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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教职工评优方案

浏览:85852022-07-16

  兴华中学年度教职工评优方案

  “格致杯”优秀教师

  一、指导思想

  为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实现学校“高、精、特、谐”的办学目标,决定每年9月在全校教师中开展“格致杯”优秀教师的表彰活动。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担任了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教龄在三年以上的老师。

  2、评选名额:不超过8人。

  三、评选条件

  1、思想表现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⑵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满工作量。

  ⑶全年出勤率达到95%以上。

  ⑷无违反教学工作常规和德育工作常规现象。

  ⑸学期内无重大教学事故发生,无较严重的家长、学生投诉情况。

  2、工作实绩

  ⑴能独立运用所教学科的课程目标、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实施素质教育,教学中体现“三生课堂”理念好,教学效果好。

  ⑵所任教科目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位于同类班级前40%。

  ⑶学生测评优秀率达到90%以上。

  ⑷以下条件至少符合一条

  ①所撰写的教学科研论文(含与教学有关的作品,如美术创作等)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不包括在增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包括译文、新闻报道、文摘、科普文章、教学体会等)或教学科研论文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②撰写或编有学术著作,且已正式出版(有书号、有条码),本人独着或为该书的主编、副主编或参加该书的编写不少于3万字,篇幅不少于1/5。(不包括译着、史志、考试大纲、教学大纲、复习资料、习题集等);③参加的教学科研课题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④参加课件制作比赛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⑤参加学科赛课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⑦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科技、劳技、文体等活动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篮球队、田径队等代表队获得相应的成绩。

  ⑸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

  ①辅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市级一等以上奖励者;

  ②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省级一等以上奖励者;

  ③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赛课中获市级一等以上奖励者;

  四、评选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按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进行,做到三公开:条件公开、推荐评选过程公开、推荐评选对象公开。具体办法如下:

  1、个人申报:每年6月份个人提交申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2、推荐:由年级组、教研组分别召开会议,每位教师在年级组、教研组会上,总结当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年级组、教研组两线交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合格人选。每位教师的教学总结须交教务处作教师档案留存。

  3、评审:由校长召开行政会议或评审委员会议,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讨论确定奖励名单。

  4、公示:获奖名单确定后,公示3天。

  五、奖励办法

  1、在教师节予以奖励;

  2、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3、发奖金1000元。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德范杯”优秀德育工作者

  一、评选目的

  为了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德育工作队伍,落实学校的德育工作目标,让一批优秀的德育工作者迅速脱颖而出,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将于每年9月,进行“优秀德育工作者”的表彰活动。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现任班主任老师、年级组长、年级德育专干以及教育处专职德育工作人员。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人数不超过8人;

  2、已担任过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或德育专职工作人员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师德高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按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不无故缺席,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给班主任和班级的各项工作。

  3、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德育管理的新思路,撰写德育科研论文,至少有一篇在校刊或者德育论文集上发表。

  4、注重班集体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育效果显著,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和示范性。

  5、德育工作测评中总优秀率均达到80%以上。

  6、班级学习成绩位于同类班级前列。

  7、满足以下条件者优先

  ⑴班主任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先进班集体;

  ⑵一年内在学校德育工作绩效期终考核中至少有一个学期综合等第为第一等或者综合评分在年级前五名(如该年级教学数不满15个则按年级教学班实数的三分之一核算)。年级组长和年级德育专干以及教育处德育工作人员至少一个学期在学校德育工作绩效考核中评为第二名或者获得区级以上集体奖项;

  ⑶德育论文至少有一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⑷德育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8、一票否决条件:

  ⑴有学生触犯法律的情况;

  ⑵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者;

  ⑶一年内在学校德育工作绩效期终考核中至少有一个学期综合等第为第三等或者综合评分在年级后五名(如该年级教学数不满15个则按年级教学班实数的三分之一核算);

  ⑷由于工作能力、工作方法等导致班级、年级、学校发生重大违纪事件或安全事故,后果比较严重的。

  四、评选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按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进行,做到三公开:条件公开、推荐评选过程公开、推荐评选对象公开。

  具体办法如下:

  1、个人申报。

  2、教育处审核。

  3、行政会议确定:根据相关评选标准及各组推荐情况确定名单。

  4、公示:名单确定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署名举报。

  五、奖励待遇

  1、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2、优秀德育工作者颁发奖金1000元;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弘毅杯”优秀职员

  一、指导思想

  为了激励我校全体管理人员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作用,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决定每年9月,在我校行政人员中层干部、工勤人员、教辅人员中,开展评选“弘毅杯”优秀职员的表彰活动。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

