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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学院广播站制度章程

浏览:60952022-08-27

  州兰城市学院广播站制度章程

  广播站制度章程

  1、热爱本职工作,为繁荣广播事业而努力奋斗。

  2、对待工作严肃认真,不得玩忽职守。

  3、爱护播音设备,保持室内卫生,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严禁在室内打闹、大声喧哗、闲谈。

  5、在播音期间,与播音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播音室。

  6、精诚团结、尽心尽职,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7、广播站内全体人员互相监督,共同合作,保证广播站工作的顺利进行。

  编辑制度

  1、每天的播音稿件必须在前一天六点前交给播音员。

  2、播音稿力求清晰、工整,以免影响播音质量。

  3、在准备播音期间,当天的编辑应力求在场,以便临时修改稿件或解答播音员疑难

  4、多听取播音员意见,提高编辑水平。

  5、稿件要求新颖,活泼,积极向上。

  6、临时有事不能按时编辑稿件,要提前一天请假,以便另行安排。

  7、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播音员制度

  1、播音前一天晚5:50到广播站领取播音稿,并熟悉稿件,配好底乐。

  2、播音当天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保证播音时间。

  3、有事不能按时播音,必须提前一天请假,另行安排。

  4、尊重编辑工作,删改、增减稿件内容必须经当日编辑同意。

  5、播音员负责接纳当日的点播信及其他文稿。

  6、补助分配要合理,并报站长批准。

  7、播音结束后,稿件放到指定地点保管。

  8、遵守站内一切制度,不违章作业。

  记者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精神,新闻意识强。

  2、记者要有正义感,有职业道德,不得扭曲事实。

  2、保证上稿的数量和质量。

  3、对指定的采访,要力求详尽,保证交稿时间。

  4、稿件字迹要清晰、工整。

  5、联系编辑,共同探讨工作,提高文稿质量。

  7、按时参加会议,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篇2:小学校园广播站工作章程

  小学校园广播站工作章程

  “百灵之声”红领巾广播站是百灵小学校园里一道亮丽动人的风景线、是全体少先队员展示自我的舞台。广播站是学校大队部统领下的宣传机构之一,是学校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基地,是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与队员发挥个性能力的窗口。

  校园广播站全体工作人员应有强烈的责任心、具有合作精神并富有创造力,能充分把握机会、积极进取,展现自己的才华。全体工作人员应秉承“团结、奉献、严谨、活跃”的办站理念,严守“宣传时政方针、传播校园新闻、建设优秀校园文化”的办站宗旨,本着办“少先队员最喜爱的校园广播”为创作准则,每周二至周五中午午自习前十分钟向全校师生播出,节目内容涵盖文学、生活、音乐、英语、安全、新闻、队史介绍等诸多方面。

  广播站全体成员应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努力使广播站成为学校和学生们喜欢的文化阵地,弘扬校园文化和传播精神文明的窗口,成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阵地,传播知识的殿堂,师生沟通的桥梁,学生自我教育的课堂,满腔热忱讴歌学校的好人、好事、新风貌。反映蓬勃向上的校园新学风,积极宣传师生的先进事迹,为完成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办站的根本目标做出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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