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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小学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浏览:87642024-04-30

  KP小学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重大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学校突发性重大事件(事故)。本预案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二、实施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由校长室统一指挥,快速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超出教育部门的处理能力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后,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要立即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年级、班级等负责同志要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要求深入一线,积极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园内。

  4、“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

  学校若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5、“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在迅速报告火警的同时,应紧急组织师生安全有序疏散,救护受伤学生;发生重大车祸,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开展自护自救;发生食物中毒、卫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报告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同时,应紧急将中毒、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抢救;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应积极组织抢险,救护受伤师生。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坚持“救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学生参加。

  三、实施组织

  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各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具体小组,负责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 应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X

  成员:X

  2、指挥协调工作小组:

  组长:X

  主要职责:学校遇有突发事件时,及时协调其他小组展开救援工作,并传达上级的有关要求。做好对其他小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

  3、紧急疏散工作小组

  组长:X

  主要职责:学校遇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转移学生时,负责组织各级部学生安全疏散,并组织各危险路口的教师值班,并维持组织好学生集合点的秩序,并清点人数。

  4、学校紧急救护小组

  组长:X 成员:X

  主要职责:遇有紧急突发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时,及时组织人手展开救护,并及时联系附近的卫生院,遇有重伤人员时,要及时拨打120,确保救护的及时有效。遇有外人进入校园对学生造成伤害是时,要及时的进行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5、师生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X

  主要职责:协同各级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及疾控中心负责学校师生交通事故、卫生防疫、治安等重大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

  6、后勤保障工作小组:

  负责人:X

  主要职责: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对急需的学校无储备的物品要及时想方设法的购置,以满足需要,平时要对应急物品进行检查和储备。

  7、信息宣传小组:

  责任人:X

  主要职责:负责向上报告突发事故的情况及事故进展情况。接待经上级批准的新闻媒体单位的访谈,并做好对学生家长及群众的安抚和解释工作,以及相关事故家长的接待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 “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的制订、相关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和各种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事故发生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指导工作;指导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和师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

  各处置工作小组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危害进行科学监测,制定科学救护措施,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校长对学校负总责,处置学校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落实责任人。组织、协调、检查和督导我校的安全综治工作,研究制定处置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四、实施步骤

  (一)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若发现学校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学校应立即向区教体局汇报。要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情况通报工作,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在此期间,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处置小组处于戒备状态,保证联络畅通。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学校所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校出差。

  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负责人要及时深入事发现场,现场指挥,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同时,领导小组及时向区教体局局报告信息,并按要求统一宣传口径,防止不实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应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校领导小组、班主任等要深入学生班级,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学校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领导班子维护学校稳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二)突发性安全事故:

  突发性安全事故主要指突发性校舍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种校园内外群体性伤亡事故。

  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1、事故报警:

  及时报警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为果断处置事故赢得最佳时机,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学校应教育每个师生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及时、正确地报告,该报警的报警。在学校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在积极做好师生自身保护和救助工作的同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甄别后该报警的要立即报警。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师生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责任人:许兰宽 )

  2、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

  事故发生后,学校及有关负责人应立即根据现场事故发生情况,设立事故现场警戒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师生;现场救助人员在施救前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实施救死扶伤,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责任人:X)

  3、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学校紧急启动处置突发事件预案、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必须即刻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指导、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学校做好人力和车辆、财物保障,以及信息报送工作。各处置工作小组应结合本小组业务特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科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4、疫病的预防和控制

  预防和控制烈性传染病的应急预案按《KP小学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预案》

  五、实施要求

  1、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认真落实并做好学校应急突发事件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协调处置。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要按照突发性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反应工作流程。

  相关电话号码: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交通事故:122

篇2: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我校学生管理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德教育教学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通过自查,我校学生存在下列安全隐患

  (一)、学校周边环境复杂,易造成学生不安全隐患。

  (二)、学生在校内外活动时存在的安全隐患。

  1、学生在校内活动的安全问题:

  (1)、 学生在日常课间休息时;

  (2)、学生在业余时间体育活动时;

  (3)、个别心理疾病学生在教室上课时;

  2、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时安全问题:

  (1)、军训、实训、社会实践活动等;

  (2)、志愿者服务和公益劳动;

  (三)、正确行为规范缺失学生易发生安全事故。

  二、解决措施

  (一)、在治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过程中,一方面要依靠学校保卫部门和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同时也要求学生处安排好校门口的早、中、晚的执勤及安全巡视工作。执勤老师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后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求马上向学生处或学校保卫部门汇报。

  (二)、要求班主任利用早自修、午自修、校班会时间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加强与同学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以便及时掌握和了解同学的思想动向。

  (三)、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展板、广播等宣传形式向学生进行正面宣传,明确告诉他们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

  (四)、课间休息时要安排专职班主任负责安全巡视,加强监管力度。

  (五)、各教学部要充分利用班主任例会等形式,加强与班主任之间的交流沟通,以便教学部及时掌握学生情况,特别是对那些有暴力倾向或心理障碍的同学。要求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留意学生动态,不要激化矛盾,避免与这些学生发生直接冲突。心理咨询室要发挥心理调节的作用,谈心室要发挥思想教育的作用。班主任要经常保持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向家长反馈情况,以免发生意外。