  对象:行政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临时工作人员。

  名额:不超过5名。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积极、主动、热情的为教学一线服务;

  3、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范围,在本职岗位勤奋、踏实、努力工作,任劳任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和学校临时交办的任务;具有一定的开拓精神和团队精神;

  4、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中途私自离岗;

  5、工作成绩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工作经验在市级以上介绍推广,或工作体会、论文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6、测评优秀率高,满意度高;

  7、全年出勤率在95%以上;

  四、评选办法

  1、每年6月份学校确定评选名额,下发评选文件及参评人员名单;

  2、年级组推荐:由各年级组组织本组人员在全校范围内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合格人选。推荐结果上报学校办公室;

  3、处室推荐:由各处室组织本处室人员在全校范围内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合格人选。本处室入选人数不超过评选名额的三分之一,否则作废。推荐结果上报学校办公室;

  4、提出入围人员: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各年级组、各处室推荐结果,按1:2的比例提出入围人员;

  5、行政会议确定:根据相关评选标准及各组推荐情况确定名单;

  6、公示:名单确定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署名举报。

  五、奖励待遇

  1、教师节予以奖励;

  2、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3、学校颁发奖金1000元。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知新杯”教坛新秀

  一、评选对象

  在明德兴华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年以上(包括1年),年龄在30岁以下的在职教师。“教坛新秀”的评选每年不超过8人。

  二、评选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每年满负荷工作。

  ②能独立运用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实施素质教育,教学中体现教改精神好,教学效果好。

  ③虚心向老教师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获得了相关证书。

  ④重视教育科研,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重视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其所取得的成绩有下列之一者:①所撰写的教学科研论文(含与教学有关的作品,如美术创作等)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不包括在增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包括译文、新闻报道、文摘、科普文章、教学体会等)或教学科研论文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②撰写或编有学术著作,且已正式出版(有书号、有条码),本人独着或为该书的主编、副主编或参加该书的编写不少于3万字,篇幅不少于1/5。(不包括译着、史志、考试大纲、教学大纲、复习资料、习题集等);③参加的教学科研课题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④参加课件制作比赛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⑤参加学科赛课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⑦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科技、劳技、文体等活动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篮球队、田径队等代表队获得相应的成绩。

  三、评选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按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进行,做到三公开:条件公开、推荐评选过程公开、推荐评选对象公开。具体办法如下:

  1、每年6月份学校确定评选名额,下发评选文件及参评人员名单;

  2、年级组推荐:由各年级组组织本组人员在全校范围内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合格人选。推荐结果上报学校办公室;

  3、处室推荐:由各处室组织本处室人员在全校范围内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合格人选。本处室入选人数不超过评选名额的三分之一,否则作废。推荐结果上报学校办公室;

  4、评审:由校长召开行政会议或评审委员会议,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讨论确定奖励名单。

  5、公示:获奖名单确定后,公示3天。

  四、奖励待遇

  1、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2、学校颁发奖金500元。

  五、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篇2:市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方案

  市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方案

  指导思想: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考核内容:对教师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师德师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考核办法:根据本年度教职工德能勤绩廉,先由本人根据考核细则定性方案和定量方案自评,然后由年级组、教研组、教务处、政教处、教研室、办公室逐项查对并按计分和一定的比例初步确定先进工作者名单,最后交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正式名单。年度考核优秀在先进工作者中产生。下年度省市各项先进或优秀均在先进工作者中根据量化计分产生,对已评为市、省级的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等三年内不参与同一级别的优秀或先进的评比,可直接推荐高一级别优秀或先进工作者的评比。

  定性方案

  (一)在本年度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推荐为先进工作者。

  1、某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扬奖励或对学校工作有重大贡献者;

  2、教学活动中全年4次段考、期考或者会考、高考人平分均为年级平行班第一名(2人以上任教);

  3、指导学生参加各项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辅导员,每科每项仅限一人;

  4、教研组、年级组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班集体或先进团支部的班主任;

  5、教学论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获省一等奖奖励者或3篇论文获市级一等奖者;

  6、教研课题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单独实验的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仅限一人);

  7、在教学比武中,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含市级一等奖)奖励者。

  (二)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1、因犯党纪政纪错误,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处分或受市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2、不重视师德工作,言行表率作风差,学生家长、社会意见大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排斥学生或擅自赶学生出教室3次以上或擅自劝退学生的,或一年内本班有二个以上学生非正常转移(包括降级)的。

  4、不遵守上级和学校规定,乱罚款、乱收学生费用、乱订资料的、在校外兼课或搞第二职业的;

