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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顺路小学招生启事

浏览:14962021-12-05

  康顺路小学招生启事

  接z区招办通知,20**年秋季招生即将开始。招生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实居住地一致。

  凡符合“两个统一”的在我学区、年满六周岁(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请于20**年7月1日、2日凭 “五证” 并携带子女到我校报名。

  办理报名手续时请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簿;

  3、房产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确有特殊情况者于7月11日、12日两天补报名。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提示: 我学区内的属于政策性照顾 “婚后确因无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可照顾一名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入学”这条情况者,除提供以上五证外,必须要有家长书面申请(说明详细情况),提供有效的无房证明材料,于7月2日来校报名。

  招生工作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30

  地点:z路105号康顺路校区

  本部学区:东--z大道向西经香港路步行街至桐城路、z新村围墙以西,南--z路经z山西路向西延伸至宿松路以北,西--黄山路至金寨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南。

  康顺路小学

篇2:幼儿园招生通知

  幼儿园招生通知

  我园拟定于20**年6月2号一天时间内对湖大在编职工子弟办理入园手续,凡在2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2至5岁)的幼儿均可办理入园手续;

  6月3日对外单位子弟办理入园手续,凡在20**年8月31日之前年满三岁的孩子均可办理入园手续(注:本期不对外招收三岁以下的孩子)。

  请有入园需要的家长带上孩子、户口本(校内职工还需带工作证),于上述规定时间到幼儿园教师阅览室报名,过期幼儿园不再为子弟留名额。报名的同时收取孩子下学期学费,我们以缴费先后顺序录取新生,家长可以在报名时间内带孩子来园参观和了解环境,请互相转告。

  招生负责人:周老师

  电话:z

  z大学幼儿园

篇3:幼儿园秋季招生通告

  幼儿园秋季招生通告

  z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托儿所联合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在20**年2月底前本区户籍幼儿摸底情况,今年我区继续面临入园入托高峰,公办幼儿园暂不招收托班幼儿,统筹安排好本区常住户籍适龄幼儿并有限兼顾外来幼儿入园。我园是上海市一级园,收费标准为保育教育费225元,代办服务费235元,饭钱10元一天(具体见网上收费公示)。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年龄、范围

  1.小班:20**年9月1日-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2.范围:【z】凉二、凉四、 凉六、科佳【z】韶嘉(1381弄)里委

  二、报名(登记)条件

  身体健康、智力正常,能接受学前教育的适龄幼儿,有本区常住户籍者均可报名,外区、外地、外籍适龄儿童均可登记。

  三、报名(登记)办法

  1.属于本园报名范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必须由家长陪同,并随带户口簿、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到z幼儿园办理报名,也可到自主招生幼儿园办理登记。

  2.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并随带该幼儿户口簿、居住地户口簿或房产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到我园办理登记。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并带好由上海市人事局或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家长和幼儿都必须持有,且有效期在一年以上,)、住房证明(购房产权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父母一方综合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体营业执照(必须是幼儿直系亲属),可到我园办理登记。

  4.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相关身份证明、预防接种卡、法人监护证明材料、住房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等有效证件,可到我园办理登记。

  四、报名日期

  5月11日(星期六)全天、5月12日(星期日)全天

  上午 8:30--11:30下午12:30--16:00

  五、报名地点:z幼儿园车站北路565弄13号

  六、说明

  1. 录取工作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为依据(友情提示:星期日相对入园报名人数较少),请家长科学合理安排时间,错时报名和登记,避免不必要的拥堵和长时间等待。

  2.录取新生工作,优先录取本园招生范围的幼儿。录取通知在7月份前发出。

  3.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请到各个街道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4.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为z。

  幼儿园网址:z

  5.“z区20**年秋季托幼机构招生通告”,详见z教育信息网z

  6.幼儿园招生监督电话z。z区幼教科邮箱:z

  7. 有特殊教育需求幼儿的招生工作。

  年龄: 20**年9月1日--20**年8月31日

  条件:有本区常住户籍。

  地点:z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学前分中心),z西路204号。

  特殊教育咨询电话:z

  z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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