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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与奖惩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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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发〔2021〕189 号

  关于印发《XX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与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对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XX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1〕188 号)等相关制度,制订《中央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与奖惩办法(试行)》,经

  2021-2022 学年第 10 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财经大学

  2021 年 11 月 22 日

  XX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与奖惩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教学科研正常开展,提高部门及全体师生主动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XX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1〕188 号)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逐级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依据本办法对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章 责任追究类型及适用范围

  第三条 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类型:

  (一)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经济赔偿;

  (四)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五)核减年度绩效奖励;

  (六)行政处分;

  (七)移送司法机关。

  以上责任追究的种类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需要给予组织处理及党纪处分的按照党纪党规执行。

  第四条 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对象包括在实验室从事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师生以及实验室服务和管理人员,具体可分为:

  (一)直接责任人;

  (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三)设有实验室的部门及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四)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第五条 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但未给学校或他人财产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员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处分:

  (一)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

  (二)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或未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未履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职责或不认真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四)未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隐患;

  (五)未配备必要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设施或未对实验室安全设施进行定期维护;

  (六)私自改变实验室室内格局或对安全设施进行拆改从而造成安全隐患;

  (七)未按规定采购、储存、摆放和处置实验室各类物品(包括危险化品)造成安全隐患;

  (八)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或隐瞒不报;

  (九)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事故情况,或未及时将事故上报;

  (十)不服从、不配合日常安全管理和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未按要求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或未及时落实、组织、督促、协助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接到口头或书面安全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不认真整改。

  第六条 有第五条行为,且导致安全事故,给学校或他人财产造成损失或有人身伤害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员以下一种或多种处分:通报批评、经济赔偿、取消评优评奖资格、核减年度绩效奖励、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与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有以下行为可能导致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的,视履职情况和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以下一种或多种处分: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奖资格、核减年度绩效奖励、行政处分。

  (一)未及时传达、部署落实上级部门、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指令;

  (二)接到设有实验室的单位提交的属于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题书面报告后,没有客观原因未及时帮助解决的;

  (三)未及时履行实验室安全的相关职责或违反有关规定。

  第八条 因个人违反相关实验室安全法规、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自身受到伤害的,由事故责任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组织机构和程序

  第九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工作组作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筹负责实验室安全责任的认定工作。

  第十条 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程序依据责任追究类型不同分为以下四种:

  (一)责任追究类型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经济赔偿的,由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工作组认定责任后直接做出处理决定,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执行。

  (二)责任追究类型为取消评优评奖资格或核减年度绩效奖励的,由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工作组认定责任后,提请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单位决定执行。

  (三)责任追究类型为行政处分的,由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工作组认定责任并提出处理建议,提请学校人事处、学生处及相关单位决定执行。其中对教职工的行政处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部第 18 号令)执行;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按照《XX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校发〔2021〕124 号)执行。

  (四)责任追究类型为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程序处理。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工作评优与奖励

  第十一条 学校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检查评比活动,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突出、忠于职守、安全管理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学校对实验室安全管理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在后续实验室建设立项及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激励。

  第十三条 学校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并通过员工年度绩效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作为员工岗位评聘以及其他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22 日印发

篇2:三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xx区第三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安全可靠,数量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

  7、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8、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9、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10、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1、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2、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一旦发生火情,便于疏散和灭火。

  13、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4、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篇3: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实验室管理,保障学生参与实验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实验室管理员实施实验室日常安全工作的内容包括:负责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各种防火防盗安全措施的完善。

  3、实验室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4、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和火源,检查无误后方可离人。

  5、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符合双人专项管理。

  6、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7、实验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管理员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

  8、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同时向校保卫部报告。

  9、实验室人员不得将门卡、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随意复制。

  10、实验室均布置有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使之处于正常以应急用。

  11、责任人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告实验室,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消除隐患。

  12、出入实验室要做好记录,注意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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