  5、不服从组织安排,严重影响工作的;

  6、会考合格率、高考二本以上上线率、科平分在全市排名第5名以后的所有任课教师,或者全年四次考试每次人平分在年级倒数第一名的任课教师;

  7、班主任所带班级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8、学生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下的;

  9、教学常规检查,学校评价不合格的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常规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的;

  10、不遵守劳动纪律,有旷工、旷课行为的,升旗、会议、上课迟到5次、缺席3次以上的,迟交材料一期两次、一年四次以上的;

  11、岗位职责履行不落实,造成工作失误的。

  (三)下列情况考核评价为不称职。

  1、因犯党纪、政纪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处以治安罚款、拘留,或经调查证实有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排斥学困生,擅自将学生赶出教室达4次以上的,或擅自劝退学生,或逼迫学生转学或降级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累计旷课5节以上的;

  6、擅离职守,工作不负责任或打架骂人,严重影响安定团结,损害学校声誉,受到学校两次警告处分的;

  7、贪污受贿、索、拿、卡、要,造成恶劣影响的;

  8、拒不服从分配或不以主要精力从事本职工作,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9、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定量考核方案(教学人员系列)

  一、计算方法。

  每人考核满分为100分;每个年度评价一次,年度考核根据定量方案按班主任教师系列、文化课教师系列、非文化课教师系列划定一定比例确定初步名单。

  二、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一)德(共10分):

  按定性方案,符合(一)项的计10分,符合(二)项的计5分,符合(三)项的计1分,(一)、(二)、(三)项均符合计最低分,其余计8分。

  (二)能(共40分):

  1、德育工作(共10分):由政教处或校团委提供数据

  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1)所带班级本年度被评为市优秀班级或优秀团支部计10分。

  (2)本年度上学期被评为学校优秀班集体或学校先进团支部计5分;或未被评过优秀集体,班级管理综合评价得分居全年级前60%名计4分;班级管理综合评价得分居全年级70%名计3分,80%名计2分,80%名以后计1分。

  (3)本年度下学期到考核时为止(截止12月31日)班级管理综合评价得分居年级前50%计5分,前60%计4分,前70%计3分,70%以后计2分。

  (2)(3)两项相加即为班主任考核得分。担任一期班主任另加3分。

  (4)任课教师一般计6分,协助班主任工作最好的可计8分(由学生测评最满意的)。

  (5)行政管理人员计7-10分,由校长办公会统一评分。

  以上各项只取最高分,满分为10分。

  2、教学常规(共20分):由教务处提供数据

  (1)教学常规检查:优秀计5分,合格计4分,不合格计零分;

  (2)学生测评满意率100%计5分,满意率90%-99%计4分,满意率80-90%计3分,满意率80%以下计2分,满意率60%以下不计分

  (3)普通话培训5分,达合格标准计5分,未达标、已报名参加培训的计4分,未达标又未报名的不计分;

  (4)考务工作5分,参加考务工作次数居年级组前10名的计5分,11-20名的计3分,21名-30名的计2分,30名以后的计1分,拒不参加考务工作的不计分。

  3、教研教改(共10分):由教研室提供数据

  (1)课题研究与教研活动:3分。

  承担市级以上以独立主持人身份(省、市课题立项以公告为准)立项的教研课题计3分,主持人的课题按研究时间应有方案,有总结和计划,有实施记录或资料查阅,有中期评估或结题报告才能计满分;校级课题主持人计2分,非单独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子课题主持人、各级课题参与者计0.5分,课题参与计分省级不超过6人,市级不超过4人,校级不超过2人,且凭课题主持人的意见每人每年只计一次;积极参加校教研活动不缺席计1分,缺席二次以上扣0.5分;积极参加听课,全年听课30节计1分,40节1.5分,50节2分,要求有较详细的记录和写有听课评价。

  (2)课堂教学竞赛或教学展示:4分。

  获省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4分;获省及市一等奖以上课堂教学竞赛3分;获校“希望之星”或说课比赛一等奖2分;教师上省内大型活动示范课或公开课3分,市内2分,校内1分,不重复计分;教师上校内公开课1分/节,公开讲座1分/次,最多不超过2分;教师制作组内交流(应有自己的知识产权,要上传至学校网络硬盘)的优秀课件每件记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3)发表著述与论文获奖:3分。

  主编出版教育教学专着或校本教材(非教辅资料)或在省级以上有刊号的国内刊物发表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论文计3分;获省级论文一等奖计3分(省级及以上非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学会论文一等奖计2分),市级一等奖计2分,校级获奖计1分,同一篇文章按最高级别计分。

