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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训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浏览:19892024-07-18

  学校实训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一、 实训中心的仪器设备是保证实训教学正常运作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全面贯彻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二、 单价800 元(含800 元)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包括购入、调入、赠送和经鉴定的自制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 需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建卡,不得帐外滞留。

  三、 单价不足800 元,耐用期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为低值仪器设备,不列为固定资产,由实训中心建帐、编号、造册登记管理。

  四、 资产报增、建帐办法。所有的仪器设备,必须建帐、设卡。实训中心设总帐,各实训教研室设明细帐和卡片。各实训教研室新购(含调拨、赠送、自制等)的仪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根据仪器设备的有关资料、发票、说明书等资料,正确填写卡片项目内容,要求准确,规范和不得缺项,并交实训中心办公室核查后填写报增单,到学校设备处办理报增手续。

  五、设备统一编号,实行定期检查与抽查、日常维护与定期检修相结合。保持设备及其附件的完整,不得随意拆卸、搬动,更不允许改作它用。

  六、 各实训教研室,必须定期检查核对,保持其仪器设备的帐、卡、物相符。每年末由实训中心办公室打印出本年度增加仪器设备清单送各实训教研室核对。

  七、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要制定出操作规程,使用者必须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并做好使用(使用者、时间、运作情况、机时等)资料的记录。

  八、 仪器设备实行共享,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实训教研室内部的借用仪器由实训教研室主任批准,各实训教研室之间的仪器设备借用由实训中心主任批准。仪器设备借出校外由中心主任上报上级领导待批。上述运作必须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私自借出仪器、设备者,一律追究当事人责任。包括造成损坏和丢失的经济责任。

  九、 重视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保管人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检验和及时维修,操作者必须亲自参加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既会使用设备,又会维护设备,并做好防火、防锈、防尘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发现仪器损坏,丢失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写出详细书面材料,教研室主任和中心主任、副主任进行处理。

  十、 实训教研室要认真建立各种管理帐目,主要有固定资产帐、低值品帐、工具帐、易耗材料帐、借用登记帐等。设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防火、安全记录本等,要有专人负责和规范化管理。

篇2:HS小学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HS小学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对电教设备采取专任负责的方法进行使用与管理。

  二、使用时要爱护设备,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三、对电教设备不准随意动用和转借,需要动用和转借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对电教设备每月要定期维修保养一次,并做好记录,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告,严禁机器带病工作。不准擅自拆装。

  五、电教设备要立财产帐和设备技术档案,发丢失和非正常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篇3:小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如:单、双杠,攀登器,篮球架,锅炉,宣传橱窗等)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加强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如:微机、投影仪、录音机、放像机、电视机等电教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加强学校在建工程的的管理,有建设项目的首先要遵照建设项目法定建设程序,其次参建单位资质和个人从业资质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是建设项目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新建设施使用前要有竣工验收证明,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确保及时消除,做到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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