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专体育艺术竞赛奖励办法
职业中专体育艺术竞赛奖励办法
一、奖励办法适用范围:
市级各类体育艺术竞赛活动中获得优秀成绩的团体和个人 (含县级教职工钟声杯体育比赛及文艺调演比赛)。
二、学生运动员奖励办法:
1、获得名次奖励标准:
(1)田径运动会:每得1分奖励20元。
(2)篮球、排球等比赛(只奖励前3名。非团体项目折半计算。分甲级乙级队的只奖励甲级队,在乙级比赛中获第一名升入甲级队的,奖励标准按甲级队第三名的80%奖励)
名次
类别 一 二 三 备注
团体 5000 3000 2000 由总教练分配给学生
2、补贴标准:比赛生活补贴:每人每天30元。
三、教练员奖励办法:
(针对带学生比赛的教练组,带教职工比赛的教练组参照执行,由总教练分配)
1、 奖励标准:
(1)田径运动会
总分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奖励金额 5000 3000 2000
(2)篮球、排球等比赛(只奖励前3名。非团体项目折半计算。分甲级乙级队的只奖励甲级队,在乙级比赛中获第一名升入甲级队的,奖励标准按甲级队第三名的80%奖励)
名次
类别 一 二 三 备注
团体 5000 3000 2000
(3)教练组带领教师参加县级钟声杯体育比赛及文艺调演比赛,只奖励前3名。团体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由总教练分配给教练组及队员。若连续获得团体第一名,则该团体奖每次递加1000元。(分甲级乙级队的只奖励甲级队,在乙级比赛中获第一名升入甲级队的,奖励标准按甲级队第三名的80%奖励。)
2、补贴标准:比赛补贴:每人每天40元(节假日比赛每人每天80元∕天)。
四、相关说明
1、省级运动会奖励标准提高1倍,县级运动会奖励标准降低50%。
2、艺术类比赛参照球类、定向运动、棋类等比赛奖励。
3、凡在举办方已领取奖励的,达到和超过学校奖励标准的,学校不再发放,未达到学校奖励标准的,由学校按奖励标准补足。
4、奖励分配
5、根据“以奖代补”的原则,学校对教练组及运动队不再发放任何补贴。
6、各类艺术体育竞赛队实行总教练负责制,所有奖励由总教练负责分配。在比赛训练开始,总教练必须向分管处室上报训练组人员名单及训练计划
五、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2: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资助和奖励办法
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资助和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研究生群体中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科研氛围,培养研究生学术团队协作创新精神,提升研究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特制定《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资助和奖励办法》。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形式
研究生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请。申请者需填写《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申请表(个人)》(附件1)或《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申请表(团体)》(附件2)。
三、参赛范围
参见《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范围》(附件3)。
四、组织与管理
1. 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各级各类研究生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实施、竞赛项目的资助与奖励;
2. 各学院(中心)负责遴选参赛人员和指导教师;
3. 参赛项目经专家组评议后,推荐参加省部级或国家级学科竞赛。
五、资助和奖励
1.参赛项目资助:资助参赛项目的报名费、差旅费、会务费等;
2.获奖项目奖励:奖励标准详见《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奖励额度表》(校级、省部级学科竞赛是指与国家级同一项目所对应的校内、省内选拔赛);
3.同一项目学科竞赛,获得多个级别奖励的,只按最高级别奖励;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享有奖学金优先评选权。
z大学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奖励额度表
竞赛项目获奖等级研究生获奖组奖金额指导教师奖金额
国家级一等奖80006000
国家级二等奖60004000
国家级三等奖40003000
省(部)一等奖
省(部)二等奖20002000
省(部)三等奖10001000
校一等奖800800
校二等奖500500
六、研究生其他类竞赛资助和奖励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z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年5月26日
附件1:《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申请表(个人)》
附件2:《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申请表(团体)》
附件3:《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