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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浏览:51532024-07-12

  XX县第二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考试与评价制度,是推进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制度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制定考试与评价制度。

  一、指导思想:

  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为指导,促进学生成长、教师素养提升和学校的不断发展。

  二、考试制度

  (一)考试组织形式及命题:

  1、单元或章节考试由各备课组自行组织;各备课组学期初制定单元测试计划,提前做好安排,确定出题人及测试内容,并将单元测试计划报教务处和级部备案。月考、期中、期末由教务处组织试题,年级组织考试。

  2、要精心组织每一次考试,确保考试的质量,认真落实好考试的每一个环节(命题-监考-阅卷-讲评-补偿-成绩分析等),教务处根据XX二中考试监控办法对级部量化。

  (二)测试:

  1、级部提前到教务处报送计划安排,确认测试时间、监考教师安排等。

  2、单元或章节考试,学科组要做到测试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统一;月考、期中、期末考试,年级做到测试时间统一、试卷统一、统一网上阅卷等。

  3、监考:教干要在监考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校教务处安排专人对每次考试的监考工作进行检查,并纳入级部量化。监考按学校大型活动处理,凡是监考时请假的教干、教师必须经校长批准。

  附:XX二中考试监控办法(60分)

  1、计划安排(10分)

  每次考试有计划方案、过程记录、学生成绩、成绩分析、考试总结,材料完备规范。不按规定上交的每次扣10分,材料不全的按缺少的项目所占比例扣分。

  2、考试实施(20分)

  (1)监考人员衣着得体、端庄、大方,以免影响学生注意力。外出监考教师言谈举止要维护学校形象,否则学校要给以告诫性谈话。

  (2)试卷运输、保管人员必须高度认真负责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若因保管人员造成试卷泄密,国家教育类考试将按相关法规处理,其他类型考试如期中、期末及高三一、二、三模考试,将扣相关人员综合量化5分,同时扣级部1分

  (3)试卷印制工作人员在印制中必须做好保密工作,试卷印刷质量要得到保证。对在试卷制作中出现的泄密情况,要按第2条处理,若印制质量出现问题,视其情节轻重,扣相应工作人员奖金50元。

  (4)考试期间,考试工作人员请假(除因病住院外)一场者,扣量化5分。同时扣级部1分。

  (5)监考教师迟到一次扣量化1分,同时扣级部0.5分,迟到时间超过10分钟者,扣量化2分。同时扣级部1分,无故旷工一场者,扣量化10分。同时扣级部2分。

  (6)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必须尽职尽责,若做与考试无关的工作(如看书、看报、打瞌睡、私自离开考场与他人闲聊、玩手机等)被巡查人员发现扣,量化2分。同时扣级部1分。

  (7)监考教师监考过程中,外出办事(机动监考代替)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扣量化2分。同时扣级部1分。

  (8)巡查人员发现学生舞弊,而监考教师未发现,扣除该场监考教师量化2分。同时扣级部1分。

  (9)监考人员在收交试卷时,丢失试卷一次,扣量化10分,同时扣级部4分。若是省级、国家级考试,并按上级规定处理。

  (10)监考人员在试卷装订,装袋中出现失误,一次扣监考教师和验收员量化5分,同时扣级部2分。若是省级、国家级考试并按上级规定处理。

  (11)监考教师不得随意提前结束考试,否则记教学事故一次,并扣量化5分。同时扣级部2分.

  3、评卷要求(15分)

  (1)评卷工作按教务处或级部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请假半天者扣量化5分。同时扣级部量化2分。迟到者扣量化1分。同时扣级部0.5分。迟到超过10分钟扣量化2分。同时扣级部1分。

  (2)评卷组长应提前熟悉试题和答案,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分工情况报教务处备查。(2分)

  (3)评卷教师必须熟悉试题,校准原有答案。做出其它答案。经认真试评,掌握评分标准后方可评卷。(2分)

  (4)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打分,评卷人要在相应位置签名。评完以后先复查是否有错改漏改情况,然后再加分,加分人在相应位置签字负责,加分后的试卷经本组其他教师复核后方能登分、输入。(2分)

  (5)试卷,登分单,录入电子数据。统一交给级部进行处理。

  (6)成绩校对,评卷结束后将试卷和经教务处合盘后的成绩按班级发放,进行核对。校对完毕后进行数据处理。(2分)

  (7)评卷失误处罚。(1)凡加分加错者一人次扣量化2分,同时扣级部1分。(2)凡有漏改的一人次扣2分,同时扣级部1分。(3)在阅卷过程中成绩未经汇总擅自拆封试卷者扣量化2分,同时扣级部1分。

  4、成绩数据处理(5分)

