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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高中师德创优每月一星评选方案

浏览:12612021-12-06

  实验高中“师德创优每月一星”评选方案

  学校发展的根本在教师,教师发展的根本在师德。为了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师德创优每月一星”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践行“四德”工程建设为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师德教育、践行师德规范、弘扬师德风采、强化师德自律、完善师德机制、构建师德氛围,促进教职工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全面提高。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言行,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参评对象

  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员工。

  三、参评条件

  评选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是心系国家,心系教育、心系学校、心系学生。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教育改革,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心从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乱收费,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威信。且具备以下条件:

  1、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近年来无被学校通报批评记录。

  2、认真做好值日、值班、护校等工作,无缺勤离岗现象。

  3、严格遵守教育教学常规,按时下班辅导,无迟到、早退、缺课等现象。

  4、班主任层面: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优良。班级获得先进班集体、星级班级;教师层面:教学效果良好,任教学科、班级成绩突出,指导培养学生参加各项竞赛成绩优异,后进生转化实效明显。

  5、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教研能力。在校级以上开设过公开观摩教学或专题讲座;或撰写论文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在县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获指导培养教师方面有显著成绩。

  6、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切实做到团结教师、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社会。

  四、推荐名额:每月1名

  候选人名额:以级部、科室为单位推举1人。

  五、评选办法与程序:

  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由个人申报、教研组推荐、公示监督、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做到民主评选、公正推荐。

  召开全体教师会,宣读评选条件及要求。个人对照评选条件,向所在推荐组申报。由各教研组负责人召开本组教师会,从申报对象中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报送校工会。由校工会组织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

  1、在候选人所任教班级进行学生现场调查。

  2、在全体教师会上由全体教师对候选人进行评价。

  3、对候选人近年来的出勤、履职、绩效进行记录查询。

  4、召集学校工会委员会,对候选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进行现进行联评,确定“师德创优之星”人选。

  5、公示,上报

  六、表彰办法

  表彰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由校工会发布表彰决定,并在学期未集中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具体要求

  各教研组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按有关条件推荐,报送名额不得超过评选指标,上报的材料中如发现条件不符合或违反各项有关规定的,当即取消参评资格,名额不补。

  采用差额评选,评审组要深入学生、教师中了解情况,分发问卷调查收集信息,严格遵照评选办法,执行民主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凡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

  1、被推荐对象在近三年中有被全市通报批评者;

  2、被推荐对象在本学年出现过教育教学事故,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者;

  3、被推荐对象在本学年中未能按要求完成学校及科室交办的任务的。

  县实验高中工会委员会

篇2:师德标兵评选活动计划方案

  “师德标兵”评选活动计划方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弘扬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优良师风,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五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主义制度,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

  (二)爱岗敬业。忠诚高等教育事业,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业绩突出。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真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做学生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五)为人师表。言行雅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自尊自律,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三、评选程序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酝酿、民主评议、公示拟推荐候选人,上报推荐材料;

  (二)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在校报、新闻网等校内媒介刊登候选人先进事迹简介,同时开通“师德标兵评选网上投票平台”,并在校园网主页链接投票平台;

  (四)全校师生员工自主网上投票推选;

  (五)评委投票推选;

  (六)综合网上投票和评委投票结果,决出师德标兵;

  (七)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八)公示评选结果。

  四、评选活动组织机构

  (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校工会、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社科处等单位负责人。

  (二)评选活动办公室设校党委宣传部(校办公楼z室,联系人:zz, 电话:zz)。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五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2.第五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20**年3月14日

篇3:科技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科技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广大教师潜心治学,弘扬高尚的师德风范,激励广大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特制定“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第一条 “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生,坚持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多年来,一直坚持为本科生、研究生上课,近五年来平均每年直接面向本科生授课不少于四十课内计划学时,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四百标准学时,主讲课程的教学效果在全省同行中有一定影响,积极主持或参与所主讲课程的高质量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的编撰工作,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的爱戴与好评。

  (三)学术造诣较高,在坚持教学工作同时,长期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近五年以来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或获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一次。

  (四)在教学、科研及其管理工作中积极改革,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坚持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并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周岁以上,教龄在十五年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

  以上各条同时具备方可推荐。近五年来出现过教学事故者、有学术造假者以及有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不能推荐。

  第二条 “师德标兵”名额控制

  为确保“师德标兵”的质量和声誉,推荐本着“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名额从严控制,全校每次评选人数不超过十名。

  第三条 推荐及评选程序

  (一)推荐以院(系)为单位,在教研室推荐的基础上,院(系)党政工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各院(系)要严把质量,推荐人选连同主要先进事迹一并在本院(系)内公示一周,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取得多数教师的赞成且无异议后,方可向学校推荐上报。

  (二)在各院(系)推荐基础上,由校“师德标兵”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条件及总体名额进行评选。

  (三)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第四条 “师德标兵”的表彰与奖励

  全校评选“师德标兵”与z省“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相结合,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获奖者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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