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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墅中学培养人才奖考核条例

浏览:77422022-05-22

  墅导中学培养人才奖考核条例

  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的优势,为使我校多出人才,出好人才,特设立以下各项培养人才奖:

  一.无差生(一般学科除外)

  教师所教非寄宿制班学生,参加期中/期末验收考试及格率初一达98%、初二达96%,初三达到90%(按学额数计算)奖该教师100元。

  二.成果奖

  1.初三四校/三校调研考试

  (1)学科平均成绩获四校/三校第一名,奖该学科教师100元;第二名,奖该学科教师80元。

  (2)人均总分第一,奖该年级1000元。

  (3)学生参加四校/三校调研考试,总分前三十名获奖人数每超一个百分点,奖100元给该年级。计算办法:本校获奖人数与本校参赛学生总数的百分比和四校/三校获奖总人数与四校/三校参赛学生总数的百分比的差。

  2.中考奖

  (1)初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考,人均总分、优秀率、及格率、一次性毕业率获丹阳市前三名,奖该年级组10000元;第4-6名,奖该年级组8000元;第7-10名奖该年级组5000元;第11名奖该年级组2000元;第12名奖该年级组1000元。(计算办法:四率的平均值)

  (2)初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考获丹阳市第一名,奖所在班级3000元。

  (3)初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考,学科镇平均成绩超过市平均一分,奖该学科教师每人50元。

  (4)完成省丹中统招指标硬线,奖初三年级组2000元。

  (5)寄宿制班每班必保省丹中分配指标的1/5,若完成,奖该班级500元;每多1名统招奖该班级1000元,多1名计划内(线下10分)自费奖该班级500元。

  (6)城区重点高中的百分率(达统招分数线的人数/学期初人数),达墅导片四校达城区重点高中平均百分率(四校达统招分数线的人数/四校学期初人数),则奖2500元,高0.1个百分点,则奖励初三年级组40元,以此类推。

  (7)为鼓励升学,职校提前招生完成市局分配指标,局拨的2/3奖金奖励初三年级组;完成教育局规定升学率(95%)奖年级组1000元,每提高1个百分点,多奖500元。

  3、初一、初二墅导片统一出卷、统一批卷考试设奖情况:

  (1)、初一年级三大学科(语、数、外)三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获片级第一名,奖该年级组5000元;有二门学科三率获片级第一名,奖该年级组3000元。(计算办法:三率名次之和的最小值。)

  (2)、初二年级四大学科(语、数、外、物)三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获片级第一名,奖该年级组5000元;有三门学科三率获片级第一名,奖该年级组3000元。(计算办法:三率名次之和的最小值。)

  (3)、初一、二年级各大学科各率均为第一,奖该年级8000元。

  初一、初二主要学科(语、数、外、物)任课老师平均分超片平均1分,则奖该学科教师每人20元。

  三、培养、辅导奖

  1、拜师结对中指导老师培养青年教师成绩显著(培养的青年教师在镇级和镇级以上比赛获奖),按镇/片/市/省级分别奖30─80元。

  2、田径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市田径运动会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在市运动会上获1─3名,共发8000元,4─8名共发6000元,9─12名共发5000元。

  13─18名,共发4000元,19─24名,共发3000元。

  篮球队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市比赛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甲级队1─2名,共发1200元,3─4名,共发1000元,5─6名,共发800元,7─8名,共发500元。

  乙级队1─2名,800元,其他名次均发300元。

  田径和篮球训练必须有计划和每天的具体训练人和项目,每天填写好训练记录,训练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田径运动会成绩和训练记录造表发放。

  3、文艺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市文艺会演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在市文艺会演中获一等奖,共发1000元,二等奖,共发800元,三等奖,共发400元。

  文艺训练必须有计划和训练项目,每天填写好训练记录,训练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成绩和训练记录造表发放。

篇2:导墅中学培养人才奖考核条例

  墅导中学培养人才奖考核条例

  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的优势,为使我校多出人才,出好人才,特设立以下各项培养人才奖:

