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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小学教学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浏览:73572022-06-06

  城南小学教学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20**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教育改革,充分调动全体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重树我校的教学美誉度。

  二、评选对象

  学校所有在岗教师。

  三、必备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课程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

  2.按要求接受学校布置的各项教学工作相关安排。

  3.认真完成学校下达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听课等各项教学常规任务。积极协助学校针对上级教学视导做出的相关工作安排。

  4.在统一组织的各类测试中,不出现经查实确系舞弊的现象。

  5.在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调研中,全区同级部同学科排名中间以上(含正中)或与上一次同一个班级的质量调研名次对比上升至少3个名次;校级质量调研中同级部同学科排名中间以上(含正中)。(校级调研,同一教师任教两个不同级部班级,其中一个达到标准,另一个班级在3轨制中不得出现最后一名;同一教师任教两个同级部班级,在3轨制中至少有一个为第一名;同一教师任教3个或3个以上班级的,不得同时出现两个倒数第一)

  6.六年级毕业综合素质测试中,任教音体美学科专职教师,体育、实验优秀率达到95%,音乐、美术优秀率达到90%。(任教多个班级,必须同时达到)

  7.幼儿园专职教师,除符合以上1-3项必备条件外,在各项幼儿技能培养训练及考核中,要达到有关要求。

  四、优先条件

  1.所教学科(语数英)本次期末考试同级部平均分排名靠前者优先。上同者,所教学科(语数英)本次期末考试合格率达到100%者优先。

  2.所教学科(语数英)本次期末考试名次靠后,但合格率、优秀率提高幅度较大且超过同级部同学科同次考试其他班级提高幅度者优先。(满足此条,必备条件第5条可放宽。)

  3.所教学科(语数英)在上级部门调研中,进入前5名者优先考虑。

  4.距上一次评选期间获得区或区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承担区级及以上教学公开课者优先。

  5.距上一次评选期间在教学基本功或各类专项技能大赛中获奖者优先。

  6.认真辅导学生,在区级以上团体比赛中(5人以上含5人)获得突出成绩(有获奖证书或铜牌)的,学校安排的直接指导教师优先。(所参与比赛务必与所申报学科相同)

  7.幼儿园专职教师,在校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辅导教师优先。

  五、评选方法及奖励

  1.每年度1月底考试后和6月底考试后各评选一次。教师本人对照条件自行申报,认真填写个人申报表(与“教学管理先进个人”两项只可申报一项),并于每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表交教导处,过时按自动放弃参评处理。

  2.学校组成由分管教学校长和教导处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进行材料及数据审核,获奖人数不定,依据具体条件可进行调整。

  3.审核后的结果,报校长室审批后,向全体教师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当次“教学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

  4.同一年度两次评选中,第一次获得此项荣誉者(含获得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荣誉),不再重复参评。

  5.两年内获得过校级教学先进个人(含获得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方有资格申报上级部门组织的“教学先进个人”评选。

  六、本方案自20**年1月1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城南小学教务处。

篇2:武冈一中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冈武一中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以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冈武一中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z和z理论为指导,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树立以人为本、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的新理念,强化师德素养,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准。通过开展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努力营造“以师德立身,以师德立业”的浓厚氛围;着力培养一批“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优秀教师;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为学校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

  二、评选范围及指标

  全校教职工均可参评,但以一线教师为主,班主任和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分别不少于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总数的60%。指标总数分别为全校在职教职工总数3%和5%左右,并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分配方案。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任劳任怨,深受师生好评。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学习新知识。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教育教学或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熟练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教育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著,综合量化考核位于可比系列前15%。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参评: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教育教学上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讽刺、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向学生传播不良信息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向学生乱收费、乱征订资料或乱推销商品的;搞有偿补课、有偿辅导和校外有偿家教的;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学生或家长为个人谋取私利的。

  四、评选方法

  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层层选优的原则,最后产生师生公认的学校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

  1、由学校党总支委员扩大会将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指标一次性分配到年级、处室,同系列分别按综合量化的前15%向校办公室进行申报。

