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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小学学生财产爱护规范

浏览:92462021-11-19

  龙头小学学生财产爱护规范

  一、教室内财产爱护

  1.教室门、窗:由各班值日学生负责每天开关门、窗,(后面窗户由教师协助,拉手高,注意手部安全),课间不玩门、窗,不使劲敲打门、窗。

  2.灯、风扇:根据天气情况,由各班教师或值日学生开灯或风扇,下课或放学后及时关灯或风扇,节约用电。

  3.课桌椅:不在课桌椅上乱写、乱刻、乱画,不能踩踏课桌椅。放学后将课桌椅按指定要求摆放整齐后放可离开。

  4.窗帘墙壁:开关窗帘时用力要轻,不要使劲拉、扯、吊窗帘,不能用窗帘擦手、擦汗,不能将脏水、口水、鼻涕、墨水等涂到窗帘和墙壁上,不能在窗帘上乱写、乱车,要保持窗帘和墙壁的整洁。

  5.书柜、图书报刊:爱护图书、报刊,不损坏、不撕扯书页,不在图书、报刊上乱写、乱画,不将图书、报刊弄脏、弄烂、弄坏。看后将图书、报刊放回书架原处,并保持书架上图书的摆放整齐、清洁。图书、报刊不进书包,不带出教室。开关书柜门动作要轻,注意安全,不要损坏书柜,要爱护书柜。

  6.电脑、电视、音箱: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不乱动、乱摸教室内电器用品,保护教室内电脑、电视、音箱等电器用品的安全,打扫电器卫生时要在教师指导下进行。

  7.语音室、图书室、实验室、大队室等各室财产爱护:遵守各室规定,不乱动室内物品,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保证物品整齐、完好。有序地进出各室。

  二、走廊、天井内财产爱护

  1.楼梯口图书:按教室内图书管理要求执行,只能在书架附近20米内阅读,看完后放回书架原处,不进书包,不带进教室,不带离学校。

  2.挂图、标语:不撕扯、弄脏走廊内的挂图、标语,不在上面乱写、乱画。

  3.墙壁、阳台:爱护墙壁、阳台,不用脚踢、踩墙壁和阳台。

  4.金鱼等动植物:不随意给金鱼喂食,不用手捉玩金鱼,爱护鱼缸和竹子,不摇竹子,不折竹枝,不摘竹叶,不捞水生植物。

  5.休息椅:爱护走廊和天井内的休息椅,不踩踏椅子、不弄湿、弄脏椅子。

  6.音箱、照明、消防等器材:爱护走廊、院内音箱、照明器材,不摸、不砸音箱、照明器材、未遇险情不私自开启消防设备器材和报警装置。

  三、卫生间财产爱护

  1.水和水笼头:节约用水,不将水洒到洗手池外,保持地面干净。洗完手后随手关水笼头,不玩水笼头,不损坏水笼头。爱护卫生间内的用品和洁具。

  2.电和开关:节约用电,不玩电开关。

  3.纸和毛巾:节约用纸,不浪费纸张。不使劲扯毛巾。

  四、运动场地、设施的爱护:塑胶球场和跑道上不穿钉鞋,不吐口香糖,不玩人造草坪内的塑料颗粒,不扯塑料草。不玩沙坑内的沙子,爱护体育器材,爱护健身器材。

  五、室外艺术品:

  1.雕塑:不用手触摸石刻雕塑作品,不攀爬骑石刻雕塑,不向石刻雕塑扔杂物等,要保护好石刻雕塑。

  2.诗歌长廊:不用手触摸诗歌长廊及其作品,不撕扯损毁作品内容。

  六、花草树木的保护:

  爱护学校一花一草一木,不踩踏草坪,不进入花坛,不摘花朵花叶,不摇小树,不折树枝,不摘树叶,不在树干上乱刻乱画。

篇2:小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小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使有限的财产发挥更大的作用,保证财产使用年限,减少人为损坏财产,特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全校财产管理落实部门责任人懈干管理的规定。责任人必须对校产负责,定期进行帐物核验,掌握财产现状,考核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六月上旬,在校统一部署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帐务,查明盈亏、坏损原因及责任人,写出书面材料报领导审批。