  (三)勤(共10分):

  1、工作量(5分):

  超工作量、满工作量的计5分,不满工作量的计3分。

  2、出勤(5分):由办公室提供数据

  (1)全年无缺席、请假(不包括公假和国家法定假)、迟到、早退计5分。

  (2)因私不参加升旗,一次扣0.5分;

  (3)因私不参加学校大型活动,一次扣0.5分;

  (4)因私不参加学校例会,一次扣0.5分;

  (5)抽查考勤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一次扣0.5分;

  (6)学期病假累计15天、事假累计7天者,扣1分,学期病假累计超过20天、事假累计超过10天,扣2分。

  (四)绩(共40分):

  1、学科成绩(共32分):

  (1)3人以上任教同一年级同一科目:(平行班)

  a、全年四次段考、期考名列第一名,一次计8分。

  b、全年四次考试中名列第二名,一次计7分。

  c、全年四次考试中名列第三名以后,一次计5分。

  (2)2人任教的科目:(平行班)

  a、第一名一次计8分。

  b、第二名一次计6分。

  (3)1人任教的科目,每次考试计6分。

  全年四次考试的得分数相加即得该教师成绩考核分(会考、高考作为期考计分)。

  2、各种培训(共8分):

  (1)有竞赛科目的:作文、数、理、化、生、信息、艺体、劳技等:

  a、指导学生获省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的计6分,三等奖的计5分。

  b、指导学生获市级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计4分。

  c、指导学生获校级奖一、二、三等奖均计4分(不重复计分,初中、劳技降低一个级别计分,低年级参加高年级竞赛提高一个级别计分)。

  (2)没有竞赛科目的:高一、高二的以学困生辅导计分,期考或会考、高考成绩的及格率作为评分依据。

  一年内高考或会考人平分、及格率居全市第一名计8分,全市第二名计7分,全市第三名计6分,或者进行了学困生辅导的计6分。

  定量考核方案(非教学人员系列)

  一、德(共10分):与教学人员相同

  二、能(共40分):

  1、取得相应的资格,能完成本职工作(10分)

  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D等:4分

  2、能热情为师生服务(10分)

  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D等:4分

  3、常规检查(20分)

  A等:20分B等:18分C等:15分D等:14分

  4、学习与提高(10分)

  A等: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普通话合格,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计10分。

  B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有计划、有总结,普通话未合格、已报名参加培训计8分。

  C等:政治业务学习有迟到、早退现象,普通话未合格、且未报名参加培训计4分。

  三、勤(10分):与教学人员相同

  四、绩(40分):

  1、所担任的工作被市以上奖励计40分;

  2、所担任的工作多次受学校和师生的表扬计30分;

  3、所担任的工作没有出现较大失误计20分;

  4、偶尔有些失误计10分。

  年度考核根据以上定性方案和定量方案按各系列、各职级划定一定比例确定初步名单。领导小组最后综合评定,确定考核优秀名单。

  z市第一中学

篇3:隆化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例

  亭隆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例

  (第一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激发教书育人的热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评优评先条例。

  一、评优评先基本要求

  1、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学科教学质量保持去年同期水平。

  2、专任教师全年至少完成两节校级以上公开课。

  3、专任教师全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或案例) 在区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4、能积极主动地完成临时性的校务工作。

  5、全学年病、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因公负伤的除外。

  二、评优评先优先考虑原则

  1、优先考虑所任班级学科教学质量有明显提升的教师。

  2、优先考虑辅导学生在区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教师。

  3、优先考虑在区级以上会课、基本功大赛中获奖,或在大型活动中承担主要任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

  4、优先考虑分管条线、分管年级组、班级工作突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的教师。

  5、优先考虑外出支教、轮岗成绩突出的教师。

  6、优先考虑其他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

  三、评优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

  1、教师自主申报。

  2、分组进行民主测评,组内确定推荐名单。

  3、考核领导小组按上级给定的优秀及先进指标,各组民主测评情况以及教职工实绩最后确定推荐对象。

  4、评优评先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之后上报。

  z市亭隆实验小学

  20**年3月23日

  附件:

  1、教职工评优评先候选人申报表

  2、评优评先意向表

  z市亭隆实验小学

  教职工评优评先候选人申报表

  组年月日

  序号 姓名 主要实绩

  (包括教育质量、辅导学生、会课、公开教学、基本功比赛、教育科研、条线管理等方面)

  z市亭隆实验小学

  组评先评优意向表

  年月日

  序号 姓名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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