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20**年度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与工作作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力行师德规范,提高教师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__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及工作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校测评教师、家长测评教师、学生测评教师、教师互相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领导小组:
组 长:__
副组长:__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方面内容。
四、考核对象和时间
1、考核对象:本校在职专任教师。
2、考核时间安排:师德师风与年度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1、召开教师大会,[234范文-http://www.234fw.com/]通报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与年度考核工作人员的精神,评选优秀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
2、成立学校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成员由教师推荐产生。
3、考核等级由全体教师和考评小组打分确定,考核评议实行百分制,教师打分占60%,考评小组打分占40%。考核组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评议结果。教师考核等次要在本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每位教师《__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__县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分年度保存,在学校存档。
__县__中学
篇2:小学(集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小学(集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为加强集团各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教师践行师德规范,强化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海临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崇教厚德、为人师表”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坚持舆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充分考虑教师工作业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促进教师成长。
三、考核对象
全体教师
四、考核内容
(一)师德表现
(二)工作作风
(具体见附1)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合在学期中结合学校各项工作检查进行积累,学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合进行总评。
(一)成立考核小组
由各分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处)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
(二)规范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考核表,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师德述职报告。
2、考核采取教师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家长测评、考核小组测评等形式的基础上,综合作出考核结论。
各种评价权重计算为:高年级:教师自评15%、同事互评15%、学生测评10%、家长测评10%、考核小组测评30%;低年级:教师自评15%、同事互评15%、家长测评20%、考核小组测评30%。各项评分之和即为该教师师德考核得分。
六、确定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90-100分为优秀,60-8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3、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和***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4、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社会影响;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6、品行不良,讽刺、挖苦、侮辱、猥亵学生,影响恶劣;
7、有聚众*、打架斗殴、***罢会等问题,严重影响学校形象;
8、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违规补课;
9、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造成损失;
10、出现消极上课、停课、旷课、旷会等行为经教育不改;
11、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三)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四)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规定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任命、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并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山巾小学(集团)
篇3:泰安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安泰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强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师德师风考核,要以理论、“20**”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要求
实施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三条 考核的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教师。
第四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八个方面,详见《安泰学校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第五条 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一般应安排在每年6月或12月进行。
(一)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家长、行风评议员、监督员开展师德评议。
1、教师自评。对照《标准》的具体内容,每位教师逐条进行自我评议,确定本人师德师风分值(占总分的20%)。
2、教师互评。以学校或年级组为单位,对照细则,组织教师互相评议,确定该教师分值(占总分的15%)。
3、学生评教师。由学校组织以问卷、座谈、个别谈话方式,向学生调查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确定其分值(占总分的25%)。
4、家长评教师,由学校家长委员会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学生家长了解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确定其分值(占总分的10%)。
5、监督员评教师。由行风评议员、监督员根据平时收集的材料和信息,对每位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教师师德师风分值(占总分的30%)。
(三)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审议并确定最终的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再送档案室存入个人档案。
第六条 考核等次的确定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考评总分90分以上;
良好:考评总分80-89分;
合格:考评总分60-79分;
不合格:考评总分59分以下。
对违反《标准》第11条、第13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第32条、第33条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对一票否决行为的认定,均以《师德失范违规事项登记表》的记载为依据。
第七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称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五)年度考核结果和《师德失范违规事项登记表》,作为教师师德师风档案的重要内容,与业务档案一同存入个人档案。
第八条 组织领导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基层单位要提高对师德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基层单位师德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师德考核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落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和支持师德考核工作,积极参与师德考核。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师德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警示以至处分,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师德考核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出现师德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及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第九条 本考核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则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条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