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学校优秀信息员评选条例
杭瑜学校“优秀信息员”评选条例
为了推进学校信息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激发广大信息员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不断提升信息员素养,推动网站发展,根据信息员在工作成效、工作特色及组织发动等诸方面的内容和要求,评选“优秀信息员”。
一、条件:
1、工作成效
(1)热爱信息员工作,积极主动地采集编发资讯和文章,进步显著,成绩突出。
(2)注重文章质量,追求所发布的资讯及文章在内容和语言组织方面体现杭瑜的档次和水平。
(3)注重文章的正确导向性。
(4)注意文章的时效性,及时高质量地发布报道重要的通知和重要活动的新闻报道等资讯。
2、工作特色
(1)坚持文章的原创特色,原创文章在所发布的文章中有较高比例。
(2)坚持将优秀的原创教育教学成果整理发布到校园网网站,提升网站教育特色和专业性。
(3)坚持内容和形式上的不断创新,具有鲜明特色。
3、组织发动
(1)积极主动的宣传组织发动所在部门和教研组内人员,用好校园网站,关心校园网站。
(2)能够有效地组织发动所在部门和教研组内人员积极参与到网站的文章发布中,组内其他教师发布的文章数达到一定比例并位居各单位前列。
(3)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有效的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一线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监测。
(4)不断创新,将网站平台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扩大网站影响,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受奖范围
约占信息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左右。
三、评选方法
1、本人申请,填写申报表。
3、评议小组审核。(评议小组人员另设)
z杭瑜学校
篇2: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信息员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信息员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及时获取我院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动态信息,加强教与学的沟通,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工作评价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发现并修正教学、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实行教学信息员管理制度。为保障这一制度的实施,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信息员的遴选要求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责任心强。
(2)学习成绩好,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3)每班信息员一名,原则上由所在班级学习委员(或班长)担任。
二、教学信息员的组织管理
(1)教学信息员由所在班级推荐,经所在系、学生工作处及院教学督导室审核后产生。
(2)教学信息员直接向院教学督导室负责。对信息员所提供的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信息,院教学督导室应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报院领导。对所提建议,院督导室或相应部门负责人应给予书面或口头答复。
(3)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表现将与学生的评先评优挂钩,学院每学年评选优秀教学信息员,对优秀教学信息员将给予一定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教学信息员,经核实后取消其教学信息员资格。
三、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1)认真学习、领会学院及本系的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学管理、教学设备管理等四类管理制度法规性文件,了解我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最新动态。
(2)每个月上交一次“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卡”,内容包括:
A、教师教学情况,重点是教师的教学情况(含备课、课堂教学、课外辅导、作业批改、考试考核),教学质量及效果,敬业精神。
B、教学管理情况,重点是教师及学生对院、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C、学生学习情况,包括课堂学习情况、课外学习情况等。
D、对学院(或本系)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学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教学信息反馈卡一式两份,一份交所在系系主任,一份送院教学督导室。
教学督导室
篇3:科技大学教职工信息员管理办法
科技大学教职工信息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服务学校中心工作,适应新形势下工会宣传工作的需要,发挥教职工信息员队伍的作用,加大各分工会、文体协会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各单位、各协会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信息员管理工作要以理论和“20**”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学校工会信息化建设为目标,本着“明确职责、量化考核、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发挥信息员队伍对于推动工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 各二级分工会、文体协会负责各自人员聘用及宣传内容的撰写,校工会负责审核及网络报道。原则上每个分工会、文体协会设一至两名信息员,聘期一年。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信息员应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宣传纪律,热爱宣传工作,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第五条 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熟悉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情况。
第三章 工作任务及要求
第六条 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包括全校活动)和开展各项工作的报道。要积极主动地了解本单位、协会各方面情况,快速、准确地获取新闻信息,争取在第一时间完成采访任务,稿件撰写后,立即发送校工会,经审定后由校工会统一上传。对于个人无力单独承担的宣传报道任务,应提前联系校工会协助完成。
第七条 信息员应关心、宣传校内各方面的中心和重点工作,及时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提供新闻线索,完成采访、撰写任务。
第八条 定期或不定期向校工会提供本工会、协会工作亮点、特色活动的稿件(含图片),原则上每月至少提供一至两篇活动报道或工作报道。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 各分工会、协会要重视信息员队伍建设,关心、支持他们的工作。
第十条 校工会加强对信息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新闻讲座等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其理论修养和新闻写作水平。
第十一条 校工会对信息员来稿和用稿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每年根据稿件质量和数量,年终进行表彰及奖励。同时将二级分工会、各协会提供并使用的信息总量作为考核先进分工会、协会的依据。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