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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小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

浏览:67032021-10-29

  海东小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两加快一统筹”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统筹发展,教育为先;人才强区,教育为本”的工作要求,大力实施“面向全体,抓好骨干,强化团队,合理结构,完善机制”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策略,系统加强我校骨干教师培养和使用,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认定办法

  校骨干教师即区第三层次骨干教师,按照分期认定、优胜劣汰、滚动推进的方式认定,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面向全校教师,通过比较系统的培养和使用锻炼,至20**年骨干教师比例达到专任教师的20%。首次认定时间为20**年3月份,认定办法如下:

  (一)认定条件

  骨干教师认定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师德,讲求实绩,全面考察,综合评价。认定时,应全面考核推荐人的各方面条件,注重教师的自我发展需求,注重群众公认。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坚定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服务学校,推动学校健康发展;教书育人,爱护学生,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具有团结创新精神。在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优先。

  2、年龄要求:男57周岁以下,女52周岁以下长期在岗教师。

  3、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4、荣誉称号:原则上应获得区级及以上综合或相关荣誉称号。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

  5、职称要求:骨干教师原则上必须担任其最高职称学科的教学工作,达到或者接近标准工作量。

  6、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本单位有较大的影响;有比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已取得一定成效,有论文发表或在区级以上获奖;轻负高质,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处于全校的前列;其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工作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可,能在本单位起到示范作用。

  (二)认定程序

  1、报名推荐

  骨干教师报名推荐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操作:本人申报--教研组推荐--教工评议--校领导小组审核--校内公示--上报推荐名单。

  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严格把好资格审核关和推荐关。

  2、考核认定

  由学校组成考核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全方位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课堂教学、说课评课、论文答辩三部分。根据考核成绩择优报教育局审核经公示后发文认定。

  二、培养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应是全校教师的楷模,在各项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必须很好地履行以下职责和任务,接受相应的管理和定期考核。

  (一)骨干教师职责和任务

  骨干教师应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努力创新。

  1、骨干教师应在本单位教育教学质量上起好表率和推动作用,积极提高教学效率,大力推动学科发展。

  2、骨干教师每年需分别在校级及区级以上范围内上高质量的研究课或在一定范围内作讲座一次。

  3、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推动所在教研组建设。

  4、积极承担和参与各级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交流活动,每年有研究课题或参与相关课题研究。

  5、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我修养。每年阅读理论专着不少于一本,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一篇。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

  6、完成两头挂钩师徒结对工作。按照双向自愿选择的办法,每位骨干教师应带好二至三位徒弟。

  (二)培养措施

  1、对各层次骨干教师在科研立项、课题指导、进修学习、考察研讨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给予优先考虑。

  2、设立骨干教师培养专项经费,专门用于骨干教师业务培训、课题研究、学术交流、考核奖励等。

  3、采用多种培养方式对骨干教师进行培养。

  导师引领:由校内外专家组成骨干教师导师团,量化面授要求,细化学习内容,发挥好导师的专业引领作用。

  小组研讨:以学科学习小组为单位开展合作型学科专题教学研讨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2课时。

  自我修炼:通过自学、自悟,不断丰富文化内涵,提高自我修养。

  4、在教师职务评聘以及各类评先评优中,对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给予优先考虑。

  5、建立骨干教师成长档案,促进骨干教师的持续发展。

  (三)管理办法

  1、为加强对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领导,学校设立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王瑾教授、分管校长、教科室主任、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等同志为组员。负责对骨干教师的认定和考核。

  2、建立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对骨干教师的履职和成长情况组织考核和评估,对履职和成长情况不合格的将予以调整。

  三、奖励办法:

  被认定为骨干教师期间,享受骨干教师培养经费,人均每月100元。

  考核优秀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成绩的则按学校相关政策另行奖励。予必要的再培养和学习机会,为其创造上岗的条件。不服从安排的按拒聘待遇处理。

  4、拒聘:

  教职工应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应聘,并努力完成各岗位所要求的任务。如教职工拒绝学校聘用,经协商也不能达成协议的为拒聘。拒聘期限一般为3个月,从第4个月起按自动离职处理。拒聘期间待遇与待聘期间一样处理。

篇2:某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z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学校“名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为“名师”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成长环境,倡导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创建学习型学校,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虚心好学,积极进取,树立“德育为本,育人为先”的思想,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团结协作精神好,工作热情高,得到师生的好评。

  1、个人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灵活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

  2、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能自觉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理论指导教学实践,勤于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注重教学实践的升华和与教育教学理论的结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学校老师的公认。

  3、能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4、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自律。

  5、教龄满三年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评选对象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本校在职教师均可参评。

  三、评选程序

  1、教师申请,填写z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2、学校评审组评审。

  3、公示。

  四、评选量化表

  五、校级骨干教师待遇

  1、优先外派学习考察。

  2、每学年享受校级教学新秀补贴800元,能手1000元。

  六、校级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七、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1、今后校级以上的骨干教师的评选人选从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2、校级骨干教师必须履行以下职责一年方可享受“校级骨干教师补贴”。

  (1)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和一名教师“合作结对”,积极引导培养对象树立起超前意识、示范意识,指导交流次数多,记录齐全且所培养的教师教学质量较高。

  (3)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教学业绩突出。

  (4)每学年达到四个一:一次公开课(校级或校级以上);一篇论文发表或获奖;一个专题研究(含学校课题);组织一次校级教研活动(形式不限)。

  (5)每学期至少读一本教育教学方面的专业书籍;结合教育教学实践,有明确的研究专题和研究方向,有相应的读书笔记或资料记录;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1)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

  (2)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八、本“方案”和“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学校评审小组。

