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阳光体育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小学生阳光体育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3月27-29日,在举行。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参赛单位
各区、县(市)代表队
四、参加办法
(一)男、女队均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12人。
(二)运动员年龄及各年龄组人数规定:
男、女:2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20**年出生者上场不超过3人);
(三)未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2月24日前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四)运动员必须备有深、浅两种颜色的比赛服,号码要求从4号至15号,不得用空心字。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办法根据各县(市)、区报名后的参赛队数决定。
(二)决定名次办法:
1、比赛中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一分,弃权得0分。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列前。
2、如遇两队积分相同,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按积分相同各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场数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胜负场数相等,则按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三) 比赛执行最新的《篮球竞赛规则》。
(四)比赛用球为少年篮球(701)。
六、录取名次
男、女队均录取前八名。
七、报名与报到
(一) 各参赛单位于2月25日前通过“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二) 各队到赛区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资格代表证(省注册的运动员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运动员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不得参加比赛。
八、经费自理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篇2:青少年部篮球竞赛规程
青少年部篮球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 年 月 - 日地点:另定
二、参赛报名办法:
1、参赛队:初中、小学必须是20**学年联赛获得一、二等奖者,高中不限;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12名,小学、初中在报名单备注栏上必须注明五名主力队员。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区本校就读学生,身体健康者,运动员年龄不限。输送到各级体校学生不准回输送单位参赛,注册运动员不准参赛。
3、参赛运动员必须有两套深浅颜色的比赛服,服装前后应有明显的规定号码(4-15号),无规定服装不得参赛。
4、各参赛队必须在赛前20天将报名单(见附件 )及队员集体照(并注明姓名)一式2份分别交到区教研室和承办学校,逾期作弃权论。
三、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20**年国家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一分,弃权得零分。
2、竞赛时间:小学组共三节,前两节为毛时间15分钟;第三节为净时间10分钟,初中组共三节,前两节为毛时间15分钟,第三节为净时间12分钟,如战平,则加时5分钟。高中组共四节,每节为净时间10分钟;如战平,则加时5分钟。暂停规定:小学、初中组每队前两节为各一次,第三节为两次,加时赛为一次;高中组暂定每队每节为两次, 加时赛为一次。犯规规定:高中全队每节犯规第六次罚球,个人犯规第六次罚下;初中、小学全队每节犯规第五次罚球,个人犯规第五次罚下。
3、比赛结果以积分高低排定名次,积分相同以相互比赛胜负决定名次;如以上积分相同,则按各队相互间比赛的失分率(得分之和除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同,则以失分率决定名次。
四、奖励办法:
1、团体均取前六名,如不足六名则顺减一名录取。
2、第一名奖教练员300元,第二名25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名150元,第五名100元,第六名100元。学生奖金按团体一至六名每人30元、25元、20元、15元、10元、10元发给。
五、注意事项:
1、各参赛单位必须如实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后不得更改或补充,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的,必须给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同意,方可更改。
2、裁判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与教育业务科共同商定。
3、各参赛队车旅费自理,教练、领队补贴由大会发给。
4、未尽事宜,领队教练会议另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