  (1)数据处理人员按要求打印发放成绩。

  (2)按照学校所定各类指标要求进行各种数据处理。

  (3)无特殊情况两天内必须统计出相应各类数据。

  (4)成绩数据未经分管校长审查许可,一律不得外传。

  5、考试总结(10分)

  (1)任课教师对考试成绩进行试卷分析,总结,并将书面材料存入业务档案。(1分)

  (2)级部依据数据进行试卷考试质量分析,分析要具体到位。(3分)

  (3)级部根据考试级别召开总结表彰会。(2分)

  (4)班主任根据考试成绩召开考试总结会。(1分)

  (5)每次考试级部要召开各科末位教师座谈会,并做好记录,上报质量监控办公室。(3分)

  4、评价:教务处根据《XX二中级部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对每次考试进行评价,将根据计划检查各级部各学科的单元测试落实情况,并根据落实情况给级部量化赋分。

  附:《XX二中级部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教学质量(130分)

  ⑴如果是统考或者是可以划定本科模拟分数线,各科都按照超过模拟线的人数为依据,每超1人计1人,总分每超1人计50分,积分相加就是级部成绩。

  ⑵如果非统考(月考等)没有本科模拟分数线,高一、高二年级各科都依级部进入年级前90名的人数为标准,每超1人就计1分;积分相加就是级部总成绩。高一因为是9科成绩,用总成绩*6/9,再与高二年级比较。

  5、赋分办法:级部教学成绩满分为130分,依据以上评价办法,排出级部的名次,第一名为130分,每低一个名次扣2分。

  (三)讲评:

  1、任课教师高度重视试卷的分类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提升学生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应用。

  2、级部、任课教师及时将成绩认真总结、分析、反馈,考试结束后,每位教师写出质量分析,建立成绩档案。

  3、考试后根据学生错题情况,编写补偿练习,并认真批阅。

  三、学生评价的方法与措施

  1.要控制平时考试次数,加强课堂教学信息的反馈,提倡采用实践能力考试方式和使用成长记录袋。

  2.对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必须以日常学科教学和学生的实际生活、活动为载体,通过日常学习生活的观察、轶事记录、访谈、资料收集、信息沟通等方式,进行描述性评价,不宜采用量化评价。

  3.评价与考试要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方法,如采用成长记录袋、表现性评价、情境模拟、游戏测评、作品展示、学科活动、二次评价、模拟后考试(即先对不同学习水平的学生抽样进行模拟测试,然后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正式测试的命题,提高测试的实效性和学生的学习兴趣)、小组合作考试、研讨会、小组集体创作汇报等方式方法。

  4.实行学生自我评价与多主体(教师、家长、同学等)评价相结合的学生评价方式。在多主体评价中要注重实效性,要认识到这是一项对促进学生发展有着特殊作用的评价方式。在评价前教师应向各主体提供明确的评价要求(根据评价标准、内容、评价说明等),评价时强调描述和品评,淡化等级和相互比较。

  5.评价结果的呈现与反馈方式应根据内容和对象而定。内容上,如评价知识与技能可给予定量的等级评定,评价态度、价值观则需用描述性,评价实践能力可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象上,如教师要向家长反馈学生的评价结果,提供的书面材料或口头反馈要有利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一致性;因此,在呈现评价结果的同时,要给学生提出针对性的发展建议(希望),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明确努力 的方向和改进的途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篇2:实验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XX区fg实验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考试及监考管理

  为了严格考风考纪,体现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使每位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自己的水平。同时也为了更好地规范监考教师的行为,推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对考试安排和监考规范要求如下:

  1.考场布置、监考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监考安排公示后不得请假,若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自己找好替监老师并告知教务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监考老师要服从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与调动,不得擅自调换监考。

  2.考务会结束后,第一位监考教师到考务室领取试卷。为确保监考工作顺利进行,任何教师不得代他人签到或领取试卷。

  3.考务会结束后,第二位监考教师直接进入考场,检查、清场并组织学生做好考试准备。

  4.监考教师提前五分钟分发试卷,分发试卷由监考教师亲自发放,不要由学生相互传发。督促学生在规定区域填写学校、班级、姓名、考号、座号等基本信息。

  5.两名监考教师一前一后站立监考, 监考教师在考场内要认真巡视,不得携带手机、交头接耳、读书看报、批改作业、长时间关注学生答题,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离开考场。

  6.监考老师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发现作弊或有作弊嫌疑者,予以指出并做好记录。该生该场考试成绩为零分。

  7.离考试结束还有十五分钟时,监考老师可以提醒考生掌握好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卷。监考教师不得自行规定、延长或缩短、提前或推迟考试时间。

  8.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按要求清点试卷份数,卷头朝向一侧,按要求的顺序整理好,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第一位监考教师将试卷送至考务室装订,第二位监考教师维持学生秩序,最后负责关门窗和各种电器。

