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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第二中学师德考核细则

浏览:33112024-07-12

  XX县第二中学师德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

  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一)、政治思想(10分)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存在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参与色情、赌博、吸毒、斗殴、酒驾等违法违纪行为;违反国家保密有关规定,在命题、考试和招生等工作中泄露国家秘密或相关重要信息;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非正常上访等活动;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传播低级庸俗文化和有害学生健康的思想,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捏造事实,恶意炒作、举报、诽谤他人,干扰破坏正常教学秩序,损害教师声誉,败坏教育形象等行为的,该项政治思想分为0分,按照师德考核不合格评定等级。

  2.坚持政治学习、集体学习和师德培训等活动(2分),做到满勤,无故不请假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3.坚持写学习笔记和师德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上交不及时扣3分,不交该项扣10分。

  4.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违反者视其情节扣2—8分。

  (二)、爱岗敬业(20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在师生中散布消极言论1人次扣2分;参加封建迷信或邪教活动,甚至影响学生健康成长,该项爱岗敬业分为0分。

  2.热爱分配岗位,热心公益事业。对工作拈轻怕重,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1分,对学校或部门的规章制度或工作安排故意抵触,不执行者每次扣0.5分。

  3.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职。空课一节扣10分,旷工1节扣1分(一天按照7节计算),请假超假一节扣0.5,坐班时间随意出入校园按照旷工节次计算。

  4、服从学校管理,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工作态度差,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育教学任务未按规定完成,视其情节扣2—5分;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扣8—10分。

  5.自觉规范从教行为,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存在工作日内饮酒、酒后上课辅导学生、上课接打电话等行为,一经查实扣8—10分;工作日内查看股市行情和上网交易,在网络上娱乐、聊天、玩游戏等影响和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视情节扣3-6分。

  6.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无故缺席各类培训学习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3—5分,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教书育人(20分)

  1、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试与评价等教学工作不认真,效果差,每项次扣1—3分。备课缺1次扣1分;教研活动不向学校请假无故缺勤1次扣1分;超量布置作业被家长投诉,违反1次扣1分;不认真批改作业被家长投诉,违反1次扣1分;

  2.重视学生品行教育,让学生全面发展。班主任任教班级的学生养成教育差,扣1—2分,教师所任教学科课堂纪律差扣1—2分。

  3.班主任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不认真,扣1分,造成重大影响,扣2—6分。

  4.教师不得随意调课,不按课程表行课,不履行“一岗双责”,每人次扣0.5分;造成重大教学事故,直接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

  5. 综合评价学生素质,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教师在教室、家长学生群中张贴或散布带有学生名词的成绩,扣2—5分。

  6.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凡在招生考试、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学位、资历、证书等;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教育教学成果等行为,该教书育人分记为0分,按照师德考核不合格评定等级。

  (四)关爱学生(20分)

  1.不尊重学生人格,不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师生间的矛盾被激化,每次扣1分。

  2.歧视、排斥差生、残疾生、贫困生,造成学生非正常流失每人次扣3分,拒收学生每人次扣2分。更不得随意劝学生转学、休学或停课反省和开除学生,发生一人次或举报查实一人次扣10分。

  3.不得随意实施让学生在教室外读书、做作业等停课行为,发现一次扣0.5分。

  4.要保护学生安全。不参加路队护送每次扣0.5分;安全岗位值勤不认真每次扣0.5分;班主任不进行安全教育,每少一周记录扣1分,由玩忽职守发生安全事故扣1—5分,严重者

  将追究纪律或法律责任;如遇学生有不良行为,不制止、不举报,对学生安全不保护者每次扣1—4分,提前放学者每次扣1分。发现校园欺凌现象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和处置,隐瞒不报或偏袒一方,致使事态恶化,学生伤害加重或致死的,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的,该项分记为0分,按照师德考核不合格评定等级,情节严重者由上级组织或司法部门处理。。

  5.对不明情况未到校上课的学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必须及时通知家长,违者视其情节扣1—3分。

  6.侵害学生合法权益,歧视、侮辱、虐待、伤害、讽刺、挖苦、刁难学生,违反《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0分。

  7.师生正常交往。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该项分记为0分,按照师德考核不合格评定等级,情节严重者由上级组织或司法部门处理。

  8.加强家校沟通。不参加家访或不与学生家长沟通,查一次扣2分;训斥、指责、刁难学生家长,与家长发生顶撞,视情节扣5—10分。

  (五)为人师表(10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规定应参加的,缺一次扣2分。

  2.语言文明得体,衣着整洁大方。教师课堂不用普通话教学;讲粗话、脏话;男教师不留长发(过耳、披肩);女教师不穿吊带裙、超短裙,上衣不低胸露脐,穿戴饰物避免浓妆艳抹;男女教师不留怪奇乱发型;上班时间不穿背心、拖鞋,违者每次扣1分。