  (二)全校成立财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务校长担任,总务主任为副组长,组员由总务处派两人,各年级组组长组成,监督、评价全校财产管理等事宜。

  (三)损坏学校财产必须照价赔偿,财产按两大类别划分:即单价在伍佰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财产或单价虽不是伍佰元,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宗同类财产(图书、家具及音像教材等)属固定资产;其他财产属低值易耗品。

  (四)固定资产损坏按下列标准赔偿:

  1、固定资产(属家具、课桌椅等)暂定正常自然损耗率为原值的5%以内。

  2、属有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又无法修复的,必须由财产管理责任人令其损坏财产人写出书面检查外,视情节按原值处以1~3倍的价格赔偿。

  3、属无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可按原值的50%价格赔偿。无法落实损坏人收取赔偿费用的,财产管理责任人负间接责任,按原值10%的价格赔偿。

  4、对特殊财物(属市场无法购买到的财物)遗失或损坏时,视情节可按原值3~10倍的价格赔偿。

  5、各室财产管理责任人经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核查符合正常自然消耗率5%以内的每年可发给50元至200元不等的财产管理奖以鼓励。

  (五)各室作用的低值易耗品如灯具、黑板擦、粉笔等,如属正常范围消耗,除卫生用品各班级采用费用包干外,其他低值易耗品由学校统一配备。属无意行为造成的消耗,按原价赔偿;属有意行为造成的损坏按原值的1~3倍价格赔偿。无法落实损坏人的财产,各室管理责任人负有间接责任,按原值的10%价格赔偿。

  (六)各室(组)必须建立财产帐册,其财产数量、价格、总值作为财产损坏赔偿的依据。

  (七)财产损坏赔偿必须填报赔偿处理单,处理单由各室分管财产责任人填报。属教职工损坏财产需赔偿费用的,校财务凭处理单可在工资中扣除。

  (八)本制度由二○一四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篇3: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勤俭办学,反对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的财产、物资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的物质条件。管好、用好财产是贯彻勤俭办事业,节省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对待,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认真执行本制度。

  2、财产实行归口管理,加强维护。按照财产物资的类别和使用情况,分别由各年级组(班级)、教研组(室)等有关职能部门专管专用,按使用和管理的权责结合。(附各室责任人及财物管理范围)

  3、校财自我批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共同配合,健全核算制度和管理制度,经考核详细记载。每学年六月上旬核对全校财产,发现溢、缺要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赔偿(详见赔偿制度),并相应调整帐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据相符,家底清楚。

  4、新添财产(包括赠送、调拨等物)必须先办理入库手续后交专人保管,方可报销。

  5、私人或外单位需借用财物,需凭借条或介绍信经管理责任人同意并报总务处批准备案才能出借,并在限期内由责任人督促归还。贵重物品如电脑、摄录音像设备、高级乐器等或教室场地出借必须经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才能借用。

  6、集体宿舍根据学校财产库存适当配备少量家具,使用时必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挪用。必须增减使用时先要报校总务处办理借退手续。

  7、低值易耗品中的卫生用品(扫帚、拖把),各班级实行经费包干,一、二年级每学期定为20.00元,三~六年级每学期定为40.00元,超支不计,节约可补充班会费。各室卫生用品限量配备,使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8、确系使用年久,无法修复的财产物品由管理责任人填写报废单办理报废手续,报废手续、权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9、教工调离学校必须办理清退校产手续,向借用物品管理部门责任管理人办理清退手续(填写财物清理单),由各物品管理部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10、各室组责任管理人员必须对库存财产物品经常进行核查,对易燃、易爆、剧毒的危险物品必须建立安全措施,领用必须专人审批,限量发放。

  11、要克服重钱轻物的思想,努力挖掘现有财产物资的潜力,做到物尽其中用,科学保养,修旧利废,综合利用。提倡自己动手修理两机一幕、门窗玻璃、开关电器等简单设施,严禁无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随意拆修电脑、音像摄录等贵重设施。

  12、本制度由二○一四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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