  9.监考过程中不按照要求监考、玩忽职守甚至造成考试质量事故的,监考教师要承担相应责任。学校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者直接从师德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阅卷工作及成绩管理

  阅卷工作及成绩管理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整体协作的一项严肃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阅卷及成绩管理规定如下:

  一、阅卷组织

  期中、期末学业水平测评或者大型考试阅卷由教导处组织进行。

  二、阅卷规程

  1.阅卷前期准备

  (1)教导处要合理调配阅卷人员。阅卷组长一般要由学科专任教师担任。阅卷教师可以本着文科阅文科、理科阅理科的原则,打破学科界限进行组合。

  (2)教导处要组织学科备课组长复核“参考答案”的准确性和提供分值的合理性。若备课组长提出异议,由教导处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再次复核或者联系教研室相关人员进行核准。要修改“参考答案”上相关信息,必须由教导主任签字并加盖教导处公章。原稿教导处存档,复印稿转给阅卷组。

  (3)阅卷组长要组织阅卷组教师共同浏览试题,研究答案,合理制定阅卷人员分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熟悉评阅科目、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

  2.阅卷实行统一地点、统一时间、集中、密封、流水阅卷。若无教导处允许,阅卷教师不得将试卷带回家批阅。

  3.阅卷过程

  (1)在阅卷初始,按照阅卷分工先试评5-10%试卷,以了解考生答卷的大体情况,再由阅卷组共同商榷,确定最后的评判标准。

  (2)阅卷教师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试卷评阅做到准确无误、公正合理、宽严适度,标准一致。尽量减少主观误差,防止偏严、偏宽、错评、漏评等现象的发生。

  (3)阅卷人员不得拆、撬试卷密封线查看考生学号、姓名和分数,不得涂改学生答卷内容,不得更改其他阅卷人员评定的成绩。阅卷过程中,试卷不准启封,阅卷结束、成绩核实无误后方可启封试卷。

  (4)试卷启封前对阅卷有误的部分进行更改时需由阅卷教师签字。试卷一经启封,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

  (5)阅卷一律使用红笔,记分字迹工整、清晰、规范。必须按有关规定的办法记分(阅卷符号统一:用得分,不用扣分;要有对号、错号的判断,不允许只写分,不判断正误;统一写分位置)。每本试卷评完后,要在指定的位置签名。

  (6)阅卷时,如发现装订不合格、错装、已损坏试卷等现象,应立即向阅卷组长报告,并按照教导处要求及时处理。

  (7)机读阅卷教师不得替学生涂改答题卡,不得擅自更改考生成绩。

  (8)合分流程

  阅卷组长按照“算分→核分→复核”程序组织合分工作。试卷分数要写在规定得分栏处。字迹要工整、清晰,涂改处均应署名。核分人和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对成绩复核有问题的试卷,必须由核分人、复核人在试卷上共同确认签字后方可更改。

  三、成绩录入

  1.成绩录入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

  2.成绩录入前,阅卷组应先拆封试卷部分密封位置,将试卷装订顺序与电脑名单上考生姓名、学号核对后再录入成绩。

  3.成绩录入每3人为一组。1人录入、1人读分、1人审看。

  4.录入成绩汇总与分析由教导处指定人员负责。非指定人员不得拷取成绩。

  四、质量检查

  阅卷期间及阅卷结束,由教导处牵头组织质量检查工作。

  1.阅卷过程中全面把握阅卷整体质量,按10%的比例抽查各学科试卷的阅卷质量。要适时督导,对发现的阅卷质量等问题,应及时纠正。

  2.阅卷结束,教导处组织对所阅试卷进行逐科检查。无误后由学科组当日领回,完全拆封试卷。学科组再次进行复核。

  3.学科组要在学校规定时间之内,复核完自己的学科试卷。若有误先找阅卷组长复审签字,然后拿试卷到教导处经主任审核签字后将待修改问题记录在“改分统计表”上。成绩修改由教导处工作人员统一进行。

  五、成绩管理

  1.教导处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分析测评成绩。

  2.教导处、班主任、学科教师不允许出现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现象。

  3.教导处工作人员只向相应领导和相关人员交付相关电子或纸质成绩。成绩接收者必须要有保密意识。电子版成绩留存教导处档案室、教导主任、业务副校长、校长四处。

  4.教师不得越级查询与己无关的成绩。

  5.任何教师对家长、对学生只能公布和分析学生本人的成绩,不得对学科总成绩、其他学科成绩、班级总成绩进行评论。

  6.违反“成绩管理”相关规定者,予以通报批评,并从本年度师德考核项中扣除相应分数。

  六、阅卷违纪处理规定

  为确保阅卷质量,对阅卷工作中发生的违纪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

  1.态度不认真,工作不负责任,经劝告两次不听者;

  2.阅卷教师掌握标准时宽时严,经批评不改正者;