  (六)、在外出活动时,带队老师要认真负责,明确规章制度,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活动承办单位要签订具有承担安全预防责任和解法由责任带来后果的赔偿义务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七)、班主任不具备正确行为规范的学生要建立长期档案,做好谈话记录(包括家长联系),配合教学部、学生处采取一系列帮教措施,做好这些学生的转化工作。

  (八)、发挥校外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九)、针对突发事件,组织班主任进行培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处置原则

  (一)、坚决贯彻“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学校安全稳定的关系,以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为最高原则。

  (二)、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若发生突发事件,相关教师应及时汇报,同时应立即开展工作,要求做到“信息上报快,部署控制快,预案落实快”。

  (四)、相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上报情况,任何人不得隐瞒事件真相。

  (五)、处置突发事件必须在学校或有关职能老师同意领导下,按照分工有序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任何承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任何事件情况;未经允许不得接受媒体参访。

  (六)、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排除流言蜚语,消除恐慌情绪,确保师生稳定。

  (七)、原则性于灵活性相结合,立足于防范,立足于协商调解,综合运用思想教育、经济、行政手段和法律法规等多种形式,果断处置,尽可能减少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处置程序

  (一)、对于群体性事件

  一旦发现有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时,要立即向领导反映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反映情况,及时把问题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校园内;严密掌握控制现场动态,注意调查取证,了解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注意从中了解群体聚集内幕和骨干人员情况,耐心细致说服他们配合做好劝散工作;疏散围观同学,防止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动闹事;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渠道,研究和制定宣传口径,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需要,要请学校领导出面接待聚集人员,做好教育劝阻工作。在教育疏导、反复劝散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向社会蔓延,以免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当发生学生群体*等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教委报告,并迅速派员前往开展劝返。

  (二)、对于学生人身伤害事件

  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设施、场地内等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学校有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事故的处置,按《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学校确负有责任的,应及时筹措、兑现赔偿资金,防止矛盾扩大。同时,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学生受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当发现学生有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苗头时,要及时配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诊治。

  凡经专业医院确诊为精神病、癫痫病患者应给予休学(假),由监护人负责领回;对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经治疗后返校学习的学生,以及有严重心理障碍、言行异常等现象的学生,要加强监护和引导,特别是加强心理跟踪服务,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必要时动员其休学(假)治疗;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沟通,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和特点,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早发现、早处理;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各教学部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行为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接报后,学生处管理老师、学校保卫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并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校医务室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同时,根据具体事件情节的轻重决定是否报警;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并通知学校保安关闭校门将闹事人员扣留。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五)被盗案件

  接报后,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学校应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此类事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各班班主任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篇3:第十二中学卫生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区第十二中学卫生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为有力地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将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形成工作常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订我校卫生防疫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坚决措施,控制传染病,阻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控制住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做到五早:早期预防管理、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一、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统一领导

  (一)常见传染病防控领导组

  1.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传染病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XX 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XX 副校长

  组 员: XX XX 年级组长及各班主任

  2.职 责:

  组长、副组长负责全校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协调和组织,提供必要的疾控预防经费来源和向上级组织报告。

  教务处、德育处负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措施落实、检查督促、病生复学补课等工作。

  总务处负责疾控物资保障、食堂的安全卫生管理和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医务室负责疾控预报、抗病防病的知识宣传、预防接种、病因跟踪追查、病生复学把关、资料收集、上报与归档等工作。

  二、遵循预防为主,狠抓措施落实

  (一)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

  2.利用健康教育课,开展以预防常见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二)印发《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供全校教职工传阅学习,增强教职工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三)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四)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午餐管理,做好检查落实。

  (五)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六)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学校周边不符合食物卫生要求的饮食摊点的整治,消除引发学校传染病的隐患。

  (八)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九)做好预防常见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三、坚持晨检制度,畅通报告渠道

  (一)班主任要按照要求,坚持对学生每日晨检,把预防常见传染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因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跟踪追查;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送医务室诊治,对需送医院进一步诊治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时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

  (二)要求食堂对饮食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停止上岗,并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

  (三)教职工生病被诊断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主动报告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

  (四)医务室要坚持就诊登记制度,健全常见传染病监控信息表册,做到发现疫情能快速、准确的向学校领导组报告。

  (五)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四、应急处理预案

  一旦学校发现传染性疾病后所采取的一些措施:

  常见病例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一)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以上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二)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及时组建处理病情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成员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校医立即通知医院,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师护送去医院。如果是教职工出现传染病,立即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工会派人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三)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校医拨打“120”电话,送医院诊治。

  (四)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五)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六)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

  具体要求如下:

  发现甲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时,应在二小时内报告。

  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

  发现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

  发现暴发疫情时,必须立即报告。

  各班班主任、学校校医为法定报告人,其他教师发现传染病均有义务报告,为义务报告人。

  (七)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区教体局和其他政府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教体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2.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八)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五、学校卫生防疫办公室设在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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