绣山二小学生奖罚条例
义仰二小学生奖罚条例
一、奖励
学校以“五星好少年”代替“三好学生”评比,设“五星奖”、“达标优秀奖”、“进步奖”。
1、奖励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校,维护学校利益,工作踏实肯干,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表现突出者;
4)积极参加各项竞赛,成绩优良,获区级以上获奖者;
5)助人为乐、尊老爱幼、孝敬长辈、拾金不昧,在师生造成良好的影响者;
6)努力克服缺点,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求上进者。
二、处分
1、凡是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2、处分方法:
1)通报批评
2)警告
3)严重警告
4)记过
凡是处分一律填入学生档案,并通知家长。
篇2:常州五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与奖罚条例
州常五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与奖罚条例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强化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意识,根据“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特制定本规范要求和奖罚条例:
1、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不得无故出席、迟到或早退。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比赛,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学校参照教育局红旗班组评比条件进行校级红旗班组评比活动,每年度评比一次。
2、团结协作,共同进步。尊重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互相支撑,自觉维护其他教工在学生中的威信,加强团队精神和五好班组的建设。学校设立五好班组优胜奖,每学期评比两次。
3、敬业爱岗,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分忧解难。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努力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办学水平的提高建言献策,并在自身的工作岗位上,不断创造出新的业绩。对于有突出业绩和贡献的教工,学校每年度给予各级各类表彰和奖励。
4、热心爱教,宽严有度,建立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育,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学校参照教育局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评比条例,每两年评比奖励一次校级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
5、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坦荡正派,仪表大方。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不浓妆艳抹,不奇装异服,在学识才能、言语谈吐、生活方式和举止风度方面“以身立教”,为学生做出表率。
6、遵守社会公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得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擅自为学生滥订或滥印资料,不得搞有偿家教,杜绝以盈利为目的的任何补课行为。
7、谦虚谨慎,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乐于奉献。索要或变相收取学生家长钱物礼品、辱骂学生造成恶劣影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除当月全部工作量奖,并视情节轻重在年度考核中考核作“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各类奖金减半发放。
8、学校实行定时坐班制,教工依据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有病、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病、事假半天内应向所在教研组、年级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内应向学校办公室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室请假。违者取消全勤奖,情节严重者适当扣发当月工作量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