  一.无差生(一般学科除外)

  教师所教非寄宿制班学生,参加期中/期末验收考试及格率初一达98%、初二达96%,初三达到90%(按学额数计算)奖该教师100元。

  二.成果奖

  1.初三四校/三校调研考试

  (1)学科平均成绩获四校/三校第一名,奖该学科教师100元;第二名,奖该学科教师80元。

  (2)人均总分第一,奖该年级1000元。

  (3)学生参加四校/三校调研考试,总分前三十名获奖人数每超一个百分点,奖100元给该年级。计算办法:本校获奖人数与本校参赛学生总数的百分比和四校/三校获奖总人数与四校/三校参赛学生总数的百分比的差。

  2.中考奖

  (1)初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考,人均总分、优秀率、及格率、一次性毕业率获丹阳市前三名,奖该年级组10000元;第4-6名,奖该年级组8000元;第7-10名奖该年级组5000元;第11名奖该年级组2000元;第12名奖该年级组1000元。(计算办法:四率的平均值)

  (2)初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考获丹阳市第一名,奖所在班级3000元。

  (3)初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考,学科镇平均成绩超过市平均一分,奖该学科教师每人50元。

  (4)完成省丹中统招指标硬线,奖初三年级组2000元。

  (5)寄宿制班每班必保省丹中分配指标的1/5,若完成,奖该班级500元;每多1名统招奖该班级1000元,多1名计划内(线下10分)自费奖该班级500元。

  (6)城区重点高中的百分率(达统招分数线的人数/学期初人数),达墅导片四校达城区重点高中平均百分率(四校达统招分数线的人数/四校学期初人数),则奖2500元,高0.1个百分点,则奖励初三年级组40元,以此类推。

  (7)为鼓励升学,职校提前招生完成市局分配指标,局拨的2/3奖金奖励初三年级组;完成教育局规定升学率(95%)奖年级组1000元,每提高1个百分点,多奖500元。

  3、初一、初二墅导片统一出卷、统一批卷考试设奖情况:

  (1)、初一年级三大学科(语、数、外)三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获片级第一名,奖该年级组5000元;有二门学科三率获片级第一名,奖该年级组3000元。(计算办法:三率名次之和的最小值。)

  (2)、初二年级四大学科(语、数、外、物)三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获片级第一名,奖该年级组5000元;有三门学科三率获片级第一名,奖该年级组3000元。(计算办法:三率名次之和的最小值。)

  (3)、初一、二年级各大学科各率均为第一,奖该年级8000元。

  初一、初二主要学科(语、数、外、物)任课老师平均分超片平均1分,则奖该学科教师每人20元。

  三、培养、辅导奖

  1、拜师结对中指导老师培养青年教师成绩显著(培养的青年教师在镇级和镇级以上比赛获奖),按镇/片/市/省级分别奖30─80元。

  2、田径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市田径运动会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在市运动会上获1─3名,共发8000元,4─8名共发6000元,9─12名共发5000元。

  13─18名,共发4000元,19─24名,共发3000元。

  篮球队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市比赛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甲级队1─2名,共发1200元,3─4名,共发1000元,5─6名,共发800元,7─8名,共发500元。

  乙级队1─2名,800元,其他名次均发300元。

  田径和篮球训练必须有计划和每天的具体训练人和项目,每天填写好训练记录,训练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田径运动会成绩和训练记录造表发放。

  3、文艺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市文艺会演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在市文艺会演中获一等奖,共发1000元,二等奖,共发800元,三等奖,共发400元。

  文艺训练必须有计划和训练项目,每天填写好训练记录,训练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成绩和训练记录造表发放。

篇3:学院科研考核指标换算办法试行

  XX学院科研考核指标换算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增强我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战略意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凡以我校名义申请和取得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著作、作品、专利、奖项之间可进行换算,使我校科研指标考核具有实际操作性,特制定科研考核指标换算办法(试行)。

  第二章 指标换算

  第二条 纵向项目的换算

  (一)纵向项目之间

  1、同级别纵向项目,当年获得纵向一般项目2项可换算为重点项目1项;

