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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实验小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励制度

浏览:76752024-07-21

  SF实验小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励制度

  一、单位结合实际对消防安全工作每年一次或二次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给予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室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气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篇2:桂东一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标准

  东桂一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标准

  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是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改善学校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的有效手段。20**年2月23日,省教育厅、公安厅等12个厅局联合下发了《z省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方案》,方案将学校消防教育工作做为了一个重点。20**年5月9日,市人民政府又制定下发了《z市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四进”),对我市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应达到的目标和检查标准等进行了明确。为真正落实市政府消防宣传“四进”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根本上改善我校消防安全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市政府制定的学校年度消防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

  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对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维护大中小学及教育工作者的自身利益具有的重要意义。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宣传教育的法定职责。

  一是学校要在今年 11月1日前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制度,要明确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要将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作为常规性的教育活动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制度系列之中,长期坚持,要制定本单位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师生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做到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二是学校要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档案,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校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

  我校将消防安全教育寓于教。学、实践活动及日常管理之中。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进入课堂,安排课时,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要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年要利用新生入学和寒暑假期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橱窗、板报、广播、校报等建立固定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在校园出口处、主要道路、教学楼、学生公寓等明显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宣传展牌;特别要结合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首先是自查,对学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工具等必须符合要求;报警求助、应急处理设备、安全通道必须齐全,并确保安全有效。学校要对每一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注册,逐级上报,并尽力解决。 学校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查找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对学校内损坏和缺少的灭火器材、疏散逃生设施、消防安全警示标牌等进行统一维修和补足;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教育不落实的要责令限期落实。

  三、结合实际,形式多样。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我校组织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针对学生的特征,适应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组织开展消防运动会、消防征文、消防演讲会、消防辩论会等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潜移默化中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定期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消防知识辅导;也可利用班队会、德育课、社会实践课等机会,组织专人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辅导和教育内容主要以防火和火场逃生为主。

篇3:十二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ZX区第十二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学校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大会。

  2.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3.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可与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同步进行。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三、消防值班制度

  (一)学校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

  (五)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四、用火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和规范校园的用火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教室、办公室、资料档案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会议室、微机室、库房、配电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因特殊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要先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仔细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3.对各种用火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严禁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对用火用电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特别是在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懂得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5.各处室、级部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6.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点燃或随意排放。

  7.严禁在学校范围内焚烧废纸和其他可燃物,以及燃放烟花爆竹。

  8.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五、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制度的实行,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组织实施。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与定期防火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各岗位应每天坚持巡查;各处室每个职工和各班班主任在每天下班放学后必须仔细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关闭灯电等;消防管理人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天工作时间要不定期对学校、责任岗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巡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火险隐患应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通报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逐级报告。

  3.防火巡查的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4.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9)教职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10)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5.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6.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7.各处室责任人要加强对防火巡查、检查的领导,尤其要安排好节假日的防火巡查、检查,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8.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9.因工作不负责任,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的,或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各部门责任人需当场及时整改。

  1.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违背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的。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责任人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情况报告上级,以妥善处理。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部门。

  (九)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给予严肃批评,并报分管领导由学校研究处理。

  七、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走廊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标志。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上学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八、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他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二)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2.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部位、时间、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工作,禁止占用灭火通道和疏散通道。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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