究决定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原则、教学质量监控等教学运行、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六)按照管理权限研究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外出进修、攻读学位等重要事项;

  (七)研究决定本部门奖惩和学校要求本单位审核或推荐的教学、科研等重要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八)审定本单位财务预算方案,仪器设备申购计划,教学、科研、实验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等;

  (九)讨论通过本部门重要规章制度;

  (十)其他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第五条 涉及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包括战略规划制定、重要政策措施出台、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引进、晋职晋级、评奖评优等,由教学单位党组织会议先研究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第六条 在教师引进、考核聘用、晋职晋级、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由基础医学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七条 严格把握党政联席会与党组织会议的议事范围,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同时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教学单位重要事项的决定权。

  第三章 议题确定

  第八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一般由书记、主任或其他副职领导按照各自的分工提出,会议议题最终由书记、主任共同商定。

  第四章 会议组织

  第九条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第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根据议题内容由书记或主任主持,也可由书记或主任根据研究事项内容,指定其他班子成员主持。

  第十一条 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包括:书记、主任、分工会主席。部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会议人员应根据会议内容由书记和主任共同商定。涉及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应当吸收教师代表参与讨论决策。

  第五章 议事程序和要求

  第十二条 每个议题一般先由议题提出人报告情况和方案,讨论时要围绕中心议题,发表意见要明确具体。

  第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可以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大多数出席会议人员意见,做出结论;或经出席会议人员表决做出决定,表决时,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应到会的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如对讨论的议题存在较大分歧,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协商后再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部办公室负责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完整详细记录、存档,并按要求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要求保密的事项,须严格保密。

  第六章 执行和督办

  第十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单位党政领导要按照各自的分工明确责任人负责落实。

  第十六条 对党政联席会议的决议、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校党委反映。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新情况、发现新问题,需要对原决议或决定做出修改时,领导班子成员可以建议提请复议。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基础医学部直属支部负责解释。

篇2:昆阳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中层州温十二中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的作用,规范和完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建立和完善“书记院长(系主任)共同管理、分工负责,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所属中层州温十二中党总支、行政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管理体制。州温十二中党政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协同合作;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形成合力。党总支对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起到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支持支持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总支书记对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会、妇女委员会工作等负总责。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学科建设、科研和行政工作。

  第三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是单位领导班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组织实施学校有关决议、研究和决定学校重要工作以及交流思想、沟通信息的会议,是州温十二中重大事项最高决策形式。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必须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学校工作的意见即为单位的正式决议。但党政联席会议不能代行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职责。

  第四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维护全局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指示和文件、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和措施。

  第六条 研究贯彻落实学校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的实施意见和措施;研究学校的办学方针、指导思想等重大问题。

  第七条 讨论决定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 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案、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的重要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和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

  (二)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事管理、人才培养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年度财务收支、大宗资金使用、办学资源配置、收入分配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四)学校师生员工的奖励和处分;

  (五)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九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拟定学校行政管理系统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讨论学校干部和人事工作,健全教学、科研、行政和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十条 研究确定学校教务教学管理人选、职称评审委员会,以及其他相关委员会、领导小组人选。

  第十一条 研究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和关系到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第十二条 讨论确定学校日常工作中需要共同协商的其他问题。

  第三章 会议的组织

  第十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对时间和频次作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单位党总支书记、校长、副校长等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为固定列席会议人员。也可根据会议内容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需要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的人员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

  第十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主持人可根据议题内容由书记协商担任。一般情况下,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群团工作、学生教育与管理、招生就业、干部的选拔推荐以及辅导员的配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由书记主持;属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事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奖惩、经费使用、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工作,由校长主持。有特殊情况时,书记可接受对方委托主持召开会议。书记因故均不能参加会议时,党政联席会议一般不得召开。

  第十六条 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到会方能召开。如遇紧急事情,书记、校长也可采取灵活方式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情况。

  第十七条 会议通知、组织、记录等会务工作由州温十二中办公室负责。

  第四章 议题的提出

  第十八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共同协商确定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党政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如有需要研究决定的议题,应事先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审定。

  除特殊情况外,凡未经书记与校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

  第十九条 州温十二中办公室要将会议议题和时间,提前1-2天通知到每位与会人员,将议题书面汇报材料提前发给应到会人员,并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 对于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必须进行充分酝酿协商。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征询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党政主要负责人应认真沟通,充分交换意见,形成共识。

  第二十一条 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议题内容主管负责人事先应充分调查了解,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凡涉及学校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教职工或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

  第五章 议事的程序

  第二十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

  第二十三条 会议研究议题时,应由提出议题的成员汇报说明,有关人员必要时可列席会议,补充说明或备询。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主持人归纳各方意见,形成会议决定或决议。