  2、不同级别纵向项目,当年获得低一级别项目2项可换算为高一级别项目1项;

  3、当年获得不同级别的教研项目可换算为同等级的科研项目;

  4、以XX学院名义,指导大学生获得科研项目和科研奖励可换算为0.5个相应级别的科研项目。

  (二)纵向与横向项目之间

  1、主持一项厅(局)级重点科研项目,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进账经费8万或人文社科进账经费4万;当年主持一项厅(局)级一般科研项目,可换算为自然科学类横向进账经费4万或人文社科类进账经费2万;

  2、主持一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进账经费16万或人文社科进账经费8万;当年主持一项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进账经费8万或人文社科进账经费4万;

  3、主持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经费达20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经费达5万元以上,可换算为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进账经费达60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项目进账经费达15万元以上。

  (三)纵向项目与论文之间

  1、主持一项厅(局)级重点科研项目,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当年主持一项厅(局)级一般科研项目,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2、主持一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4篇,当年主持一项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可换算为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

  3、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经费达20万元以上或主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经费达5万元以上,可视完成了当年科研工作量(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员除外);

  4、主持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重点、面上、青年)的,视为当年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员除外)。

  (四)纵向项目与著作、获奖、专利之间

  1、主持一项省部级(重点、一般)科研项目,可换算为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

  2、主持1项省部级一般项目,可换算为以XX学院名义及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1本;当年主持1项省部级重点项目,可换算为以XX学院名义及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2本(以此类推);

  3、主持1项省部级一般项目,可换算为以XX学院名义,作为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1项。

  第三条 横向项目的换算

  (一)横向与纵向项目之间

  1、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60万元以上或主持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15万元以上,可视为当年完成科研工作量(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员除外);

  2、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4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2万元以上,可换算为主持厅(局)级一般纵向项目1项。

  (二)横向项目与论文之间

  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4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2万元以上,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三)横向项目与著作、获奖、专利之间

  1、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12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6万元以上,可换算为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

  2、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8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4万元以上,可换算为以XX学院名义,并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1本;

  3、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8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4万元以上,可换算为以XX学院名义,并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1项。

  第四条 著作、获奖、专利的换算

  (一)著作、获奖、专利与纵向项目之间

  1、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的,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重点、一般)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

  3、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每1项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2项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

  (二)著作、获奖、专利与横向项目之间的换算

  1、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的,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12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6万元;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著作、教材,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8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4万元;

  3、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每1项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8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4万元;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1项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4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2万元。

  (三)著作、获奖、专利与论文之间

  1、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的,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著作、教材,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

  3、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每1项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或著作1本;当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1项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5篇。

  第五条 论文换算

  (一)论文之间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nce》、《nature》《cell》上发表的论文,视为当年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员除外);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每篇换算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0篇(视影响因子而定);

  3、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I类收录的论文,每篇换算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0篇;被CSSCI来源期刊(非I类)收录的,每篇换算中文核心期刊论文5篇;

  4、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EI(工程索引)收录的正式期刊论文,每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5篇,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每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

  5、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CPCI-S(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原ISTP)、CPCI-SSH(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原ISSHP) 收录的论文,每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

  6、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AHCI收录的论文,每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

  7、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新华文摘》摘要、《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索引的学术论文,每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8、在各类学术期刊或国家级文艺期刊上发表同一主题美术创作(设计)作品一个版面(A4)及以上,或发表同一主题音乐作品一个版面(A4)及以上,视同发表一篇同级别学术论文(同一版面只认定4幅作品,高于4幅按4幅计算);

  9、指导XX学院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获得省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1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二)论文与纵向项目之间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可换算为主持厅(局)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可换算为主持厅(局)级一般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4篇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1项。

  (三)论文与横向进账经费之间

  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4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2万元。

  (四)论文与著作、获奖、专利之间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可换算为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可换算为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的1本;

  3、当年以XX学院名义,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可换算为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2项。

  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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