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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合唱展演活动方案

浏览:55752021-10-31

  中小学生合唱展演活动方案

  (一)第四届中小学生合唱展演专家辅导讲座

  1、参加对象:各中小学音乐教师

  2、时间:2月下旬

  3、内容:当今国内外少儿合唱的发展趋势;少儿合唱排练的技术问题;少儿

  合唱的曲目选择;少儿合唱案例分析;专家答疑等。

  4、地点:待定

  (二)第四届艺术节开幕式暨中小学生合唱展演

  1、展演对象:全区各中、小学在校学生

  2、展演人数:中学每队控制在40-60人之内,小学每队控制在60-80人之内

  3、展演组队:各中小学必须组队参演。

  4、展演时间:4月中旬

  5、展演地点:待定

  6、展演要求及注意事项:

  (1)曲目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适合当代中小学生演唱的合唱歌曲。一首必须

  演唱《浙江省中小学合唱节规定曲目》中的合唱歌曲,另一首可自选中外优秀合唱歌曲。

  (2)每队演唱时间控制在8分钟之内。

  (3)各队合唱有无伴奏不限,伴奏可以是乐队、钢琴、课堂教学乐器等形式。

  (4)指挥和伴奏必须为本校师生,不得外请(规模在18班以下学校可以有一位外请)。如有领唱应为本校学生,不得外请。

  (5)各合唱队须有比例在1/3以上人数的男生(中学组女声合唱作品除外)。

  (6)各队根据曲目内容和特点统一着装。

  (7)在演唱的基础上,力求表演形式的多样和创新;力求正谱伴奏;对指挥和伴奏皆为本校师生的,评奖时酌情给予一定的分值。

  (8)鼓励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参加,对参加学校单独设立奖项。

  7、设立奖项:

  中小学各组别设优秀演唱奖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评出优秀指挥和优秀伴奏一、二等奖若干名。

  8、报名时间:各校请于3月30日前将报名表报至承办学校(待后通知)

  中小学生合唱展演活动报名表(样张)

篇2:小学传唱红歌,魅力校园艺术节合唱活动方案及评选细则

  小学“传唱红歌,魅力校园”艺术节合唱活动方案及评选细则

  为了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对青少年进行一次具体、生动和难忘的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我校将于第八届艺术节期间开展“传唱红歌,魅力校园”合唱活动。为了将活动搞得扎扎实实,富有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活动主题:唱红歌,颂祖国

  活动对象:全镇1-6年级在校学生

  活动内容和形式:

  活动分为宣传、初赛、决赛三个阶段

  宣传阶段:(4月-5月)

  (一)以班级为单位传唱红色歌曲,充分利用音乐课、课前三分钟、文体活动课、升(降)旗仪式、班队活动等时间学习、传唱红色经典革命歌曲。

  (二)红歌传唱活动与音乐课程教学相结合,组织音乐教师集体备课,指导学生学唱红歌,了解每首红歌背景,让少年儿童真切感受红歌无穷的魅力,促进他们对红色经典歌曲的热爱和理解,增强对党、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的热爱之情,珍惜目前美好的生活环境,使之转化为“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精神动力。

  (三)发挥广播等音像设施的作用,经常性的播放红色经典歌曲,营造一种良好的活动氛围,做到校园处处有“红歌”之音,陶冶中小学生的高尚情操,激发中小学生的爱国情怀。

  比赛阶段

  以合唱比赛形式传唱红歌,5月上旬以学校为单位按班级组织全镇比赛。

  比赛采取团体表演形式,合唱形式可以多样化(合唱、独唱伴合唱、舞台小组唱、歌舞合唱、朗诵伴合唱等)。各班级要组织学生全员参加。

  决赛阶段

  选出优秀代表队参加5月下旬教体局组织的决赛。

  活动要求

  1.内容要求:各班级须演唱一首参赛曲目。歌曲自选,自选曲目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切合主题。

  2.每首曲目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包括上下场时间)。

  3.参赛各队指挥必须由本班学生担任。

  4.伴奏可采用钢琴、手风琴、电子琴、音乐伴奏带等形式。

  各学校、各班级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策划,扎实推进红歌传唱活动,要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红色经典歌曲传唱活动,把爱国主义教育歌曲传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把红歌传唱活动真正纳入学校艺术节活动计划中来,采取相应措施,推进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要通过活动激发广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培养学生昂扬健康的精神气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评出一、二等奖若干名、最佳合唱指挥奖、优秀组织奖。

  附:推荐曲目

  《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解放军军歌》、《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东方红》、《工农兵联合起来》、《红星歌》、《共产儿童团歌》、《洪湖水浪打浪》、《毕业歌》、《五月的鲜花》、《延安颂》、《游击队歌》、《保卫黄河》、《在太行山上》、《抗大校歌》、《团结就是力量》、《红梅赞》、《英雄赞歌》、《咱们工人有力量》、《我们走在大路上》、《革命人永远是年轻》、《学习雷锋好榜样》、《我是一个兵》、《让我们荡起双浆》、《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歌唱祖国》《党啊!亲爱的妈妈》、《我和我的祖国》、《妈妈教我一支歌》、《共和国之恋》、《春天的故事》、《在希望的田野上》、《光荣啊!中国共青团》、《大海啊!故乡》、《长江之歌》、《同一首歌》等。

篇3:小学爱祖国唱红歌合唱比赛活动方案

  小学“爱祖国 唱红歌”合唱比赛活动方案

  活动目的:

  为了响应教育局发出的举办“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合唱比赛的号召,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展现我校校园文化风采;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挖掘学生歌唱潜力、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精神,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举办此次合唱比赛。

  活动主题:

  爱祖国,唱红歌。庆祝建党九十周年。

  时间安排:

  1、3月16日至18日,宣传发动阶段。

  2、3月19日至4月5日,分班排练阶段。

  3、4月月假后复课第一周,分年级比赛阶段。

  红歌比赛规程:

  1、比赛曲目分为必唱曲目和自选曲目各一首,其中必唱曲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另一首为自选曲目,曲目内容为革命歌曲、爱国歌曲,要求贴近主题,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

  2、比赛要求:

  (1)歌曲内容符合主题,适合小学生演唱。

  (2)节奏整齐、音准正确、音色统一、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

  (3)精神饱满、富有朝气。

  (4)服装整齐、尽量统一。

  (5)学生指挥,节奏准确。

  (6)人数齐全,全员参与。

  4、评分标准:(100分制)

  (1) 音乐表现及技巧:音准正确、节奏整齐、音色统一、歌曲表现、合唱技巧(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 、舞台表演准确、恰当(70分)

  (2)指挥节奏正确,动作大方、到位。(10分)

  (3)学生精神饱满、富有朝气、纪律良好行动整齐、台风好(10分)

  (4)演出服装相对整齐,统一(5分)

  (5)伴奏(5分)

  参考红歌曲目:

  《时刻准备着》《让我们荡起双桨》 《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 《北京的金山上》 《共产儿童团歌》 《团结就是力量》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打靶归来》 《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大刀进行曲》 《东方红》 《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歌唱二小放牛郎》 《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 《长江之歌》 《我是一个兵》 《国际歌》 《红星歌》 《洗衣歌》《学习雷锋好榜样 》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 《卖报歌》 《我爱北京*》 《共产党好共产党亲》 《小号手之歌》 《我爱北京*》《浏阳河》《唱支山歌给党听》《毛委员和我们在一起》《毛主席的话儿记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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