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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团委书记(副书记)考核办法

浏览:59962021-10-29

  二中团委书记(副书记)考核办法

  1、要及时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作出总结,计划、总结缺一项扣3分,措施过于简单,不具体的扣1分,落实不好扣1-3分。

  2、组建好学生会,选拔、培养好学生会干部,指导学生会围绕学校各项任务开展工作,培养他们自我管理的能力,管理不得力,出现问题每次扣1-5分

  3、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每学期至少召开4次团委工作会议,缺一次扣2分。每学期发展一次团员,发展团员不准徇私,若发现徇私者每人次扣2分,不能按要求发展者扣4分。每月一次团课,向团员和青年学生宣传团的有关知识,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缺一次扣2分。收好团费,帐目清楚,不准多收或少收,若失误视情节扣1-3分。

  4、负责组织好学生的各种文体活动,组织不力出现问题,每次扣2-3分。做好学校宣传信息工作,办好广播站、布置好橱窗、黑板报、壁报,效果差者每项扣2-4分。

  5、建好、管好档案,出现问题视情况轻重扣2-3分。负责团员成长档案袋的设计、指导、收集、保存,出现问题视情况轻重扣2-3分。管好、用好团委各项用品器材,各项有管理不当出现损伤者,视情节轻重扣2-3分。

  6、按要求组织好各种团队活动*,并负责记录,每失误一次扣0.5-1分。负责对团员学生的安全、纪律、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教育和管理。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任务,若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7、做好团委及团干部的评优工作,失误一次扣1分4-8分。

  8、 除以上各项,若出现其他问题,凡涉及团委书记职责范围酌情扣分。

篇2:二中团委书记(副书记)考核办法

  二中团委书记(副书记)考核办法

  1、要及时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作出总结,计划、总结缺一项扣3分,措施过于简单,不具体的扣1分,落实不好扣1-3分。

  2、组建好学生会,选拔、培养好学生会干部,指导学生会围绕学校各项任务开展工作,培养他们自我管理的能力,管理不得力,出现问题每次扣1-5分

  3、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每学期至少召开4次团委工作会议,缺一次扣2分。每学期发展一次团员,发展团员不准徇私,若发现徇私者每人次扣2分,不能按要求发展者扣4分。每月一次团课,向团员和青年学生宣传团的有关知识,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缺一次扣2分。收好团费,帐目清楚,不准多收或少收,若失误视情节扣1-3分。

  4、负责组织好学生的各种文体活动,组织不力出现问题,每次扣2-3分。做好学校宣传信息工作,办好广播站、布置好橱窗、黑板报、壁报,效果差者每项扣2-4分。

  5、建好、管好档案,出现问题视情况轻重扣2-3分。负责团员成长档案袋的设计、指导、收集、保存,出现问题视情况轻重扣2-3分。管好、用好团委各项用品器材,各项有管理不当出现损伤者,视情节轻重扣2-3分。

  6、按要求组织好各种团队活动*,并负责记录,每失误一次扣0.5-1分。负责对团员学生的安全、纪律、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教育和管理。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任务,若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7、做好团委及团干部的评优工作,失误一次扣1分4-8分。

  8、 除以上各项,若出现其他问题,凡涉及团委书记职责范围酌情扣分。

篇3:学院科研考核指标换算办法试行

  XX学院科研考核指标换算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增强我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战略意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凡以我校名义申请和取得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著作、作品、专利、奖项之间可进行换算,使我校科研指标考核具有实际操作性,特制定科研考核指标换算办法(试行)。

  第二章 指标换算

  第二条 纵向项目的换算

  (一)纵向项目之间

  1、同级别纵向项目,当年获得纵向一般项目2项可换算为重点项目1项;

  2、不同级别纵向项目,当年获得低一级别项目2项可换算为高一级别项目1项;

  3、当年获得不同级别的教研项目可换算为同等级的科研项目;

  4、以XX学院名义,指导大学生获得科研项目和科研奖励可换算为0.5个相应级别的科研项目。

  (二)纵向与横向项目之间

  1、主持一项厅(局)级重点科研项目,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进账经费8万或人文社科进账经费4万;当年主持一项厅(局)级一般科研项目,可换算为自然科学类横向进账经费4万或人文社科类进账经费2万;

  2、主持一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进账经费16万或人文社科进账经费8万;当年主持一项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进账经费8万或人文社科进账经费4万;

  3、主持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经费达20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经费达5万元以上,可换算为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进账经费达60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项目进账经费达15万元以上。

  (三)纵向项目与论文之间

  1、主持一项厅(局)级重点科研项目,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当年主持一项厅(局)级一般科研项目,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2、主持一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4篇,当年主持一项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可换算为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

  3、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经费达20万元以上或主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经费达5万元以上,可视完成了当年科研工作量(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员除外);

  4、主持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重点、面上、青年)的,视为当年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员除外)。

  (四)纵向项目与著作、获奖、专利之间

  1、主持一项省部级(重点、一般)科研项目,可换算为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

  2、主持1项省部级一般项目,可换算为以XX学院名义及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1本;当年主持1项省部级重点项目,可换算为以XX学院名义及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2本(以此类推);

  3、主持1项省部级一般项目,可换算为以XX学院名义,作为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1项。

  第三条 横向项目的换算

  (一)横向与纵向项目之间

  1、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60万元以上或主持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15万元以上,可视为当年完成科研工作量(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员除外);

  2、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4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2万元以上,可换算为主持厅(局)级一般纵向项目1项。

  (二)横向项目与论文之间

  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4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2万元以上,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三)横向项目与著作、获奖、专利之间

  1、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12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6万元以上,可换算为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

  2、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8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4万元以上,可换算为以XX学院名义,并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1本;

  3、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8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4万元以上,可换算为以XX学院名义,并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1项。

  第四条 著作、获奖、专利的换算

  (一)著作、获奖、专利与纵向项目之间

  1、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的,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重点、一般)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

  3、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每1项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2项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

  (二)著作、获奖、专利与横向项目之间的换算

  1、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的,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12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6万元;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著作、教材,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8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4万元;

  3、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每1项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8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4万元;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1项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4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2万元。

  (三)著作、获奖、专利与论文之间

  1、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的,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著作、教材,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

  3、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每1项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或著作1本;当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1项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5篇。

  第五条 论文换算

  (一)论文之间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nce》、《nature》《cell》上发表的论文,视为当年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员除外);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每篇换算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0篇(视影响因子而定);

  3、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I类收录的论文,每篇换算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0篇;被CSSCI来源期刊(非I类)收录的,每篇换算中文核心期刊论文5篇;

  4、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EI(工程索引)收录的正式期刊论文,每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5篇,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每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

  5、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CPCI-S(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原ISTP)、CPCI-SSH(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原ISSHP) 收录的论文,每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

  6、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AHCI收录的论文,每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

  7、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新华文摘》摘要、《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索引的学术论文,每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8、在各类学术期刊或国家级文艺期刊上发表同一主题美术创作(设计)作品一个版面(A4)及以上,或发表同一主题音乐作品一个版面(A4)及以上,视同发表一篇同级别学术论文(同一版面只认定4幅作品,高于4幅按4幅计算);

  9、指导XX学院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获得省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1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二)论文与纵向项目之间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可换算为主持厅(局)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可换算为主持厅(局)级一般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4篇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1项。

  (三)论文与横向进账经费之间

  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4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2万元。

  (四)论文与著作、获奖、专利之间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可换算为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可换算为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的1本;

  3、当年以XX学院名义,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可换算为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2项。

  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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