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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浏览:52792024-07-14

  第一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XX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管理

  1、实行学校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建立在校长统一领导下的总务、财务人员组成的财务管理体系,明确各自权限和职责,设立相互牵制机制。根据我区现行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学校财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学校只设报帐员,在学校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2、专兼职财务人员必须选派原则性强,廉洁奉公,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有一定专业知识,爱岗敬业,全心为教育事业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的人员。

  3、财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及报账员的配备必须按规定上报区教育局和区会计核算中心,学校不得擅自更换财务机构负责人和报账员。

  二、会计核算管理

  学校必须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三、预算管理

  (1) 学校成立预算编制小组。

  (1)学校应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合理编制年度收支计划。

  (2)学校应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预算的内容要全,预算的数据要实,预算的安排要细,预算的执行要严。

  四、支出管理

  1、支出范围。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的日常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2、支出审批。学校各项支出,实行民主理财小组审议下的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200—1000元(不含1000元):部门书面申报→校区负责人审批→申报部门或总务处采购→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1000—2000元(不含2000元):部门书面申报→校区负责人审批→校长审批→申报部门或总务处采购→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2000—3000元(不含3000元):部门书面申报→校区行政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纪检委员审批→校长审批→申报部门或总务处采购→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3000—5000元(不含5000元):部门书面申报→校区行政会讨论同意→纪检委员审批→校长审批→申报部门会同总务处采购→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5000元及以上:部门书面申报→校区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纪检委员审批→校长审批→报区教育局审批→申报部门会同总务处实施→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凡是政府采购的物品,必须按照上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3、采购管理制度。学校购买各种物品必须先做计划审批,然后购置。购置的物品按“固定资产”和“材料”有关规定填写入库单,由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纪委委员审核后,共同签字,由领导审批,予以报销。

  4、出差管理制度。领导出差需按有关规定向上级请示批准。教职工出差必须经校长同意,回校后按外出制度结清帐目。

  5、校内零星维修制度。学校发生的基建工程、零星修缮,按照支出审批执行。

  五、资产管理

  1、各校区总务处指定专人管理,财务上以价值管理为主,设置总帐和明细帐。

  2、新增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入帐,坚持做到与会计核算同步。

  3、固定资产的报废、报销,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核减调帐。

  4、每学期结束后,必须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总务人员、保管人员、会计人员共同参加,核对实存数与帐面数。

  六、档案管理

  学校的会计档案,包括票据,应按照财政部、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七、严格财务监督制度

  1、会计人员按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向单位负责人提出意见。

  2、经费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主动接受教职工监督,年终向教代会报告财务收支决算情况,及时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八、严明财经纪律,坚决惩处违法违纪行为

  1、严明纪律,把握好政策依据,学校负责人应带头执行各类财经纪律,执行各项收支标准。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帐外帐和私设小金库情形出现。

篇2:第十二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XX区第十二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各级部门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在教育经费实施财政统一结算支付新办法后,我单位坚持贯彻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财务管理的原则和任务:

  1.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3.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4.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5.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二、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三、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上解。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学校校长签字方可入帐;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五、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存入区财政结算中心;

  2、学校报账员、出纳备用金一律上交入账,不再留有备用金;

  3、学校报帐员、出纳人员与核算会计应定期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

  2、支票、银行印鉴必须由出纳、会计、分管领导分开保管;

  3、及时与银行对帐,发现问题立即查询;

  (三)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帐目,每月由事务主任检查一次,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请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执行情况每学期由事务主任向校委会汇报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报损报废要逐级申报、审批;

  (四)票据领用管理:

  1、各种票据由会计人员向有关部门领取。领取后,按票据种类分门登记造册;

  2、学校代收费应在期初收费结束后及时上交,收回记帐联装订成册,保留存根,及时核销。

  3、开具收据时,摘要栏内写明收费项目,金额不得涂改,字迹端正清楚。

  六、经费报销制度:

  (一)办公费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办公费主要用于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教师培训费、维修费、支付水电费等,不得移作它用。

  2、实施大宗办公用品的定点采购,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报销手续,对校产设备作好详细的登记,每学年末由保管员将校产设备有关情况报事务处、校长室;

  3、购置的物资应有经办人,在购置前经校长审批;

  4、购置物品一律入库后再领取使用,由经办人、保管员签字,校长批准后报销;

  (二)培训费报销规定:

  1、两个相符:差旅费票价必须与报销相符,实际车程价与报销价相符;

  2、差旅费报销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

  3、经办人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由校长审批;

  4、到外地学习、考察等按标准报销。

  (三)学生代收费规定:

  1、向学生收费,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不得超收或

  欠收。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向学生收费;

  2、收取现金一律开具代收费收据,及时上解;

  七、报废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予报废;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予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按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销帐,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

  5、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维修用,或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

  八、会计档案管理:

  1、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应由会计装订立卷,并保存备查。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

  4、财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换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5、除上级主管部门查帐和物价部门年审外,会计档案的查阅、凭证的复印,都应征得一把手领导的批准方可。

篇3:实验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xx区SD实验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0月份,学校制订出下学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学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出书面报告交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实行校长“一只笔”审批制度,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分管校长审核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审批。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报帐员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报帐员或会计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活动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按教代会及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3.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审批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处登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信息中心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走。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建立电脑管理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每学期终必须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月检查、每学期清点一次)进行清点,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3.固定资产的报废变买,原价值在100元以内的由总务主任把关处理,超过100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4.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若需借用,借用者须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五、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账目。

  3.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六、会计报表制度

  1.年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报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2.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七、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未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落实事实。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质。

  八、财务公开制度

  为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九、“大型项目”支出制度:

  大型项目支出是指学校用于教学活动、后勤服务方面的大型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校舍维修和单笔项目金额超过10000元的教师培训、大型会议、大型印刷和其他非日常开支。“大型项目支出”需要提前申请。学校准备实施大型项目之前,要提前15天将书面报告、大型项目资金预算申请表报计财科审批,批准后学校方可按规定实施。

  (一)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程序:

  学校提交给基建办工程建设或校舍维修书面报告→基建办报局领导审批下达→学校提交给计财科大型项目书面报告、大型项目资金预算申请表→计财科审批下达→学校组织实施项目→工程竣工后进行决算审计→学校到核算中心办理资金支付

  (二)固定资产购置程序:

  学校提交给计财科大型项目书面报告、大型项目资金预算申请表→计财科审批下达→学校提交给计财科资产购置表→计财科报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报财政局教科文科统一采购→教科文科审批同意后报国资局盖章→学校组织实施项目→学校到核算中心办理资金支付

  (三)零星维修执行的程序:

  学校组织实施项目并记好台账→学校带台账到计财科进行审计→计财科审批→学校到核算中心办理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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