  3.不认真执行《评分细则》,擅自改变阅卷标准者;

  4.阅卷教师不按规定办法记分,经劝告仍不改者;

  5.阅卷时多次会客、打电话、外出办事而延误工作进度,不改正者;

  6.擅离职守,四处串岗,影响他人工作者;

  (二)阅卷期间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条目的分数。

  1.擅自拆封试卷,查看考生分数者;

  2.私自涂改考生卷面答题和分数者;

  3.评阅试卷时,故意提高或降低考生分数,警告后不改者;

  4.擅离工作岗位,造成工作积压和耽误阅卷进程者;

  5.合分、登分时,有严重错误不改正者;

  6.阅卷、合分、登分出错率高于10%者;

  7.出现以上问题,除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理外,还要对阅卷组长和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附:

  阅卷组长职责

  1.安排本组阅卷人员分工;

  2.组织阅卷教师认真讨论试题和评分标准,通过试评研究,确定评分细则;3.组织试卷领送;

  4.合理把握阅卷进度,保证本组评阅质量;

  5.积极配合阅卷纪律及质量检查工作;

  6.阅卷工作结束后,组长要组织阅卷组根据学生答卷情况进行试卷分析,撰写简要试卷分析报告。

  包楼层巡视人员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考试过程管理,加强考试督察,对学校集中组织的考试将实行学校中层领导包楼层巡视和督察制度,具体职责如下:

  一、对所巡视楼层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监考人员的到岗和工作状态以及考风考纪情况进行整体巡查、监督、反馈。

  二、巡视人员请于考试前三十分钟到考务室数好、摆放好本楼层班级试卷。

  三、考前负责好本楼层班级试卷的分发、领取,做好记录。

  四、每一场考试本楼层班级巡视不少于两次。

  五、考试中对于考场中出现的问题及试卷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教务处。

  六、考试结束后清点好各班试卷,装订好试卷交到教务处。

  fg实验学校考试考场规则

  一、学生不得旷考,如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单元检测、期中、期末考试须事先经教导处批准给予补考。否则,试卷一律按零分计。

  二、书包、资料等一律放到教室外面。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考试资料、垫板,打草纸进入考场,桌洞内一律不准存放任何东西。

  三、考生必须在指定位置坐好,不得随意换位,坐姿保持前后一直线。

  四、考生答卷一律用0.5mm黑色中性笔、签字笔书写(画图等除外),要求书写工整,答题规范,卷面整洁清晰。

  五、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将试卷竖起,不准传递字条或搞其它小动作作弊,不准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老师询问(不能涉及试题内容),不能向其他考生询问。

  六、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按顺序排好,每排最后一名同学按监考老师要求依次收取。试卷收取过程中,考生应在原位安静坐好,不得相互交流,待老师离开考场后方可下位活动。

  关于对考试违纪学生的处理规定

  一、事先不经教导处批准随意旷考者按零分处理。

  二、不经监考教师同意私自携带书本、资料等进入考场者,一经发现即可没收并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由监考老师在其卷面注明(阅卷教师在统计分数时扣减总分10分)并做好考场记录。

  三、考生随意换位或偷看他人试卷、传字条及运用其它作弊手段、方式,被监考老师第一次发现则没收工具并进行批评,作好记录(阅卷老师统计分数时扣减总分10分),第二次被发现即可没收试卷取消考试资格,本场考试计为零分。

  四、考试作弊不听老师批评和劝阻,态度不端正者将判其试卷零分并在校会上给予处分。

篇3:八中考试制度

  XX八中考试制度

  开考前,班主任负责教室卫生和桌椅摆放。按照规定提前排好考场桌椅,打扫干净教室卫生,桌洞向前,相邻座位至少间隔50公分。

  (一)教师监考要求。

  1、监考老师按监考表上的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第一场考试提前15分钟,以后每场考试提前10分钟,不得迟到。

  2、领取试卷后,立即组织考生进入考场,清点考生人数,如有考生缺考及时与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取得联系。

  3、监考教师应要求考生将携带的书籍、资料统一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桌上只留书写笔、三角板、直尺、橡皮等物品。

  4、开考铃响后方可让学生动笔答题。

  5、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应严守监考纪律,做到七不准:不准在监考期间使用手机,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纸、不准谈笑、不准抄题、答题,不准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6、监考老师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监考教师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的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

  7、若发现学生违规、考试作弊,应立即没收其作弊工具,并做好相关记录;若学生考试时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监考老师应及时制止、做好相关记录并通知班主任。

  8、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提醒考生。

  9、收卷: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教师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然后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收齐,待试卷全部收齐并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出教室。

  (二)学生考试规范。

  认真审题、仔细答题,独立完成试卷。如有印刷等问题举手提问。交卷后,经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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