  第二十四条 会议在决定多个重大问题,包括干部的推荐、提名、人事调配、人才引进、内部分配、奖惩等事项时,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决策。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要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赞成者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若采用投票方式决策,在投票前由主持人提出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建议名单并获得联席会议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应在投票统计结果上签名。

  第二十五条 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会后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若仍不能形成最终决策意见,可按组织程序向学校反映。

  第二十六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要严格按照预定安排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增减议题,特别是不能临时讨论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党政联席会议结束后,会议主持人要向未出席会议的成员转告本次会议重大议题的讨论结果或送阅会议纪要并签字。

  第二十八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应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缺席情况,会议议题、发言要点、不同意见、会议决议等。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应妥善保存,重要会议的纪要或形成的决定,必要时须发送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关责任人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适合公开的应按照公开范围及时公开;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与会人员不得泄漏。

  第六章 会议决定的落实

  第二十九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分管领导应亲自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明确由经办部门及人员负责的,经办部门及人员应在会议规定时间内按会议决定抓紧办理,并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行中的失误,书记和校长根据分工分别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条 州温十二中领导班子成员在具体执行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或决议的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决定或决议的精神。如确需变更决定或决议,或急需作出新的决定,但又来不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的情况下,可以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决定。但事后须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成员通报,并需由党政联席会议予以确认。

  第三十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需要及时传达至学校师生员工,发挥好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党政联席会议应对决定在执行过程中的效率进行及时评估。

  第七章 会议纪律

  第三十二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召开时,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制度,按时到会,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三十三条 对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可以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在行动上积极执行,并不得对外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第三十四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凡涉及本人、配偶、直系亲属或近姻亲关系的职务聘任、职称晋升、奖惩、出国等需要回避的问题时,有关与会人员应回避。

  第三十五条 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讨论中的细节和尚未作出决定的问题;未经党政联席会议同意传达和公布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泄露;对作出决定的事项,在没有正式实施之前不得向外泄露。

  第三十六条 因不按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商讨州温十二中事务,而造成决策失误或出现重大问题,将追究州温十二中党政负责人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产生的决策失误,党政联席会议成员集体承担责任,其中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教研组等,均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八条 州温十二中办公室负责党政联席会议的会务组织,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详实、准确,决定事项应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呈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签阅确认。会议的原始记录材料应归档,经过书记和校长共同批准,方可查阅。

  第三十九条 学校每年年终要对州温十二中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其执行情况作为州温十二中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公司党政班子新春致辞

  公司党政班子新春致辞

  大家下午好!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我们告别成绩斐然的****,迎来了充满希望的****,在这辞旧迎新、吉祥喜庆的时刻,我谨代表公司党政班子,向一年来辛勤工作在各个岗位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所有关心、支持公司发展的局领导、公司的老领导、退休的老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借此也转达我对各位职工家属的深切祝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和气致祥、身体健康、家庭康泰,万事如意!

  过去的一年,是奋战的一年;是开创的一年;是丰收的一年;是供热质量、服务质量全面提升的一年;更是我公司投入最大、改造力度最大,供热最平稳的一年。公司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规范管理行为,实施人才兴企,提高供热质量,谋求更好发展”统一管理思想下;在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与无私奉献下,我们适时提高了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创造了更多的社会价值,企业得到了更好、更快的发展,供热面积突破了1700万平方米,发展规模又一次实现了大跨越。

  在过去的一年里,千余名热力人继续发扬了“团结,务实,拼搏,进取”的企业精神,秉承“辛苦我一人,温暖千万家”的优良传统:经营指标,再创新高;市场发展、阔步向前;供热生产,准备充分;企业管理,与时俱进;党建工作,创先争优;权力监控,阳光运行;企业文化,蓬勃发展;干部满怀着激情,职工充满了活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达到了“让职工有尊严地工作、生活”的目的,公司上下呈现出“百花齐放,一片和谐”的崭新气象。

  机遇与挑战同在,光荣与梦想共存!同志们!在继往开来的****年,我们将继续稳抓机遇,乘势而上;XX创新,强化管理;客户服务,长抓不懈;以人为本,发扬文化,大力提升企业的诚信度、公信度,让“春晖”绽放光彩,让“热力”温暖人心。

  一元复始山河美,万象更新锦绣春。企业腾飞开盛景,龙马精神热力人。同志们!回首与展望间我们看到了一个更为强大、更加辉煌的**市热力总公司屹立在前方。让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团结一心,同心同德,奋发有为,勇往直前,抓住每一次机遇,迎接每一份挑战,共同谱写企业创新发展的新诗篇,共同开创热力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最后,我带领我们班子成员给大家提前拜个年:祝大家新春愉快、兔年大吉!

范文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234范文网 234fw.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