  3.行为得体。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校园内吸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酒后上课,每违犯一次扣0.5分。

  4.具有集体荣誉感,争优创先。对不关心集体进步,参加各类集体活动不积极主动,扣0.5分,不参加每次扣1分;教师吵架打架者扣2分。

  5.心胸要宽广豁达,要善于反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同事有意见建议要主动沟通。不得以无理取闹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违者每人次扣1分。

  6.坚持原则,处事公道。教师中拉帮结伙,搞不团结扣2分;不尊重同事,搬弄事非、诽谤他人,扣2分对各种有失教师身份的语言或行为,视其情节影响扣1-3分。

  (六)廉洁从教(20分)

  1.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不以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违者扣5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师德考核不合格。

  2. 禁止参加有偿补课。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推荐、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举办或变相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托管班、“学屋”等),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或泄露学生、家长信息,违者扣5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师德考核不合格。

  3.不违规向学生或家长推荐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不乱订教辅资料,不乱收费,不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私利,每违反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师德考核不合格。

  4.不参加由学生或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每违反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师德考核不合格。

  (七)师德加分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研究决定,可在师德总成绩里面加2—10分。

  1.教师行为受到社会、媒体或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的高度赞扬的。

  2.教师为保卫学生安全、学校财产,勇斗歹徒,做出突出贡献的。

  3.教师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学生各类学科竞赛或文体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八)师德减分事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经学校研究决定,可在师德总成绩里面扣2—10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判定师德考核不合格。

  1.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2.擅自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类评优、推优及竞赛等活动。

  3.擅自以学校名义或利用校名、场所、资产等资源进行营利活动,利用岗位、职务便利非法侵占集体、他人财物或知识产权。

  三、考核方式、程序及考核等级确定

  (一)考核方式。师德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每年组织一次,依考核程序进行。

  (二)考核程序。按照《XX县第二中学师德考核实施方案》规定程序进行。

  (三)考核等级确定。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最终评价情况,对每名教师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应全校通报。公示期满后,将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篇2: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师德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的原则

  1.师德考核必须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区域所有履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责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考核内容与等级的确定

  (一)师德考核重点内容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终身学习”考核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规定执行。

  (二)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优秀、不合格三个等级。

  1.合格。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达到以下要求: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高度重视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恪守学术道德,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2.优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

  (1)热爱学生,事迹感人。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在资助特困生和关怀、转化学困生等方面成绩显著。

  (2)遵循规律,业绩突出。模范执行省“五严规定”。所教班级学生学习轻负担高效率,教育教学效果好,学生、家长评教满意率高。

  (3)人格高尚,堪称表率。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孝敬长辈,教育子女有方;尊重家长,主动做好家长工作,群众满意率高;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利益,在师生中受到广泛赞誉。

  3.不合格。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违反师德行为之一者。

  四、考核组织工作

  师德考核工作由各市(区)教育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量化标准;由学校根据教师年度考核安排组织实施,师德考核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考核工作程序为:

  1.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2.个人自评。被考核教师对照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考核表,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师德述职报告。

  3.组织评议。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4.综合评定。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5.确定等次。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并签字确认,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小组提请复核,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议。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度考核等次一律定为不合格。

  2.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当年绩效综合考核一律为不合格。

  3.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4.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

  5.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篇3:小学(集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小学(集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为加强集团各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教师践行师德规范,强化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海临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崇教厚德、为人师表”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坚持舆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充分考虑教师工作业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促进教师成长。

  三、考核对象

  全体教师

  四、考核内容

  (一)师德表现

  (二)工作作风

  (具体见附1)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合在学期中结合学校各项工作检查进行积累,学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合进行总评。

  (一)成立考核小组

  由各分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处)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

  (二)规范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考核表,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师德述职报告。

  2、考核采取教师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家长测评、考核小组测评等形式的基础上,综合作出考核结论。

  各种评价权重计算为:高年级:教师自评15%、同事互评15%、学生测评10%、家长测评10%、考核小组测评30%;低年级:教师自评15%、同事互评15%、家长测评20%、考核小组测评30%。各项评分之和即为该教师师德考核得分。

  六、确定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90-100分为优秀,60-8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3、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和***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4、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社会影响;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6、品行不良,讽刺、挖苦、侮辱、猥亵学生,影响恶劣;

  7、有聚众*、打架斗殴、***罢会等问题,严重影响学校形象;

  8、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违规补课;

  9、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造成损失;

  10、出现消极上课、停课、旷课、旷会等行为经教育不改;

  11、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三)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四)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规定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任命、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并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山巾小学(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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