  附:表一:评选量化表

  项目评价标准评价办法得分

  师德修养 20分)1、工作勤恳负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扎实勤恳,任劳任怨,(5分)学生调查 教师座谈

  2、顾全大局,维护学校利益,工作主动,不计个人得失,(5分)

  3、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不歧视、不讽刺学生,爱护每一个学生,(5分)学生调查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团结友爱,(5分)教师座谈

  教育科研 1、积极参加教研活动(2分);撰写教学后记达标(5分)听评课节次达标(3分)教研组查资料

  2、撰写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论文发表(正规刊物)市级5分/篇;省级8分/篇;国家级10分/篇。校级1分/篇;区级2分/篇;市级3分/篇;省级5分/篇;国家级8分/篇。查原件

  3、教学比赛获奖,校级3分/节;区级5分/节;市级8分/节;省级15分/节;国家级20分/节。查原件或记载

  4、承担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校级2分/次;区级3分/次;市级5分/次;省级、国家级10分/次

  常 规 教 学 (25分)1、认真辅导学生,培养学生特长,效果好(5分)查记载 学生调查

  2、备课达标,作业批改及时认真,(5分)

  3、课堂教学有特色、效果好,.(5分)

  4、学科考试成绩居中上游水平,(5分)

  表二:z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民族毕业学校

  参加工作年月学历申报类别

  任教学科职称担任职务

  工作简历

  近年来进修获奖情况

  近年来主要工作小结

  评选小 组意见单位盖章评选小组组长签名:

篇3: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评选管理办法,建立优秀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加强优秀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适应学校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1、学校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2、学校学科(学科教学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在职教师和行政人员。

  3、学校学科(德育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5年以上(含5年)现任班主任和学校德育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1、校教坛新秀:

  A、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B、至少完成一轮教学循环,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2年超过z市平均成绩或在年级内处于平均水平以上。

  C、近3年,在z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中获奖,或承担达z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好评,或在z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含说课、解题、命题等)获三等奖及以上。

  D、近3年来,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总字数不少于2000字),其中必须有本学科的教学论文。

  E、近3年来,在z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博客或教学随笔。

  2、校学科带头人:

  ①学科教学类

  A、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B、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2在年级内名列前茅或在近三年中的中考成绩超过市平均。

  C、近5年来,在z市级评优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获z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或说课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承担过z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得优秀等第。

  D、近5年来,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科教学论文或在苏州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论文2篇。

  E、能熟练运用先进的教育技术,有自己的个人主页或教师博客。近5年来,在z市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3篇及以上。

  ②德育类

  A、在班主任管理工作有特色,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学生、家长和教师好评的在职班主任老师。

  B、受到校级及以上的德育类表彰,或在校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教育教学观摩活动并获得好评,或在z市级及以上德育类优质课评比、主题活动评比、班会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等级奖。

  C、围绕德育工作,主持或参与z市级或z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近5年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围绕德育工作发表论文,或近5年在z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德育方面)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1篇。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个人申报与教研组、德育办推荐相结合。

  每年的12月,教师对照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要求,认为初步具备条件的,可填写《学校教坛新秀申报表》、《学校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并附近3~5年来的主要业绩、论文等复印件、获奖证书、成果证明材料等。

  2、组织考核、评议。

  先由教科室会同其它处室对申报对象及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交由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对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的师德修养、教学能力、教学实绩的考核,都要进行“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所教学生总数和教师总数的50%,“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低于2/3的不得入选。

  3、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择优确定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初步入选名单,提交校长会讨论决定,并向全校公示、充分征求意见后,由学校发文命名并颁发证书。

  校级教坛新秀,校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评选一次。

  五、职责与义务

  校级骨干教师须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1、在师德修养方面,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要积极主动地发挥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

  2、在教育教学方面,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课(或研究),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每学期至少要承担1次校级及以上的公开教学任务(包括公开课、示范课等);另外教学实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德育类学科带头人每学年开设1节校级及以上的公开班会课。

  3、在教育科研方面,能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带头参加各级论文评比活动,每学年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每学年在校级及以上所作经验交流不少于1次。

  4、承担或参与z市市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任务。

  六、考核与奖励

  1、考核程序

  (1)每年的5月,由校级骨干教师本人根据《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进行自评,填写《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校级骨干教师的《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和证明材料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上报校长室。

  (3)学校对骨干教师进行“学生满意率”和“同行满意率”测评,并将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4)下学年开学初,由校长室公布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结果。对于在师生满意率测评中满意率低于70%的校级骨干教师,学校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2.几点说明

  (1)年满55周岁的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加考核,称号自动取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学校骨干教师称号自动取消:

  ①校级教坛新秀年龄超过35周岁的。

  ②在学校工作,但不在教学第一线任本专业(和称号一致)课的(有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的除外)。

  ③不按时提供学年度考核材料或不参加骨干教师考核的。

  ④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自动取消德育类校级学科带头人。

  3、奖励措施

  (1)学校给予校级教坛新秀、校级学科带头人,300元/人学年的奖励(享受教育局津贴的z市级骨干教师不重复奖励)。

  (2)在教师职务评聘中,校级骨干教师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3)学校的年度评优、评先工作,优先考虑校级骨干教师。

  (4)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培训。

  (5)参评z市市级骨干教师必须从校级骨干教师中推荐。

  七、组织保障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首的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骨干教师的常规工作由教科室具体组织实施,骨干教师阶段性的评选和考核,由各行政部门分条线实施,即教科室负责材料受理、审核和向上级推荐等工作,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师风考核,教务处负责教学质量考核,德育处负责教育质量考核。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z市z城郊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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