  2、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在所在年级、处室进行述职,由所在年级、处室按学校规定组织初评。

  3、由学校党总支委扩大会议根据《冈武一中教师职业道德考评方案》认真研究,确定初选名单。

  4、由学校党总支负责对初选的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认为校级师德标兵或先进个人;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予确认。

  五、有关说明及奖励措施

  1、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是一项促进教师自我全面发展的活动,要求全校教师对照师德标准积极参与,学校将精心组织,严格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校级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学校对评选出的校级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必要物质奖励。

  3、对校级师德标兵在市、县级评先、评模中予以优先考虑。

  4、关于20**年度评选的时间要求:各处室、年级部务必在十一月底以前将初评名单及各2000字以上的材料交校办公室,学校将于十二月中旬上交市教育局。

  5、校级师德标兵的事迹材料将在校园网上设立专栏进行宣传。

篇3:武冈二中高考学科先进个人、高考突出贡献者评选方案

  冈武二中高考学科先进个人、高考突出贡献者评选方案

  1、高考学科先进个人的评定

  ①计算公式:

  任课教师班级平均分值差△m=所教单个班级人平分-同类别同层次班级年级平均分(实验班任课教师班级平均分值差按实际值△m的1.2倍参与计算,艺术班单科人平分按文科普通班年级平均分的1.005倍参与计算。

  任课教师的学科平均分值差

  △M=(综合科折半计算,若高考综合科分科计算成绩,则按分科成绩计算,若高考综合科未分科统计成绩,则以邵阳市第一次联考成绩为依据计算)。(教师各班单科平均分计算依据《冈武二中教学质量奖惩方案》执行,下同。)

  ②评定分法:学科校平分获冈武市第一名且△M>0的任课教师上报冈武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定,并发放证书和奖金。

  2、高考突出贡献者的评定与奖金分配

  a、名额分配:按市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各等级名额,实验班班主任,其他班主任中各产生一名,其余从学科任课教师中产生。(若一等奖名额为2个,则班主任、任课教师各产生一个,若一等奖名额只有一个,则从班主任产生)。

  b、评定方法与政府奖金的分配,

  ①班主任高考突出贡献者:

  a、上报人员确定:以冈武二中高考人头奖分配方案中计算所得各班高考工作分为依据,高考工作分超过同类别同层次班级高考工作分平均值最多者,确定为上报人员(清华、北大录取1人,按20分计算)。

  b、奖金分配:先由超过同类别同层次班级平均工作分的班级,平均分配此项奖金到班(实验班分实验班上报人员的此项奖金),然后按如下办法分配到人:文化班的此项奖班主任占15%,任课教师按高考各科分值比例分配此项奖金的85%。

  ②学科高考突出贡献者:

  a、评定程序:先根据学科高考突出贡献者评定名额,在学科校平分居冈武市同类学校第一名的学科中,按各学科校平分与冈武市同类学校相应学科校平分第二名的差△P的值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科(综合科按差值折半计算△P的值。若评定前邵阳市教育局公布高考成绩排名结果,则以z市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各科校平分排名确定,校平分排名相同时,按优秀率排名确定)。再从入围的学科教师中根据高考学科先进个人评定方案计算所得的△M的值,每科取一个最高者上报,且上报表按相应的△P的值从高到低排定。(若高考综合科分科统计成绩,则分科定科目定人,且分科分配相应奖金,若高考综合科未分科统计成绩,则按综合科高考成绩定科目,且依据邵阳市第一次联考成绩定人,并由综合科教师分配相应奖金)

  b、奖金分配:评定为学科高考突出贡献者的政府所发相应等级的奖金由该学科的所有毕业班教师按如下方法共同分配:先平均分配此项奖金的30%,再由该学科中△M>0的教师平均分配此项奖金的70%(综合科根据第一次联考成绩同样按此方法分配)。

  说明:如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各等级名额有变化或遇特殊情况涉及到奖金分配问题,则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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