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圩丰小学教学科研考核细则

浏览:93352022-06-11

  丰圩小学教学科研考核细则

  根据连云港市教育教学科研工作考核相关内容,落实我校教师成长发展规划。为了促进本镇小学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厚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底色,现制订《灌云县丰圩中心小学教学科研考核细则》。

  一、教育工作(10分)

  1.本人或所带班级(含少先队辅导员)获得表彰,乡镇、县区、市、省级以上分别加1、1.5、2.5、3分。

  2.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竞赛中获得优秀辅导(教练)员(奖)或承担班队会观摩、讲座,乡镇、县区、市级、省级以上分别加0.5、1、1.5、2.5分。

  3.辅导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奖县一等奖、市二奖每次0.5分,市级一等奖以上每次1分,同项比赛取高,不可累加。

  4.乡镇表彰等合计最多3分。

  二、教学工作(20分)

  1.本年度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加1分。

  2.乡镇、县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分别加1、2、3分,乡镇、县区、市以上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分别加0.5、1.5、2.5分。

  3.基本功大赛三、二、一等奖,乡镇0.5、1、1.5;县区1、1.5、2分,市1.5、2、3分,省级2、3、4分;优质课评比获奖降1档加分。

  4.执教乡镇(校)、县区、市、省级公开课、讲座分别加0.5、1,1.5、2分。

  5.立体评教优秀1分;

  6.同项目取高加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乡镇、校级业绩累计最多4分。

  三、科研工作(15分)

  1.获乡镇、县区、市、省级以上教科研先进个人分别加1、1.5、2.5、3分。

  2.参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专着5000字以上每部加2分。

  3.主持县区、市、省级课题分别加1、2、3分,参与县区、市、省级课题分别加0.5、1、1.5分。

  4.论文市、省级以上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到的报刊)每篇分别加2、3分(教学设计降档)。

  5.论文(教学设计降档)获县一、二、三等奖加1.5、1、0.5分,市一、二、三等奖加2.5、2、1.5分,省一、二、三等奖加3.5、3、2.5分,可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15分。

  四、继续教育(4分)

  1.参加县、市、省以上骨干培训分别加0.5、1、1.5分。非骨干培训降档(不含必备培训项目)同一项目取高加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

  2.本年度取得学士学位1分;双本科(双学士)加2分;硕士学位3分,取高,不累计。

  五、政策性加分(11分)

  1.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委派,参与对农村薄弱学校支教且住教一学期以上加3分,非住教、定期到固定学校支教加2。

  2.非对口支教,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委派赴农村薄弱学校执教观摩课、讲座,每次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3.受到乡镇、县区、市、省级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的分别加1、2、3、4分;

  4.获以上级别非教育教学科研类单项表彰的分别加0.5、1、1.5、2分。

  5.其中乡镇、校表彰最多3分。

  灌云县丰圩中心小学教学科研考核量化表

  考核对象:任教学科:考核时间:编号:

  项目量化细则分值自评得分 复评得分

  教育工作

  本人或所带班级(含少先队辅导员)获得表彰,乡镇、县区、市、省级以上分别加1、1.5、2.5、3分。

  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竞赛中获得优秀辅导(教练)员(奖)或承担班队会观摩、讲座,乡镇、县区、市级、省级以上分别加0.5、1、1.5、2.5分。

  辅导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奖县一等奖、市二奖每次0.5分,市级一等奖以上每次1分,同项比赛取高,不可累加。

  乡镇表彰等合计最多3分。

  10

  教学工作

  任现职后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加1分;

  乡镇、县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分别加1、2、3分,

  乡镇、县区、市以上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分别加0.5、1.5、2.5分;

  基本功大赛三、二、一等奖,乡镇0.5、1、1.5;县区1、1.5、2分,市1.5、2、3分,省级2、3、4分;优质课评比获奖降1档加分;

  执教乡镇(校)、县区、市、省级公开课、讲座分别加0.5、1,1.5、2分;

  立体评教优秀1分;

  同项目取高加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乡镇、校级业绩累计最多4分。

  20

  科研工作

  获乡镇、县区、市、省级以上教科研先进个人分别加1、1.5、2.5、3分;

  参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专着5000字以上每部加2分;

  主持县区、市、省级课题分别加1、2、3分,参与县区、市、省级课题分别加0.5、1、1.5分。

  论文市、省级以上发表每篇分别加2、3分(教学设计、非核心刊物降档);

  论文(教学设计降档)获县一、市二、省三等奖加1分,市一、省二加1.5分,省一加2分,可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15分。

  15

  继续教育

  参加县、市、省以上骨干培训分别加0.5、1、1.5分。

  非骨干培训降档(不含必备培训项目)同一项目取高加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

  学士学位1分;双本科(双学士)加2分;硕士学位3分,取高,不累计。

  4

  政策性加分

  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委派,参与对农村薄弱学校支教且住教一学期以上加3分,非住教、定期到固定学校支教加2。

  非对口支教,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委派赴农村薄弱学校执教观摩课、讲座,每次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3

  受到乡镇、县区、市、省级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的分别加1、2、3、4分;

  获以上级别非教育教学科研类单项表彰的分别加0.5、1、1.5、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8分。其中乡镇、校表彰最多3分。

  8

  合计

  60

  自评得分需附相应证书、简报复印件(仅限本年度),本自评表置于首页装订成册,否则复评不计分。

  考核(复核)小组签字:

  年月日

篇2:HY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杭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1.获奖内容指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

  2.获奖范围指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凡民间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均不予以奖励。

  3.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课题获奖,奖给课题组。

  4.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教师获得成果的时间必须在本校工作时间内。论文发表期刊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6.指导学生获奖或者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均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7.凡在刊物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则降一级奖励。

  8.同一成果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予以奖励。

篇3:HY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杭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一 论文发表奖励

  (1)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2)在市级或相当于市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元。

  (3)在校报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元。

  说明:

  1 论文只限于发表于公开发行的正式刊物,有关单位、机构和学会内部刊物,正式刊物的增刊专辑等均不予以奖励;

  2 论文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3 论文内容必须围绕中学教育和中学教学,且有一定学术性。

  4 同一篇论文在不止一家刊物发表,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 教师随笔、散文、小说等适用论文奖励条例。

  6 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教师在读期间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文章,不在奖励范围内。

  二 出版论着奖励

  论着(不含教辅用书)出版奖励根据著作在有关方面所获得的奖项具体决定。

  三 课题研究奖励

  (1)已经立项课题,按计划正常进行研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每年研究经费600元;经专家鉴定结题的,奖励600元。

  说明:

  1 课题奖励为集体奖励,奖金主要用于购买资料和开展研究活动等;

  2 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重大作用的课题报请校长室申请特别奖励;

  3 课题主持人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

  四 教科研成果获奖奖励

  (1)国家级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5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

  (2)省级一等奖奖励15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三等奖奖励80元;

  (3)市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80元,三等奖奖励50元;

  说明:所有科研成果奖励均需由本人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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